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bart,听说老板是你叔叔对吧?”她突然起了兴趣。

    “嗯?是啊,怎么了?”

    “等会帮我一个忙。”

    表演结束后,那个留学生鼓手坐到了陈歌晚这一桌。

    “我朋友想认识你。”horbart有些不乐意,但还是故作大方。

    留学生中文名叫赵寻,在台上就已经注意到了陈歌晚的眼神,第一眼就被惊艳了。她的皮肤很白,在昏暗的灯光下,透着月牙般的光泽,明眸皓齿,像开得热闹的姚黄。

    陈歌晚却在人走近时失掉了兴趣,远观下那一点点相像也不见了,眼睛短一点圆一点,鼻头大一点,脸更长一点,身材也瘦削许多。

    也是好看的长相,但不对味。

    “你好,我就是对架子鼓有点兴趣,所以想找你了解一点。”她干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说。

    “原来你喜欢架子鼓,我刚好也想学,我们可以一起学。”horbart又来劲了。

    陈歌晚扭头对他笑笑,“那正好,你和他好好聊聊吧,我对架子鼓那点兴趣又没了。”

    horbart只能就着话和赵寻聊下去,陈歌晚正好自在,alina又给她端了杯酒,她一边喝一遍听着台上女歌手唱歌。

    是一首英文歌,《safe and sound》。

    里面有一句歌词,i know it\'s wrong to love you from afar but it\'s a craze.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知道不该在远处爱你,但我还是狂热于此。

    这是时隔许久以来,她第一次这么这么想念齐迈。

    手上的酒也喝光了,陈歌晚酒量其实不行,但对酒也不太喜欢,往往点到为止,今天可能是有些出神就喝过了头,她把自己突如其来的多愁善感归结为酒精作祟。

    她撑着桌子准备回家,alina让她到门口等等她,到时候一起回家。

    陈歌晚比了个ok的手势,准备到门口吹吹冷风,一时晕头转向没找到门,撞上了一个人。

    陈歌晚抬头,身前的人比她高许多,头顶到了晃荡的吊灯,灯光摇摇晃晃打在他脸上,眼熟得很。

    哦,这是那个鼓手吧。

    “李……王……那个什么寻,我回家了,下次再来看你哈。”脑子不太清醒,她自动换上了中文,还抬手拍了拍那什么寻的脸。这个角度看上去倒是比刚刚好看许多,也更像齐迈了。

    “陈歌晚。”那人语气似乎不太开心,还拉住了她的胳膊,上下扫了她一遍。

    陈歌晚打了个酒嗝,惊喜地发现这人的声音也和齐迈很像,刚刚怎么就没有注意听呢。

    “行了行了,那我们交个朋友好了,我把电话号码给你哦。”陈歌晚说着就在身上摸,她穿了一条牛仔短裤,口袋不大,手机在前面的袋子里,拿出来有些费劲,她喝醉酒又有些没数,一用力裤脚就往上耸。

    “你真是……”男人忍无可忍,控住了她两只手,“都几点钟了,还不回家?”

    “你这人,你自己不都是上夜班的吗?你到底要不要我手机号了。”陈歌晚左扭右扭想挣开,却是无果。

    “我送你回家,你家在哪?”

    陈歌晚往吧台处看,alina还在喝酒,身边的人还比刚才多了,她想着反正也要打车,有人送也不错,迷迷糊糊地报上了地址。

    男人像押送犯人一样,一直把她拉到了大门口,冷风一吹,陈歌晚打了个哆嗦,也清醒了。这个背对着她的男人,明显不是鼓手,鼓手穿的是黑色破洞裤和短袖,而身前的人是衬衫和西装裤,这双手也更加修长精致,肩宽腿长,加上刚刚的声音和熟稔的语气。

    “齐迈?”她迟疑地小声念。

    那人停住脚步,转回头松开手。

    “酒醒了?”他眼神闲散,语气略带嘲弄。

    醒了吗?陈歌晚也不确定,她甚至觉得自己更醉了,不然怎么会产生这种幻觉。

    她伸出手,贴住齐迈的脸颊,温温的,比她的手暖和一些。不是幻觉。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愣愣地问。

    “来谈生意。”

    “来酒吧谈生意?”陈歌晚犯傻,现在谈生意这么随意了吗?

    “来伦敦谈生意,来酒吧见朋友。”齐迈一字一顿地解释。

    “哦。”陈歌晚点点头表示了解,然后打了个呵欠。

    “走吧,还回不回家了?”

    “回。”

    第二天醒来时,陈歌晚已经在自己的公寓,身上还是昨晚的衣服,不太舒服。

    一照镜子,连妆没没卸掉,从来不长痘痘的她,嘴唇上方也冒了一颗痘痘,又肿又痛。

    回想起昨晚的齐迈,许久未见,他长相没什么变化,眼神却冷硬许多,没有以前那种玩世不恭的姿态。可能是成家了吧,人自然也成熟了。

    陈歌晚觉得有点小心酸,又觉得齐迈也算仁至义尽,还把她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