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着如何花钱的时候,目暮十三突然打来电话。

    于是就来到警视厅。

    从目暮十三的手里,接到一份礼物。

    远山和叶送的。

    因为有点特殊,所以是通过警视厅转交的。

    一把刀。

    就是一起战斗过的:妖刀村正。

    “看你好像很喜欢,就拜托我的爸爸,把这个送给你了,谢谢你那天晚上救了我。”

    还有这样的一段留言。

    礼物……

    妖刀村正……

    “其实我喜欢的不是刀,是剑。”

    因为很喜欢“剑仙”这种传说中的存在,觉得很潇洒、很帅气。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还有李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些诗,读着就很带感。

    当然现在这个年代,是做不了一个剑客的。

    目暮十三也在提醒他。

    “当做收藏品、在家里玩玩就好,可不要带着到处跑啊。”

    “您放心,我明白的。”

    叶子点点头。

    刀都送到这里来了,而且各种手续齐全,也不好送回去。

    只能厚颜收下了。

    然后跟毛利兰要了远山和叶的电话号码,打给她表示感谢。

    正好服部平次也在。

    “喂,叶子同学,来跟我比试……”

    “嘟~”

    话都说完了,就直接挂断了。

    比试?

    打打杀杀的。

    无聊。

    而且毫无意义。

    ……

    突然间有钱了,却没有花钱的计划。

    唯一的一个,就是房子。

    成家立业。

    先要有一个家,然后再说事业的事情。

    几亿日元。

    阿笠家、工藤家的那种面积、那种规模,还略有点困难。

    但普通点的房屋,是没有问题的。

    某天夜里。

    吉田步美来这里留宿、大姐姐也正好来了。

    四个人正好凑一桌。

    当然没有打麻将,就是喝着饮料吃着零食。

    大姐姐是喝酒。

    “哇~爽!”

    她就是个酒鬼,和毛利小五郎有的一拼。

    “所以呢?”

    喝了酒,就吃着零食,看着叶子和吉田步美。

    “准备买什么样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