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听说了曾红兵被抓,其他人可能都会想尽各种办法去营救,最后才会把所有人归拢到一块,制定一个详细的作战方案,然后分析方案可行性程度,但只有王哲会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就会是:劫狱。
且是一个人去劫狱。
对,一个人!单枪匹马。
王哲做出这样的决定,除了因为他和曾红兵的个人关系亲近之外,还与他的的成长经历有关。
王哲可以说一个天生的反叛者。18岁之前的他可以用八个大字概括“读书不成,误入歧途”,几次险些入狱。
在王哲的印象里,他的中学时代几乎没怎么上过课,逃课成了家常便饭,除了打别人和被人打之外,整个青春期都是被盗版的古惑仔和港台日韩成人片塞满。
晃晃悠悠到中学毕业的时候,王哲拿着家里凑来的两千块钱,去了本市的一个技校,学习开挖掘机。之所以选择学习这个,是因为他经常看到电视广告说“月薪八千,包分配就业”。
那个时候,对于王哲和大多数人来说,月薪八千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事与愿违,学成归来的王哲并没有被“包分配八千月薪”的工作,反倒是被送到了沿海的一家工厂,没日没夜的干着最繁重的劳动。
那间黑工厂院墙足有四米之高,本以为能够困住所有人,但在一个深夜,王哲却轻松地翻了出去。
后来王哲去了军队,因为他熟练驾驶挖掘机的技能,他被分到了舟桥部队,专门驾驶挖掘机等工程车辆。
事实上,王哲虽然成绩不好,但他很聪明,尤其表现在机械操纵上面,因为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一种新机器操纵。
这种技能让他无意间被曾红兵发现,曾红兵觉得他是个人才,便引荐他去了t51特遣队,他通过了基础选拔,成为了特遣队的一名战士。
于是,两人具有不同的社会背景、教育程度和爱好性格的人成为了搭档。
曾红兵善于发掘士兵们的优点,他发觉王哲除了善于攀爬和机械天赋外,还很喜欢看书。这一度让他很疑惑,为什么学生时代的王哲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学渣?也许是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多重影响吧。
他告诉王哲,要多看书、多学习,争取把大学考了,这样回到地方上后,就可以靠着文凭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
王哲认真地听取了曾红兵的建议,训练基地有一个不小的阅览室,他几乎翻遍了里面的书,从专业类的军事装备书籍,到各种文学名著,甚至是里面的一些外文原著。毫无疑问,他在这段时间里他阅读的书籍是他获益匪浅,但却并没有让他在转业后拿到大学文凭。
不过他依旧感激曾红兵,视曾红兵为良师益友。
曾红兵也的确在践行着这个长者的身份,在兴都库什山脉的几次战斗中,王哲总是和曾红兵搭档钻洞。因为他俩个子稍小,而那些恐怖分子挖掘的洞穴有时候又小又窄。
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老鼠洞”里,他们两人并肩作战,彼此信任地把后背交给对方,进而锻造了钢铁般的友谊。
这种友谊是王哲做出决定的基础。他不愿意道德绑架其他人跟着自己干这件事,其他人怎么做决定是他们自己的事儿,他决定单枪匹马去78营驻地一探究竟。
在安顿好了瓦刀等人后,王哲在临近登机的时候下了飞机,他要去那个可能关押曾红兵的营地去,他要知道曾红兵在不在那里。
……
事实上,曾红兵的确被关押在78营驻地。他起先被关押在一间昏暗的旧库房里,在王哲做出劫狱决定的前一天,他被换到了一个条件稍好有些的监房。
