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结果,却让他目瞪口呆。

    原本,按照常理,一般人从第一层的五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提升到第二层的十五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整整提高了三倍之多。

    如果李轩也同样提高三倍的话,就应该是从第一层的二十五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提升到第二层的七十五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

    基本上,七十五倍,已经是打不死的超人了。

    抗打能力自然不用说,七十五倍的强度和韧性,一般手枪的子弹恐怕就像普通人被小石子攻击一般,小小地痛一下而已。

    半自动步枪,也许也没办法破开这种强度的皮肤。

    也许,沙漠之鹰的威力,能够稍微炸开一点皮肉吧,但要想钻入,也肯定不行。

    而且,七十五倍的恢复能力,使得他不受到致命或致残伤害的话,基本上不用为自己的伤势担忧。

    如果是外伤的话,其恢复速度连肉眼都可见。

    而七十五倍的速度就更恐怖了,李轩虽然不知道这速度能否突破音障,但至少能够无限接近音速。

    要知道,如果没有音障存在的话,七十五倍于常人的奔跑速度可以达到每秒五百二十到五百五十米,比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更快。

    而七十五倍的神经反应速度,使得他基本上能看清普通手枪子弹的轨迹。

    至于其它的,就不用多说了,总之一句话俩字:很强!

    最关键的是,基因锻造法中提到的那句,基础越强,改造之后的实力增加就越大。

    李轩的实力,不止第一层时的三倍,而是足足有五倍之多。

    也就是说,他此时的实力,已经拥有普通人身体素质的一百二十五倍那么惊人!

    如果说七十五倍时是超人,那么一百二十五倍时,就是超人他爹!

    李轩很难说清自己的实力有多高,但就算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地球军队,他也有把握把他们全都打趴下。

    这种实力,连狙击步枪的子弹都能躲开,还有什么好怕的?

    或许,只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能够伤害到自己吧?

    当然,一个国家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对付的,李轩可没傻到独自一人去对抗整个人类军队。

    那样的话,即使不死,也捞不到什么好处,反而还会让别人心生警惕。

    反正迟早能征服地球,李轩等得起,慢慢来。

    否则,之前李轩也不会这么三心两意地修炼了,恐怕老早就进入第二层了吧?

    这次,李轩之所以那么着急提升自己的实力,最重要的是为了赚金币。

    只有金币充足,自己的目的才更容易达到。

    包括实力也是,第三层基因改造液,可是需要将近两亿金币的恐怖价格啊!

    这个价格李轩还承受得住,但是第四层的三十三亿一千五百万,就不是他能够买得起的了。

    至于第五层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赚取更多的金币才是首要的。

    一百二十五倍的于常人的身体素质,按常规计算,李轩可以不需要任何设备器械的帮助,深潜至三千五百米了。

    超过两千五百米会难受,超过五千米会收伤,超过一万米则会性命不保。

    但对于这点,李轩已经很满意了。

    基本上,他只需要在四千米深度以上活动就行了。

    在李轩调息期间,基因的改造也终于到达了最后一步,无数乌黑色粘稠的物体从他体表冒出,瞬间将整个池子的水染成黑色。

    而这层胶质状的粘稠物体同时还散发着一股股刺鼻的恶臭,仿佛是一个死去多时腐烂的尸体散发的臭味一般。

    “还好不是改造期间冒出这些杂质……”想到改造期间自己对食物和水的渴求,再看到那些脏东西,李轩不禁一阵恶寒。

    随便清洗了一下身体之后,李轩赶紧捏着鼻子从池子中跳了出来。

    超人的体质造就了他超人般的嗅觉,别人或许只觉得难闻的东西,他则感觉刺鼻恐怖。

    而这些别人感觉刺鼻的,对他来说就更不得了了。

    到浴室将沾在身上的污秽彻底洗净之后,李轩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又稍微吃了点食物喝了点水。

    吩咐手下士兵将这里清理干净之后,李轩又叫上另外几名士兵,当先朝试练场走去。

    基地有专门用以训练的地方,也有专门用于试练成果的地方。

    只不过,试练场规模还不大,还只是个大型的室内空旷场地而已,只比一个篮球场稍大一点。

    李轩来此处的目的,是为了再次前往亚特兰蒂斯寻宝做准备,他需要好好地试验以及适应一下自己的实力。

    来到目的地之后,李轩先是闭上双眼,从位面农场商店购买来几把普通警用手枪,以及一箱子弹,分别交给眼前的几名士兵。

    从农场商店中购买的手枪跟地球上的手枪虽然叫法和型号不同,不过杀伤力都差不多,基本上在不攻击到要害的情况下,杀不死人。

    而且,有效射程很短,准确率低。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些手枪的价格也很便宜,五把手枪外加一箱子弹,李轩只花了一万金币而已。

    退伍兵在部队时大都玩过枪,不过基本上是步枪,接触手枪的机会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