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正浩除了眼神有些呆滞外,表面上看起来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感觉出来他可以跟人正常沟通,但却没回答金允浩的问题。
金允浩用温和的口吻,试着劝说道:“如果你跟我说明动机,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免于被起诉。我是此案的负责检查官,我有这项权利,你可以相信我。”
宋正浩看了看金允浩,想了几秒,随后快速摇了摇头。
他拒绝的倒是干脆,完全不给金允浩任何突破机会。
金允浩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办法。
僵持的沉默中,金允浩看向宋正浩身旁的秃顶老的男人。
老男人名叫宋万福,是宋正浩的父亲,70岁的他却苍老的像80岁。
金允浩询问道:“您能说说他这样做的动机?我想了解真实情况。”
宋万福想了想,随后看了眼身旁的儿子,最后摇了摇头,没说话。
父子俩一个样,看起来都不想谈及作案动机。
金允浩敏锐的察觉到,这里面有古怪。
他没有急于求成,转变话题道:“不想说没关系,那我们谈谈此案经过吧。
本月初,宋正浩抢劫并殴打了惠丰初等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当场抢走受害人52万现金以及一部高档手机,并造成受害人身体遭受多处轻度伤害。
受害人家属报案,要求严惩行凶者,并明确表示不接受私下和解。
宋正浩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宋正浩的父亲,宋万福先生您为何还要来这里闹事?”
宋万福有些激动的辩驳道:“我儿子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儿子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应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闻言,金允浩若有所思的审视眼前这个老男人。
从宋万福条理清晰的辩解中可以看出,他精通法律规定。
因为一般人在辩解时,不会刻意提及“《刑法》规定”,而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普通词汇替代。
只有那些精通法律的人或者是司法工作者,才会用前者那样的专业词汇。
但卷宗记载,宋万福从事的职业却跟司法工作毫无关系。
于是矛盾出现了:为何宋万福会精通法律并使用专业词汇呢?
“有意思。”
金允浩在心中记下此事后,针对辩驳道:“你说的《刑法》规定没错。
但你儿子的情况却不符合《刑法》的补充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补充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你儿子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大部分时间里精神正常。且他在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躲避了校方保安的追捕。在他被捕后,并没有在他身上找到赃物,说明他有意识的处理了赃物。
他一系列的行为都说明,他在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
因此,他的情况符合《刑法》补充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金允浩是当届司法考试第一,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司法研究院毕业。
在司法理论知识方面,他堪称学霸级人物。
跟他辩论法律解释,纯属找虐。
金允浩的辩论,驳得宋万福哑口无言。
宋万福还想继续为儿子开脱,可是张着干裂的嘴唇,半天说不出什么。
在这次较量中,金允浩完胜。
可意外的是,金允浩却话锋一转:“我跟你说这么多,是想让你打消侥幸心理,正确面对宋正浩现在面临的情况,我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这些年,宋正浩因为某些原因屡次犯罪,却屡次无法改正。他的行为对社会安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让你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同情你们的情况,但我更有义务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如果此案中还有其它内情,就请你讲明,包括犯罪动机。
我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但如果你们拒不配合,那么对不起,我不会驳回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
同样,因为你们的不配合,我会拒绝受理你的申诉,维持原决定。
此后如果你再来这里无理取闹,那我就不会客气了,我会以影响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拘捕你。
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们认真考虑。
我先回避,你们商量下,有决定了再通知我。”
宋万福可以咬着牙缴纳民事赔偿,却不愿看到儿子承担刑事责任。
感觉出来他可以跟人正常沟通,但却没回答金允浩的问题。
金允浩用温和的口吻,试着劝说道:“如果你跟我说明动机,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免于被起诉。我是此案的负责检查官,我有这项权利,你可以相信我。”
宋正浩看了看金允浩,想了几秒,随后快速摇了摇头。
他拒绝的倒是干脆,完全不给金允浩任何突破机会。
金允浩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办法。
僵持的沉默中,金允浩看向宋正浩身旁的秃顶老的男人。
老男人名叫宋万福,是宋正浩的父亲,70岁的他却苍老的像80岁。
金允浩询问道:“您能说说他这样做的动机?我想了解真实情况。”
宋万福想了想,随后看了眼身旁的儿子,最后摇了摇头,没说话。
父子俩一个样,看起来都不想谈及作案动机。
金允浩敏锐的察觉到,这里面有古怪。
他没有急于求成,转变话题道:“不想说没关系,那我们谈谈此案经过吧。
本月初,宋正浩抢劫并殴打了惠丰初等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当场抢走受害人52万现金以及一部高档手机,并造成受害人身体遭受多处轻度伤害。
受害人家属报案,要求严惩行凶者,并明确表示不接受私下和解。
宋正浩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宋正浩的父亲,宋万福先生您为何还要来这里闹事?”
宋万福有些激动的辩驳道:“我儿子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儿子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应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闻言,金允浩若有所思的审视眼前这个老男人。
从宋万福条理清晰的辩解中可以看出,他精通法律规定。
因为一般人在辩解时,不会刻意提及“《刑法》规定”,而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普通词汇替代。
只有那些精通法律的人或者是司法工作者,才会用前者那样的专业词汇。
但卷宗记载,宋万福从事的职业却跟司法工作毫无关系。
于是矛盾出现了:为何宋万福会精通法律并使用专业词汇呢?
“有意思。”
金允浩在心中记下此事后,针对辩驳道:“你说的《刑法》规定没错。
但你儿子的情况却不符合《刑法》的补充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补充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你儿子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大部分时间里精神正常。且他在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躲避了校方保安的追捕。在他被捕后,并没有在他身上找到赃物,说明他有意识的处理了赃物。
他一系列的行为都说明,他在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
因此,他的情况符合《刑法》补充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金允浩是当届司法考试第一,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司法研究院毕业。
在司法理论知识方面,他堪称学霸级人物。
跟他辩论法律解释,纯属找虐。
金允浩的辩论,驳得宋万福哑口无言。
宋万福还想继续为儿子开脱,可是张着干裂的嘴唇,半天说不出什么。
在这次较量中,金允浩完胜。
可意外的是,金允浩却话锋一转:“我跟你说这么多,是想让你打消侥幸心理,正确面对宋正浩现在面临的情况,我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这些年,宋正浩因为某些原因屡次犯罪,却屡次无法改正。他的行为对社会安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让你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同情你们的情况,但我更有义务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如果此案中还有其它内情,就请你讲明,包括犯罪动机。
我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但如果你们拒不配合,那么对不起,我不会驳回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
同样,因为你们的不配合,我会拒绝受理你的申诉,维持原决定。
此后如果你再来这里无理取闹,那我就不会客气了,我会以影响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拘捕你。
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们认真考虑。
我先回避,你们商量下,有决定了再通知我。”
宋万福可以咬着牙缴纳民事赔偿,却不愿看到儿子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