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例如;李明博提拔他,会显得李明博很有总统的胸襟和气度。
总之,如果按照李明博的剧本发展,此事的影响会被降到最低程度。
当然,等这件事情的影响过去后,他定会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彻底完蛋。
可以预见,李明博和身边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方的威信,绝不会放过他。
他同意,会获得一段时间的安全以及短暂的高职位,但最后依旧会完蛋。
如果他不同意,甚至连苟且偷生的机会都没有,会立刻完蛋。
朴锦惠代表李明博只给金允浩提供这两种选择。
合作,或者死亡。
但金允浩不想为李明博背书,因为那样会丧失公正,进而失去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最终损害自己最大的根基。此事对今后发展不利,可谓饮鸩止渴。
另外,他也不能为李明博背书。因为那样会丧失政治独立性,会让他和朴锦惠产生隔阂,而这个隔阂会成为他跟朴锦惠今后合作的重大阻碍。
因此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金允浩都不能同意李明博的条件。
所以,他只能拒绝。
金允浩思考一瞬,便明智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我拒绝!”
金允浩的选择在朴锦惠的意料之中。
因为她看得出,眼前的年轻人野心极大,且非常有主见。既然已经出手,他就不会轻易收手。这是不撞南墙心不死啊!
朴锦惠没有发表任何评价,低头不语,并作出送客的姿势。
金允浩会意,起身告辞。
从他踏出房门这刻开始,他就知道自己跟李明博没有任何的缓和余地了。
但他不后悔。
因为与此同时,他接触到朴锦惠,并骗得朴锦惠有条件的下次见面承诺。
有这些就够了。
同时,他也不担心朴锦惠因为个人情绪而放弃帮他加入特别调查组。
因为朴锦惠是政治家,对她有好处的事,她定会排除个人喜好去做。
目的都达到了,金允浩心满意足的离开。
第631章 人挡杀人、佛挡灭佛(出手)
金允浩与朴锦惠见面后,又接到在野党派的会谈邀请。
不过他全部以沉默的方式拒绝掉了。
在野党无非是想利用他攻击李明博,从而获得谈判资本。
谈与不谈,结果都一样,因此也就没有见面虚与委蛇的必要。
而且有了朴锦惠的帮助,他不再担心加入调查组的问题。
因此跟在野党就更没什么好谈的了。
另外,拒绝跟在野党等其它势力接触,可以保持政治独立性。
这点对于今后跟朴锦惠合作很重要。
因此,金允浩对于各方的邀请是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好拒绝的,干脆玩消失,躲起来。
金允浩东躲西藏三天中,在野党和执政党经过反复的激烈较量、利益交换、讨论、妥协、最后共同选举李光范担任“总统私宅案”特别检察官。
李光范是律师出身,担任过司法研修院教授、法院行政处司法政策室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有资格担任特别检察官这个重要职务。
且李光范本身是无党派人士,具有很强的政治独立性。
另外,李光范律师出身,随后在法院任职,跟李明博总统手中掌握的检察厅关系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李明博的干扰,以及减轻民众质疑。
因此李光范是当下最合适的特别检察官人选。
……
特别检察官一经任命,其职务层级相当于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享有检察官的所有法定职权,并有权依据检察一体原则指挥、监督所属检察官协助办案。
李光范风光上任后,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组建调查组。
此案牵扯甚广,需要得力干将帮组调查,因此调查组人选意义重大。
首先,李光范任命了6名律师担任其助理。
这6名律师都是李光范的学生、后辈,关系密切,是他真正的心腹。
但因为职业局限性,律师并不能很好的完成侦查工作,还得有精通侦查工作的检察官协助调查。
因此,李光范又调遣首尔地方检察官李宪相等4位检察官参与办案。
不过这还没完,因为律师和检察官都是领兵大将,调查还得有普通士兵。
总之,如果按照李明博的剧本发展,此事的影响会被降到最低程度。
当然,等这件事情的影响过去后,他定会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彻底完蛋。
可以预见,李明博和身边的人为了保护自己方的威信,绝不会放过他。
他同意,会获得一段时间的安全以及短暂的高职位,但最后依旧会完蛋。
如果他不同意,甚至连苟且偷生的机会都没有,会立刻完蛋。
朴锦惠代表李明博只给金允浩提供这两种选择。
合作,或者死亡。
但金允浩不想为李明博背书,因为那样会丧失公正,进而失去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最终损害自己最大的根基。此事对今后发展不利,可谓饮鸩止渴。
另外,他也不能为李明博背书。因为那样会丧失政治独立性,会让他和朴锦惠产生隔阂,而这个隔阂会成为他跟朴锦惠今后合作的重大阻碍。
因此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金允浩都不能同意李明博的条件。
所以,他只能拒绝。
金允浩思考一瞬,便明智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我拒绝!”
金允浩的选择在朴锦惠的意料之中。
因为她看得出,眼前的年轻人野心极大,且非常有主见。既然已经出手,他就不会轻易收手。这是不撞南墙心不死啊!
朴锦惠没有发表任何评价,低头不语,并作出送客的姿势。
金允浩会意,起身告辞。
从他踏出房门这刻开始,他就知道自己跟李明博没有任何的缓和余地了。
但他不后悔。
因为与此同时,他接触到朴锦惠,并骗得朴锦惠有条件的下次见面承诺。
有这些就够了。
同时,他也不担心朴锦惠因为个人情绪而放弃帮他加入特别调查组。
因为朴锦惠是政治家,对她有好处的事,她定会排除个人喜好去做。
目的都达到了,金允浩心满意足的离开。
第631章 人挡杀人、佛挡灭佛(出手)
金允浩与朴锦惠见面后,又接到在野党派的会谈邀请。
不过他全部以沉默的方式拒绝掉了。
在野党无非是想利用他攻击李明博,从而获得谈判资本。
谈与不谈,结果都一样,因此也就没有见面虚与委蛇的必要。
而且有了朴锦惠的帮助,他不再担心加入调查组的问题。
因此跟在野党就更没什么好谈的了。
另外,拒绝跟在野党等其它势力接触,可以保持政治独立性。
这点对于今后跟朴锦惠合作很重要。
因此,金允浩对于各方的邀请是能拒绝就拒绝,实在不好拒绝的,干脆玩消失,躲起来。
金允浩东躲西藏三天中,在野党和执政党经过反复的激烈较量、利益交换、讨论、妥协、最后共同选举李光范担任“总统私宅案”特别检察官。
李光范是律师出身,担任过司法研修院教授、法院行政处司法政策室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有资格担任特别检察官这个重要职务。
且李光范本身是无党派人士,具有很强的政治独立性。
另外,李光范律师出身,随后在法院任职,跟李明博总统手中掌握的检察厅关系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李明博的干扰,以及减轻民众质疑。
因此李光范是当下最合适的特别检察官人选。
……
特别检察官一经任命,其职务层级相当于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享有检察官的所有法定职权,并有权依据检察一体原则指挥、监督所属检察官协助办案。
李光范风光上任后,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组建调查组。
此案牵扯甚广,需要得力干将帮组调查,因此调查组人选意义重大。
首先,李光范任命了6名律师担任其助理。
这6名律师都是李光范的学生、后辈,关系密切,是他真正的心腹。
但因为职业局限性,律师并不能很好的完成侦查工作,还得有精通侦查工作的检察官协助调查。
因此,李光范又调遣首尔地方检察官李宪相等4位检察官参与办案。
不过这还没完,因为律师和检察官都是领兵大将,调查还得有普通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