这间监房严格来说并非是监房,倒像是被禁闭室之类改造而成的,里面有能够透进阳光的窗户,还有一张焊在地面的铁床,还有一个冲水马桶,虽然看起来普通,但与之前的那个地方相比,这里几乎是“天堂”。
在监管上曾红兵也获得了许多便利,他的手铐被取掉了,脚上也没有继续戴脚链,身上那套破旧不堪的旧衣服被换掉,取而代之的是一套清洗感觉的t恤和短裤,不过对他的看管依旧森严,四个荷枪实弹的大兵24小时在他的门口晃悠。
其实即使没有人看着,曾红兵也不大可能逃走。他身上的伤越来越严重,大腿上一条一匝长的伤口严重感染,发生化脓溃烂,甚至生了蛆虫;胸口那两根断裂的肋骨,每次呼吸都会有钻心般的疼痛;再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小伤,曾红兵身上可以说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他现在尽量平躺在床上,不去触碰伤口,他知道自己乱动和触碰伤口,除了会加剧病情外,没有任何益处。
他并没有清理那些伤口上的蛆虫,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这些蛆虫,自己的这条腿很有可能要废掉。
实际上,在抗生素被发明之前,蛆虫疗法是应对伤口感染重要治疗方法,原理是因为蛆虫清除伤口腐肉,加快溃疡伤口的愈合。
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这个看起来很原始、荒唐的原始医疗方法了。
原始的方法虽然听起来渗人,但却有效。在被关了若干天之后,曾红兵发现自己伤口上开始愈合,他的骨折的肋骨这几天也开始愈合,没那么痛了。
他在想,等着自己养好伤后,就可以计划越狱事宜。
只是这段时间很奇怪,他虽然一直被关押,但却一直没有人提审他,更没有什么检察机关来向他进行调查口供,他估摸着,对方可能要绕过司法机关,直接把他拉到一个荒地处决。
这种事儿在赞布罗并不罕见,在一个宪法都能违背的地方,司法公正听起来就像是一句笑话。
果然,中午的时候,一个士兵打开了房门端来了一些饭菜。先前出现过的那个西装男子又出现了,他不怀好意地笑道,“吃完这一顿,就送你去一个地方。”
曾红兵心里有丝不详的预感,看来这就是所谓的“断头酒”。
从吃喝的情况来看,的确比先前要好上不少,不仅有一碗西红柿汤,还有两大块煎牛排和羊排。
没有餐具,曾红兵拍打了下手,直接用手抓起来,就是一阵狼吞虎咽。
吃喝完毕,曾红兵一抹嘴,踢翻了那个盛菜的铁碗。
“起来,走!”两个士兵上前要来拽他。
曾红兵一下甩开道:“老子自己能走。”
走出了走廊,曾红兵十多天来第一次看到了外面的太阳。他竟然觉得有些刺眼,便用手挡了下。门口三辆迷彩涂装的勇士皮卡车已经发动,前后两辆车上各架着一挺通用机枪,两个士兵粗鲁地把他推到了中间那辆车的后斗。
接着,他被双手反铐在后斗栅栏上,陪同他一起的还有几个骷髅身材、眼神呆滞的“犯人”。
车斗的最外侧,两个突击营的士兵闲散地坐着,他们的一条腿搭在外面,一只手拉着扶把,装了皮卡丁尼导轨的hk416步枪挂在胸前,看似随意,但曾红兵看得出来,这群家伙眼睛却扫视着四周,警惕度一点也不低。
装车完成,一个家伙拍了拍车顶盖,示意前车开走。
车子晃晃悠悠地开着,曾红兵斜靠着竟然打起了鼾。
鼾声传来,几个押送的士兵和其他“犯人”都侧目而视,心想这人心也太大了,即将上刑场竟然还能睡着?
其实曾红兵并未真正睡着,他在悄悄地观察着周围情况,曾红兵不任何时候都不愿束手就擒,这个时候不搏,更待何时?
两个士兵荷枪实弹,自己的手又被铐住,唯一的机会便是在解开手铐的那一刻,只有那时候自己才有一丝机会,他必须抓住。
若是平时,曾红兵有把握干掉这两个士兵,可现在身负重伤,走路都是个难事儿,更别说干掉敌人逃跑。
事到临头,只能放手一搏,曾红兵眯起眼睛,心里开始计划着。:,,.
