“为什么?”

    “是冯丰来过。”

    他和她生活日久,非常清楚她衣服鞋子的尺寸,她脚很短,才能穿这样尺寸的鞋子。也只有在c城,女孩子个子普遍偏小的情况下才能买到这种码子,他去北京时,想给她买鞋,就从来找不到这样的尺寸。

    并且,除了她,谁还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又好气又好笑,估计她当时一定躲在斑麻花丛里,不敢惹自己,就只好拿自己的车子出气。这个女人,永远也不会有成熟的时候 。

    心里异常激动,他快跑几步,在路口细细地看枯黄飘飞的斑麻,几乎要高喊出声。可是,周围静悄悄的,哪里有丝毫人影?

    “老大,怎么了?”

    他失望的摇摇头。

    “老大,现在怎么办?”

    “我们马上去一个地方。”

    “是。”

    车子在那条斑麻飘絮的道路上开过时,李欢还在细看两边,但是仍旧没有丝毫可疑的痕迹。他暗叹一声,看来,冯丰早已走了。

    等车子完全消失在辅道,上了前面的立交桥,冯丰才从最里边的一棵大树下钻出来,她要的那辆出租车早已等在那里,好奇心涌上来,立即上车:“你跟着前面那辆车。”

    司机等得不耐烦了,好在等待也计费,也不以为意,心想,这个小姐玩什么警匪片?

    一直到郊外,大中忽然说:“老大,有人跟踪我们。”

    李欢看后面那辆出租车,心想,是谁这么笨?跟踪也这么明显?大中变化了方向,几个拐弯,再回头,那辆出租车已经不见了。

    见跟丢了,司机摊手:“小姐,不用跟了吧?”

    “拜托,你再想想办法……”

    “小姐,老公包二奶,你最好找私家侦探,我没那个本事,荒郊野外的,我也要注意安全啊……”

    冯丰大为沮丧,只好叫他掉头回c大,心想,莫非李欢这厮真的是“包二奶”了?还以为芬妮和他能成,结果大奶都没个影儿,还二奶?

    什么东西!

    车子放缓了速度,李欢拿出座前的一份化验报告单看看。这是很费了些手段才得来的,自己的毛发、骨骼、血液、dna检测。

    他几乎足月沉浸在这份研究报告里,整天在网上搜寻,好像变成了半个医学者。不知为何,他对这个结论,隐隐感到失望,又觉得不可思议。

    后视镜反射出他的两鬓的白发,他想,这些白发,今后也许只能一天天扩大范围了。如果是这样,又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车子径直驶进红墙内的跑道,经过七弯八拐才在一片草坪上停下来。

    这片草坪完全青绿,令人一点也没有冬天的感觉。李欢和大中下车来,对面,一名熟悉的老仆等在那里,神态恭敬,眼里却有着习惯性的警惕。

    大中等在门口,老仆带了李欢前走几步,升降梯开,两人进去,李欢立刻觉得眼前一片黑暗。

    “当”的一声,门打开,老仆拉了一下铃,乌木一般的门缓缓自动打开,李欢不假思索就走了进去。

    老白正拿着放大镜在看一本书,李欢走过去,他头也不抬:“李欢,把这段念给我听听,”

    李欢拿起书,正是那本记录自己身世的用失传鲜卑语写的宫闱秘史。他毫不考虑,念了一遍,完了,将书合上放在桌上。

    老白大喜:“终于弄懂这部天书了。不过,记载的内容却并不稀奇。你怎么又会认识这种文字?”

    “我做梦梦见的。”他半开玩笑半认真,拿出错金弓弩,“你是研究考古文文物的,你认为它的威力有多大?”

    “理论上来说,它的威力应该腐朽了。但是,这个世界上,奇迹总是存在的……”这是当时叶霈从这里挑选了送给李欢的,老白完全记得,他的目光变得十分锐利,“李欢,你为什么会认识这种字体?”

    李欢也看着他,两人目光交汇,老白移开了一点,仿佛一个凶神恶煞遇到了另外一个凶神恶煞,气势上竟然有点压不住,声音低了半分:“李欢,你究竟是什么来历?”

    李欢并不回答,目光扫过屋子了的所有陈设,落在一柄长约七八寸的单刃匕首上。他走过去,抽出匕首的刀鞘,匕首淬炼百金打造,虽历千年时光,刃口已钝,但那股厚重之气更是显得苍凉。匕首上还有淡淡的血迹,那是当初在冯丰脖子上划过,滴在上面的,历经千年,变成了青色的红。

    他拿了匕首,漫不经意地走到老白身边:“这柄匕首是我的,我要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