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间奢侈到了极点,不是梁坤居住,而是给梁爽和韦坤住的。他们这次新婚旅行,要尽量留下一些难忘的回忆。

    前世梁爽的婚姻相当平淡,梁坤几乎没有为她做什么,今生打算给她许多补偿。对他来说,总统套房消费得起,亲情比什么都重要。

    而且,未来他们的钱会越来越多,没必要那么节俭,应该向滨崎步学习。

    酒店顶级套房的消费群体有限,入住率只有30左右,但它不菲的价格足以让酒店获得丰厚利润。挣钱只是一方面,顶级套房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增加酒店的整体吸引力。

    去年美国网球公开赛期间,小威廉姆斯就曾在酒店的总统套房中接受采访,从公共关系角度来看,这意义巨大。

    梁坤拍了一些照片发回国内,燕京卫视可以报道梁爽住总统套房的事。梁家现在已经有了豪门的雏形,让人们看看他们有多奢侈,梁家大盆虾可以扩张的更快,开更多加盟店。

    因为加盟商会对他们餐饮公司的未来更有信心,是良性循环。

    想让梁家大盆虾开遍全亚洲有点难,开遍全国肯定是没问题的。靠着梁坤的名头,各地龙虾店生意都很火爆,没有例外。

    四人在纽约玩了几天,4月26日,《疾速追杀》在纽约举办了首映礼。

    这是点映,邀请一些影评人来看电影,然后写影评。五天时间,足够让口碑发酵。

    电影的主要演员都出席了首映礼,因为剧组有名的演员不多,到场的记者几乎都是采访梁坤的,来的粉丝大都是梁粉。

    梁爽和韦坤都是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感觉很新鲜。他们惊奇的发现,梁坤在美国的人气高到只凭自己就能吸引大批粉丝,还有人是从外地赶来的。

    梁坤谈了电影。“我对本片的质量有绝对的信心,投资不高是因为不需要太多特效。这部电影最关键的一点是主演会功夫,我在片中展现的,是苦练了十几年的格斗技巧和后来练习的射击技巧。”

    记者问:“这是一部有关杀手的电影,这是说在现实里,你也像这部电影中的主角一样厉害吗?”

    “我练功夫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当杀手,不过我确实像电影里一样强。剧组里所有人都知道我有真功夫和神准的枪法,两枚奥运金牌可以证明一切。”

    第614章 巴巴亚加,暴力美学

    记者采访了剧组其他人,话题围绕着梁坤。所有人都知道该怎么回答,实话实说就行。

    真实的动作戏是这部电影最大的噱头,华纳公司一直以此做宣传,已经有了显著效果。

    影评人都想知道,梁坤的动作片和之前的华国演员们有什么不同。梁坤的身材更好,也许打的比程龙、李联杰更漂亮。预告片里放出的战斗场面,看起来更像是枪战片,也许他要展现的是枪斗术?

    人们带着好奇心进了影院,电影开场了。

    梁坤的魔改版一开始就和原版不同。原版采取了倒叙的剪辑方法,约翰·威克身受重伤,用手机看了和妻子以前拍的视频。

    2008年拍这部电影不能这么搞,手机先进不到这种程度。而且这个倒叙给观众一种感觉,男主最后会死,电影里那些关于他很强大的铺垫显得没那么有说服力了。

    电影一开始,孙艺珍饰演的“女主”就生病了,在医院里和约翰有一段对话。

    两人的对话中透露了几个信息,约翰为结婚辞掉了自己的工作。而妻子隐约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很高兴他愿意为她改变。

    两人在医院用录像机一起看录像,记录了一些美好的回忆,约翰的妻子最终病死了。

    等电影公映,韩国观众知道孙艺珍只有这么点戏份,几分钟就领便当,肯定会有点失望。

    在葬礼上,约翰没有什么朋友,只有大陆酒店的老板温斯顿来和他聊了几句。温斯顿想让约翰重新做回老本行,说他如果不工作是浪费天赋。约翰拒绝了,而且表现的有些不悦。

    梁坤在动作片里照样能飙演技,他说话声音不大,细微的面部表情却可以让观众们看出他的心里憋着一团火,随时可能爆发。

    温斯顿咽了口唾沫,不敢再劝他,和他握了握手之后离开了。

    简单的葬礼之后,梁坤收到了妻子的来信和礼物。

    “约翰,很抱歉不能继续相伴。但你仍然需要去爱某个人,爱某样东西,那就从它开始吧,你那辆车可不算。我爱你,约翰,我们都被病魔折磨了太久,现在我的内心已经平静,希望你也一样……”

    梁坤看信时哭戏演的非常完美,他的情绪总是很到位,看完信后他抱起了大耳朵的比格犬,哭笑不得。

    后面依旧是文戏,约翰出门买东西在加油站遇到了看中他车的约瑟夫,他带了一把小口径的枪想到河边自杀等等。

    约翰一直带着点生无可恋的气息,并不激烈,但观众们都能感受得到。他的表演方法,很像《海边的曼彻斯特》里的卡西·阿弗莱克。

    他没有把过多的悲伤写在脸上,是因为他已经麻木了。他心里什么都没有了,它会永远一直那么碎着。

    他终究是没有自杀,因为刚好夜跑的人也带着狗,对他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他决定回家和小狗黛西一起过日子,却发现狗死了,野马跑车丢了。

    电影的剪辑开始来回切换。约瑟夫开着约翰的车去了黑帮的修车场,修车场的老大奥雷利奥一看到这辆车就傻眼了。

    约翰很快来到了修车厂,得到了偷他车的人的信息。这里有一点改变,修车厂的奥雷利奥并不是维果的手下,只是有合作,所以他告诉了约翰一些信息。

    两段情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奥雷利奥面对约瑟夫等人是非常硬气的。

    他一拳打倒了约瑟夫,被约瑟夫的小弟用枪指着头也不怕,继续放狠话。“听着,要么你杀了我,要么从我店里滚出去。”

    一个小弟说:“这样维果会不高兴的。”

    “是啊,维果肯定会不高兴,你告诉他他肯定会了解情况。”奥雷利奥说着转过了身,压根不看这几个人,不信他们敢开枪。

    在和约翰说话时,奥雷利奥先给他倒了一杯酒,语气有点讨好的意思。

    他显然有些怕约翰,痛快的把知道的都说了,目的是先把自己撇出去。哪怕约翰找上门来的时候,并没有用枪指着他。

    他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恐惧,他知道约翰即使不用枪,也能轻易杀死他。谈话的最后,约翰喝了那杯酒,这就算没他什么事了。

    约翰平淡的说:“我需要一台车。”

    奥雷利奥让约翰随便选了一辆车,等他开车离开后长舒了一口气。

    奥雷利奥的演员是个没名气的人,演技并不是很好。梁坤让他把这段戏拍了很多遍,最后总算达到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