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案件,主要针对4、5级公务员;中小企业;小型走私毒品案。

    二级案件,主要针对2、3级公务员;三流大企业;中型走私毒品案。

    一级案件,主要针对1级公务员;二流大企业;大型走私毒品案。

    通常在特搜部中,有案件分配权的人,一共有两位。

    第一位是特搜部的最高领导,第一次长。他拥有一级案件的分配权。

    第二位是部长,他拥有二级、三级案件的分配权。

    可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部门三级案件的分配权都交由首席负责。

    再加上,郑在秀这位首席强势,联合下面所有的办案检察官,对李昌珉的命令阳奉阴违。使得他分配的案件,接连出现问题。

    被逼无奈,于是李昌珉便交出了手中二级案件的分配权。

    如此,郑在秀首席便拥有了二级、三级案件的分配权。

    现在,虽然他将第三侦查大队的指挥权交给你。但是他手中握有案件分配权。

    他要是以你资历尚浅唯由,暂时不给你分配案件,你无话可说。

    而且这个暂时到底是多长时间,也是个模糊概念。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半年,甚至更久。

    想想看,第三侦查大队跟着你,就是跟你混饭吃。

    如果长时间不办案,那么他们收入就会大幅降低。他们都是家业的人,一家老小都靠他们的薪水生活。

    你没有案子办,这些跟着你的人就没有额外收入,他们家人就会饿肚子。

    半个月,一个月,可以。可是一旦长时间没有工作,他们绝对会造反。

    轻则对你的命令阳奉阴违,重则甚至会在侦查中故意漏掉重要线索,使得你无法掌握真正情况,最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他们会用这种手段,将你这位没能力带领他们获得高收入的次席拉下马,或者将你逼走。”

    听完这段解释,金允浩心情非常沉重。

    他现在才想通郑在秀的手段,第三侦查大队不是香饽饽,而是一个烫手山芋。是一个能将他炸的粉身碎骨的炸弹。

    金允浩开始的计划是做中立派,低调一段时间,然后慢慢发展。

    可现在手中拿着这个炸弹后,他没法低调发展,必须尽快拿到办案权,然后成功结案。否则手中这个炸弹就会爆炸了。

    似乎觉得金允浩的情况还不够惨,秦义姚继续说道:

    “两方面权利结合,威力十分巨大。

    而且这种手段非常隐秘,根本无法查证,可谓有苦说不出。

    之前朴国权检察长也安排了不少人到特搜部任职,可是那些人没一个能躲过这种手段的,全都灰溜溜的被赶了出来。

    现在,轮到你了。

    你是能成功破局,在特搜部站位脚跟?还是像以前那些人一样,被赶出来?

    对于最后的结果,包括朴国权检察长在内,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

    第303章 备战

    侦查大队的指挥权原本是一项巨大权利,可现如今却成为了金允浩的催命符。

    既然它这么危险,那么主动交出去呢?

    听完金允浩这种观点,秦义姚立马否决。

    “交出去?开玩笑!指挥权是次席最有利的武器,主动交出去就相当于不战而降。”

    看到金允浩疑惑的眼神,秦义姚无奈再次详细解释起来。

    “韩国检察官的权利太大了,大到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甚至连韩国的多任总统都被检察官调查过。

    所以,不论是谁,只要有能力,都会对这检察官种权利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安全。

    控制侦查大队的指挥权,就是一种有效限制检察官权利的途径。

    例如,特搜部一位检察官想要调查一家公司的账目,查清其是否偷税漏税。韩国法律赋予了他这个权利。他可以调查。

    可调查公司账目,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这项庞大的工作。

    即便是查一家中型企业,通常也需要一个侦查大队的支持配合。

    如果这位检察官的上级不支持他的行动,那么这位上级一旦不给他足够的侦查员支持,他就会漏掉很多关键性证据,就不可能将这个案子办好。

    所以,如果你将侦查大队的指挥权交出去,那么以后办案就要受制于人。

    到那时,人家给你支持,你可以办案,人家不给你支持,你连案子都办不了。你会变成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金允浩是不了解情况,而不是智商不够用。

    因此听完秦义姚的解释后,他立马醒悟过来。

    这个指挥权,是绝对不能交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