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凌墨接过钱袋,看了一眼,随即神色一变。钱袋的底部绣着一个逸字,正是早上出门时自己给霍许的那一个。

    听完张伯介绍,君凌墨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一根墨玉簪:“她当时买的可是这根?”

    张伯一惊,忙点头道:“少主,当时那女子一身男装,属下好奇她一个女子怎会买一根男子的发簪,加上她给小人的钱袋居然是逸王府之物,所以留意了一些,不想这买簪子之人原是王妃。”

    “嗯。”君凌墨声音清冷,脑中却在思考她这簪子是买给谁的。

    张伯想了想,接着道:“当时属下以为里面装的是银子,虽知这玉簪的价值远高于这些银两,但看到王妃手中的钱袋,便临时改口,跟王妃说用不了这许多钱,不料王妃却说,簪子不值,这簪子的主人却值得。”

    君凌墨抚摸着簪子:“嗯,她可还说了什么?”

    张伯仔细想了想:“没有。”

    君凌墨看着手中的钱袋和簪子:“嗯,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张伯走后,君凌墨静静的坐在房中,修长的手指抚摸手中的墨玉簪,眼神深邃。这玉簪是自己给她包扎时在她的怀中发现的,当时她胸前到处都是血,将包裹墨玉簪子的锦帕都染得暗红。

    君凌墨将锦帕打开时,便看到了一支通体漆黑的墨玉簪子,簪子虽朴质无华,但玉质极为上乘。

    张伯说自己本无意卖给霍许,但见她将身上所有银两拿来换这一支簪子,极为惊讶,加上看到霍许用的钱袋乃是逸王府之物,张伯便决定将簪子卖与霍许。

    ☆、第十三章 小白

    霍许一觉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对着自己的脸。

    霍许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

    小家伙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的转。

    霍许慢慢坐起身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看了看小家伙的腿,果然它的后面的一条小腿上被纱布裹着。

    霍许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纱布,心中隐隐作痛。似乎察觉到霍许心情不好,小狗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温热的触觉,有点痒痒的,霍许安慰的笑了笑,摸了摸小狗毛绒绒的脑袋,呢喃出声:“小家伙,以后你就陪着我好不好。我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霍许想到了自己前世也养了一条狗,是一条浅黄色哈士奇,那是凌墨送给她的大学毕业礼物。

    霍许为了逗凌墨,特意给它取名默默。闲暇时霍许最喜欢做的便是牵着默默出去散步,这时候默默也是极其开心的,总是一出门便撒欢的跑。

    后来两人结婚,一人一狗散步变成了两人一狗,霍许牵着默默,凌墨牵着她,那时候,霍许觉得若能一辈子这么下去,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可是幸福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事。婚后霍许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凌墨也回来的越来越晚,慢慢的,霍许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独自牵着默默散步,习惯散步时身边没有另一个人。

    因为孕妇不能接触宠物,默默在霍许检查出怀孕后第二天便被送走,霍许甚至不知道它被送到了哪里,过得好不好。在霍许眼中,默默是凌墨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四年的陪伴,霍许早已将默默当成自己的亲人,可是凌墨将它送走,甚至都没有跟她商量。

    “呜哇……”耳边传来小狗的声音,霍许收回了思绪,双目通红的看着小狗的眼睛。

    “嗯……叫什么好呢……”霍许摸着小狗毛茸茸的身子,“小白?你就叫小白好不好?小白,小白……”

    霍许双手抱着毛毛,用鼻子蹭了蹭小狗的鼻子,“小白,小白,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喜欢就叫一声。”

    君凌墨接过钱袋,看了一眼,随即神色一变。钱袋的底部绣着一个逸字,正是早上出门时自己给霍许的那一个。

    听完张伯介绍,君凌墨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一根墨玉簪:“她当时买的可是这根?”

    张伯一惊,忙点头道:“少主,当时那女子一身男装,属下好奇她一个女子怎会买一根男子的发簪,加上她给小人的钱袋居然是逸王府之物,所以留意了一些,不想这买簪子之人原是王妃。”

    “嗯。”君凌墨声音清冷,脑中却在思考她这簪子是买给谁的。

    张伯想了想,接着道:“当时属下以为里面装的是银子,虽知这玉簪的价值远高于这些银两,但看到王妃手中的钱袋,便临时改口,跟王妃说用不了这许多钱,不料王妃却说,簪子不值,这簪子的主人却值得。”

    君凌墨抚摸着簪子:“嗯,她可还说了什么?”

    张伯仔细想了想:“没有。”

    君凌墨看着手中的钱袋和簪子:“嗯,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张伯走后,君凌墨静静的坐在房中,修长的手指抚摸手中的墨玉簪,眼神深邃。这玉簪是自己给她包扎时在她的怀中发现的,当时她胸前到处都是血,将包裹墨玉簪子的锦帕都染得暗红。

    君凌墨将锦帕打开时,便看到了一支通体漆黑的墨玉簪子,簪子虽朴质无华,但玉质极为上乘。

    张伯说自己本无意卖给霍许,但见她将身上所有银两拿来换这一支簪子,极为惊讶,加上看到霍许用的钱袋乃是逸王府之物,张伯便决定将簪子卖与霍许。

    ☆、第十三章 小白

    霍许一觉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对着自己的脸。

    霍许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

    小家伙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的转。

    霍许慢慢坐起身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看了看小家伙的腿,果然它的后面的一条小腿上被纱布裹着。

