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他至今一字不漏地记在心里,从未忘记。

    因为字字诛心。

    “我第一次见她,是她在给刚打完篮球的江元修送水。”

    闻时风至今都还记得那个画面,她穿着华中的校服,留着及腰的长发,身材修长,肤色白皙,未施粉黛,就这样出现在篮球场上。

    那时候他还没有心动,只是纯粹的觉得这个女生长得还挺好看。

    场上的男生们开始风骚走位,青春期的懵懂,只为吸引她的目光。

    乔欢凉这三个字,当时是多少初中少男的心事。

    他看见她纤细的手指握着一瓶水,在众多男生的羡慕的目光下把水递给了坐在场边休息的江元修。

    然后坐在了江元修的旁边,低头小声的跟他说着什么,偶尔露出嘴边那浅浅的梨涡,明眸皓齿,美丽迷人。

    他本来不认识她的,是当时跟他一起打篮球的同班同学在旁边跟他介绍,说这是他女神,初中部的乔欢凉。

    还一直说她长得非常好看,学习成绩又好,脾气也好,总之什么都好。

    他不以为意,觉得这样的女生多得去了,不明白怎么这么多的男生偏偏就喜欢她。

    直到有一天,他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这种魅力能吸引到这么多男生。

    闻时风是初二那年才转来侨中的。

    一天晚上,晚自习的时候闻时风因为做奥数题忘了时间,很晚才回家。

    不巧的是刚走出校门没多久,碰上了几个混混,把他堵在了附近的一条小巷里。

    五六个社会青年,身上还有纹身,长着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小弟弟,哥哥几个最近没钱花,知道你们华中一向是有钱人的孩子。看你这长相,估计家境也挺不错的。”

    他们穿着破洞的牛仔裤,还染着一头很多颜色的头发,手里拿着刀,威胁着他。

    闻时风是一向瞧不起这种人,但他知道以他自己现在的实力,根本打不过他们几个,何况他们手里还有武器。

    于是他不做犹豫,从书包里抽出了自己所有的红色纸币。

    几个混混咧开嘴,伸手接过,见他这么爽快,本想就这么算了。但在闻时风想转身走的时候却拦住了他。

    “小弟弟,哥哥看你人挺厚道的,要不跟我们混?”他们见他出手如此大方,不禁想到以后的财路来源。

    闻时风眼里闪过一丝厌恶,瞥了他们一眼,别过头,声音冷淡,“没兴趣。”

    那几个混混听了,冷淡的语气加上他一直面无表情的脸,瞬间就怒了,慢慢朝他逼近,手里拿着刀打了打他的脸,口里还威胁着,“这兴趣嘛,自然是打着打着就出来了。”

    然后五六个人一起上,拳头落在他身上,起初他还能反抗几下,但终究寡不敌众。

    到后来几乎都是护住脑袋的躺在地上被挨打,毕竟他抵不过这群很早就在社会上混的人,何况他们手里还有刀。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个女生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咦,学校现在怎么多了几个警察叔叔,这么晚了还在门口?”

    吐字清晰,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他们这边听得见。

    然后一个男生的声音接过她的话,“有学生反映学校最近治安不太好,新增了几个保安在加强巡逻。”

    女生又问,“那他们会去巡逻学校附近那些没人的小巷吗?”

    男生答:“会,学校附近的范围都会被加强。”

    然后他听见女生的声音越来越接近他的位置,“警察叔叔出来校门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了,我们快让开路给他们。”

    几个混混显然也听到了这段对话,想着现在也拿到钱了,还是保命要紧。

    于是一人朝地上躺着的闻时风踢了两脚,不甘心地说了一句,“算你臭小子走运,我们走。”

    天空开始下起了大雨。

    闻时风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真的倒霉到家了。

    大雨很快就冲掉了他们的离开的背影,他尝试着站起来,不小心扯到了身上的伤口,闷哼了一声。

    随即擦了擦嘴角处的血迹,咬咬牙。

    这时候一把伞的出现,为他挡住了从天而降的雨滴。

    他抬头一看,一个长发女生蹲在了他的面前,白皙的手指握着伞柄,举高撑在了他的头上。

    这无疑是一副漂亮的脸蛋,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清澈而毫无杂质,此时充满了担忧的眼神看着他。

    莫名的,他心脏处的跳动加快。

    女生的嘴唇微微抿着,嘴角处的梨涡若隐若现,黑色的头发映衬着她素白好看的脸,身上还穿着华中的校服。

    他的记忆里第一次搜索出女生的名字:乔欢凉。

    闻时风微微抬头,一下子就看见她的身后站着同样撑着一把伞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