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从当初的小虾米,眼瞅着也封侯了,但说话,还是那么好听。”

    “甭管啥时候,这吃饭的家伙可不能丢。”

    “过谦了,过谦了,论打仗的本事,下一代的娃娃们,哪个能比得过你?”

    “您这话我爱听,您多说点。”

    “呵呵,饿了,说不动了,就想着这一口鸭子,唉,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也忒没意思了,荣华富贵里头少了个口腹之欲,日子过得那般寡淡还有个屁的意思。”

    郑凡亲自帮李梁亭包了一块鸭子,送了过来。

    李梁亭接过,送入口中,

    指着桌上,

    对姬成玦喊道;

    “小六子,就这么点儿啊?”

    “哟,叔,您尽管吃,保管您断不得顿。”

    姬成玦下去继续烤鸭子了。

    看着姬老六离去的背影,

    李梁亭笑道:

    “我啊,就爱吃这小子给我烤的鸭子。”

    “味道是很不错。”

    “不不不,肉烤熟了,加点儿料,在我嘴里,都一个鸟样,可偏偏陛下几个孩子里,就他,无论是从长相还是其他,都最像陛下。

    陛下小时候和我抢鸡腿吃,

    现在啊,

    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陛下在给我烤鸭子吃一样。”

    这话,

    李梁亭说得,郑凡可说不得。

    这时,

    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你曾去过咱北封郡,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站起身,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

    据说,镇北王当年受过一次重伤,导致其武道之路被中断,而对于武者而言,一般是等到年迈时,气血也会跟着衰败;

    但这一幕,在镇北王身上,体现得更早了一些。

    李梁亭继续吃着烤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