    霍许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纱布,心中隐隐作痛。似乎察觉到霍许心情不好,小狗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温热的触觉,有点痒痒的,霍许安慰的笑了笑,摸了摸小狗毛绒绒的脑袋,呢喃出声:“小家伙,以后你就陪着我好不好。我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霍许想到了自己前世也养了一条狗,是一条浅黄色哈士奇,那是凌墨送给她的大学毕业礼物。

    霍许为了逗凌墨,特意给它取名默默。闲暇时霍许最喜欢做的便是牵着默默出去散步,这时候默默也是极其开心的,总是一出门便撒欢的跑。

    后来两人结婚,一人一狗散步变成了两人一狗,霍许牵着默默,凌墨牵着她,那时候,霍许觉得若能一辈子这么下去,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可是幸福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事。婚后霍许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凌墨也回来的越来越晚,慢慢的,霍许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独自牵着默默散步,习惯散步时身边没有另一个人。

    因为孕妇不能接触宠物,默默在霍许检查出怀孕后第二天便被送走,霍许甚至不知道它被送到了哪里,过得好不好。在霍许眼中,默默是凌墨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四年的陪伴,霍许早已将默默当成自己的亲人,可是凌墨将它送走,甚至都没有跟她商量。

    “呜哇……”耳边传来小狗的声音,霍许收回了思绪,双目通红的看着小狗的眼睛。

    “嗯……叫什么好呢……”霍许摸着小狗毛茸茸的身子,“小白?你就叫小白好不好?小白,小白……”

    霍许双手抱着毛毛,用鼻子蹭了蹭小狗的鼻子,“小白,小白,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喜欢就叫一声。”

    君凌墨接过钱袋,看了一眼,随即神色一变。钱袋的底部绣着一个逸字,正是早上出门时自己给霍许的那一个。

    听完张伯介绍,君凌墨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一根墨玉簪:“她当时买的可是这根?”

    张伯一惊,忙点头道:“少主,当时那女子一身男装,属下好奇她一个女子怎会买一根男子的发簪,加上她给小人的钱袋居然是逸王府之物,所以留意了一些,不想这买簪子之人原是王妃。”

    “嗯。”君凌墨声音清冷,脑中却在思考她这簪子是买给谁的。

    张伯想了想,接着道:“当时属下以为里面装的是银子,虽知这玉簪的价值远高于这些银两,但看到王妃手中的钱袋,便临时改口,跟王妃说用不了这许多钱,不料王妃却说,簪子不值,这簪子的主人却值得。”

    君凌墨抚摸着簪子:“嗯,她可还说了什么?”

    张伯仔细想了想:“没有。”

    君凌墨看着手中的钱袋和簪子:“嗯,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张伯走后,君凌墨静静的坐在房中,修长的手指抚摸手中的墨玉簪,眼神深邃。这玉簪是自己给她包扎时在她的怀中发现的,当时她胸前到处都是血,将包裹墨玉簪子的锦帕都染得暗红。

    君凌墨将锦帕打开时,便看到了一支通体漆黑的墨玉簪子,簪子虽朴质无华,但玉质极为上乘。

    张伯说自己本无意卖给霍许,但见她将身上所有银两拿来换这一支簪子,极为惊讶,加上看到霍许用的钱袋乃是逸王府之物,张伯便决定将簪子卖与霍许。

    ☆、第十三章 小白

    霍许一觉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对着自己的脸。

    霍许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

    小家伙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的转。

    霍许慢慢坐起身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看了看小家伙的腿,果然它的后面的一条小腿上被纱布裹着。

    霍许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纱布,心中隐隐作痛。似乎察觉到霍许心情不好,小狗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霍许的手。温热的触觉,有点痒痒的,霍许安慰的笑了笑,摸了摸小狗毛绒绒的脑袋,呢喃出声:“小家伙,以后你就陪着我好不好。我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霍许想到了自己前世也养了一条狗,是一条浅黄色哈士奇,那是凌墨送给她的大学毕业礼物。

    霍许为了逗凌墨,特意给它取名默默。闲暇时霍许最喜欢做的便是牵着默默出去散步,这时候默默也是极其开心的,总是一出门便撒欢的跑。

    后来两人结婚,一人一狗散步变成了两人一狗,霍许牵着默默,凌墨牵着她,那时候,霍许觉得若能一辈子这么下去,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可是幸福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事。婚后霍许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凌墨也回来的越来越晚,慢慢的,霍许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独自牵着默默散步,习惯散步时身边没有另一个人。

    因为孕妇不能接触宠物,默默在霍许检查出怀孕后第二天便被送走,霍许甚至不知道它被送到了哪里,过得好不好。在霍许眼中,默默是凌墨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四年的陪伴,霍许早已将默默当成自己的亲人,可是凌墨将它送走,甚至都没有跟她商量。

    “呜哇……”耳边传来小狗的声音,霍许收回了思绪,双目通红的看着小狗的眼睛。

    “嗯……叫什么好呢……”霍许摸着小狗毛茸茸的身子,“小白?你就叫小白好不好?小白,小白……”

    霍许双手抱着毛毛,用鼻子蹭了蹭小狗的鼻子,“小白,小白,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喜欢就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