且是一个人去劫狱。
对,一个人!单枪匹马。
王哲做出这样的决定,除了因为他和曾红兵的个人关系亲近之外,还与他的的成长经历有关。
王哲可以说一个天生的反叛者。18岁之前的他可以用八个大字概括“读书不成,误入歧途”,几次险些入狱。
在王哲的印象里,他的中学时代几乎没怎么上过课,逃课成了家常便饭,除了打别人和被人打之外,整个青春期都是被盗版的古惑仔和港台日韩成人片塞满。
晃晃悠悠到中学毕业的时候,王哲拿着家里凑来的两千块钱,去了本市的一个技校,学习开挖掘机。之所以选择学习这个,是因为他经常看到电视广告说“月薪八千,包分配就业”。
那个时候,对于王哲和大多数人来说,月薪八千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事与愿违,学成归来的王哲并没有被“包分配八千月薪”的工作,反倒是被送到了沿海的一家工厂,没日没夜的干着最繁重的劳动。
那间黑工厂院墙足有四米之高,本以为能够困住所有人,但在一个深夜,王哲却轻松地翻了出去。
后来王哲去了军队,因为他熟练驾驶挖掘机的技能,他被分到了舟桥部队,专门驾驶挖掘机等工程车辆。
事实上,王哲虽然成绩不好,但他很聪明,尤其表现在机械操纵上面,因为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一种新机器操纵。
这种技能让他无意间被曾红兵发现,曾红兵觉得他是个人才,便引荐他去了t51特遣队,他通过了基础选拔,成为了特遣队的一名战士。
于是,两人具有不同的社会背景、教育程度和爱好性格的人成为了搭档。
曾红兵善于发掘士兵们的优点,他发觉王哲除了善于攀爬和机械天赋外,还很喜欢看书。这一度让他很疑惑,为什么学生时代的王哲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学渣?也许是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多重影响吧。
他告诉王哲,要多看书、多学习,争取把大学考了,这样回到地方上后,就可以靠着文凭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
王哲认真地听取了曾红兵的建议,训练基地有一个不小的阅览室,他几乎翻遍了里面的书,从专业类的军事装备书籍,到各种文学名著,甚至是里面的一些外文原著。毫无疑问,他在这段时间里他阅读的书籍是他获益匪浅,但却并没有让他在转业后拿到大学文凭。
不过他依旧感激曾红兵,视曾红兵为良师益友。
曾红兵也的确在践行着这个长者的身份,在兴都库什山脉的几次战斗中,王哲总是和曾红兵搭档钻洞。因为他俩个子稍小,而那些恐怖分子挖掘的洞穴有时候又小又窄。
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老鼠洞”里,他们两人并肩作战,彼此信任地把后背交给对方,进而锻造了钢铁般的友谊。
这种友谊是王哲做出决定的基础。他不愿意道德绑架其他人跟着自己干这件事,其他人怎么做决定是他们自己的事儿,他决定单枪匹马去78营驻地一探究竟。
在安顿好了瓦刀等人后,王哲在临近登机的时候下了飞机,他要去那个可能关押曾红兵的营地去,他要知道曾红兵在不在那里。
……
事实上,曾红兵的确被关押在78营驻地。他起先被关押在一间昏暗的旧库房里,在王哲做出劫狱决定的前一天,他被换到了一个条件稍好有些的监房。
这间监房严格来说并非是监房,倒像是被禁闭室之类改造而成的,里面有能够透进阳光的窗户,还有一张焊在地面的铁床,还有一个冲水马桶,虽然看起来普通,但与之前的那个地方相比,这里几乎是“天堂”。
在监管上曾红兵也获得了许多便利,他的手铐被取掉了,脚上也没有继续戴脚链,身上那套破旧不堪的旧衣服被换掉,取而代之的是一套清洗感觉的t恤和短裤,不过对他的看管依旧森严,四个荷枪实弹的大兵24小时在他的门口晃悠。
其实即使没有人看着,曾红兵也不大可能逃走。他身上的伤越来越严重,大腿上一条一匝长的伤口严重感染,发生化脓溃烂,甚至生了蛆虫;胸口那两根断裂的肋骨,每次呼吸都会有钻心般的疼痛;再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小伤,曾红兵身上可以说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他现在尽量平躺在床上,不去触碰伤口,他知道自己乱动和触碰伤口,除了会加剧病情外,没有任何益处。
他并没有清理那些伤口上的蛆虫,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这些蛆虫,自己的这条腿很有可能要废掉。
实际上,在抗生素被发明之前,蛆虫疗法是应对伤口感染重要治疗方法,原理是因为蛆虫清除伤口腐肉,加快溃疡伤口的愈合。
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这个看起来很原始、荒唐的原始医疗方法了。
原始的方法虽然听起来渗人,但却有效。在被关了若干天之后,曾红兵发现自己伤口上开始愈合,他的骨折的肋骨这几天也开始愈合,没那么痛了。
他在想,等着自己养好伤后,就可以计划越狱事宜。
只是这段时间很奇怪,他虽然一直被关押,但却一直没有人提审他,更没有什么检察机关来向他进行调查口供,他估摸着,对方可能要绕过司法机关,直接把他拉到一个荒地处决。
这种事儿在赞布罗并不罕见,在一个宪法都能违背的地方,司法公正听起来就像是一句笑话。
果然,中午的时候,一个士兵打开了房门端来了一些饭菜。先前出现过的那个西装男子又出现了,他不怀好意地笑道,“吃完这一顿,就送你去一个地方。”
曾红兵心里有丝不详的预感,看来这就是所谓的“断头酒”。
从吃喝的情况来看,的确比先前要好上不少,不仅有一碗西红柿汤,还有两大块煎牛排和羊排。
没有餐具,曾红兵拍打了下手,直接用手抓起来,就是一阵狼吞虎咽。
吃喝完毕,曾红兵一抹嘴,踢翻了那个盛菜的铁碗。
“起来,走!”两个士兵上前要来拽他。
曾红兵一下甩开道:“老子自己能走。”
走出了走廊,曾红兵十多天来第一次看到了外面的太阳。他竟然觉得有些刺眼,便用手挡了下。门口三辆迷彩涂装的勇士皮卡车已经发动,前后两辆车上各架着一挺通用机枪,两个士兵粗鲁地把他推到了中间那辆车的后斗。
接着,他被双手反铐在后斗栅栏上,陪同他一起的还有几个骷髅身材、眼神呆滞的“犯人”。
车斗的最外侧,两个突击营的士兵闲散地坐着,他们的一条腿搭在外面,一只手拉着扶把,装了皮卡丁尼导轨的hk416步枪挂在胸前,看似随意,但曾红兵看得出来,这群家伙眼睛却扫视着四周,警惕度一点也不低。
装车完成,一个家伙拍了拍车顶盖,示意前车开走。
车子晃晃悠悠地开着,曾红兵斜靠着竟然打起了鼾。
鼾声传来,几个押送的士兵和其他“犯人”都侧目而视,心想这人心也太大了,即将上刑场竟然还能睡着?
其实曾红兵并未真正睡着,他在悄悄地观察着周围情况,曾红兵不任何时候都不愿束手就擒,这个时候不搏,更待何时?
两个士兵荷枪实弹,自己的手又被铐住,唯一的机会便是在解开手铐的那一刻,只有那时候自己才有一丝机会,他必须抓住。
若是平时,曾红兵有把握干掉这两个士兵,可现在身负重伤,走路都是个难事儿,更别说干掉敌人逃跑。
事到临头,只能放手一搏,曾红兵眯起眼睛,心里开始计划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