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看“说天”卷一,第二章。

    3“常动”

    (αiiσθησαi)一语,用于“无限实体”不合。无限实体之外应e h e g无空间,而全不能动弹。罗斯解释此短语指无限实体中的一部分之或动或静。

    41067a15,如以大地(地球)为无限,无限之物不可得其中心,因此,这外壳就不能确定有它正常的动静位置。

    (看下文,1067a23—33)

    -- 285

    形而上学。

    382。

    限元素将毁灭对反诸元素。

    1假如其各部分是类属无限的单体,那么它们的部位也各为无限,而全体中又得有无限数的元素;假如这是不可能的,各个部位是有限的,全宇宙也必是有限的。

    2

    一般说来,一切可感觉物既悉属或轻或重的实体,世上便不能有一个无限实体而仍让诸实体各保持其正常位置。因为这必须或向中,或向上运动,而“无限”——或是一整个或是半个——均不能作向中或向上的运动。你怎能区分这个实体?

    你将以那一部分为上或为下,又那一部分为中或为外?

    每一可感觉事物各有其空间位置,而位置则有六类,3这些都不能存在于一个无限实体中。

    一般说来,假如没有无限空间,无限实体也不能有;(无限空间实际是不能有的,)在一空间就得在某处,这就得是在上或在下,或在其它任何方向之一,这些各都有一个定限。

    4

    至于表现在运动上,或在距离上,或在时间上的无限,其命意不同于单独事物,这些必皆后于某一先天事物,由于另

    1参看“物学”卷三,205a10—25。又参看本卷106b28—34。这里的论旨大略如下:倘造成一个无限全体的各个部分为类有限,其中必须有一类,其为量或延伸是无限的。但其中若有一类为无限,这一类将毁灭其它的有限类,那么原来假定的以一部分有限类来组成无限全体也不能成立了。

    2参看“物学”卷三,205a10—25。又参看本卷106b28—34。这里的论旨大略如下:倘造成一个无限全体的各个部分为类有限,其中必须有一类,其为量或延伸是无限的。但其中若有一类为无限,这一类将毁灭其它的有限类,那么原来假定的以一部分有限类来组成无限全体也不能成立了。

    3空间位置六类为上下,左右,前后。

    (见“物学”205b—31)

    4参看“物学”卷三,205b24—206a7。

    -- 286

    。

    482。形而上学

    一事物在先故此后天事物相关地称为“无限”

    ,例如一事物在动变或扩张中由于所历的距离关系,其运动有称为“无限”

    者,而由于运动的历程,一时间亦有称为“无限”者。

    1

    章十一关于变化的事物,有些是在偶然属性上变,例如说“这有文化的”在散步;另有些说是在全称上变着,因为它某些内存的事物在变,或是它所包含的某部分在变;身体说是变成健康,因为病眼已治愈了。更有些事物由于本性而直接变化,这才主要的是在本性上为可变事物。致动者也有同样分别;致动者引致变化也可以是或出于偶然属性,或部分地出于本性或全出于本性。

    动变,某些事物当是直接致动,某些事物当是出于被动;又必有动变时间,以及始动所自与终动所止。

    2但作为动变两限点的形式,情态,地位都不动变,例如知识与热度;热度不是一个动变,加热或减温过程才是动变。

    3

    并非一切事物均具有非属性之变,内在本性之变只能变于诸相对,诸间体与诸相反〈矛盾〉之间。我们可凭归纳以为证明。

    4凡变,或正变入于正或负变入于负,或正变入于负或负变入于正。

    5(正项命意,我现在用以指说一个肯定词。)

    1参看“物学”卷三,207b21—25。

    2参看“物学”卷五,24a21—b1。

    3参看“物学”卷五,24b1—16。

    4参看“物学”卷五,24b28—30。

    5πiμ和πiμ亦可译作主与客。

    变化的可能四式成为“主h j e f h k h k j k h j e f h k变于主,客变于客,主变于客,客变于主”。

    -- 287

    形而上学。

    582。

    这里负与负两项既非相对亦非相反,“负入于负”

    既然不涵有对反就不能当作一变;故变必归于三式。负乃正的相反,“负入于正”为生成,全变即完全生成,局部之变即局部生成;“正入于负”为灭坏,全变为完全灭坏,局部之变为局部灭坏。

    1

    假如“非是”

    有数命意,而在结合与分离上为“非是”

    者,以及与全称实是为相反的潜在之是,均不容有运动2(“非白的”或“非善的”当然可以作偶然的动变,因为那非白的或非善的可能是一个人;但如果全不是一个个体,这就没法运动)

    ,则凡属“非是”均当不能“运动”。

    (若然如此,则“非是”既出于生成,一切生成便不能是运动;即便这生成完全出于属性,“非是”仍是一般生成事物的云谓)。相似地,“静止”也与非是无涉。于是这些后果颇为古怪。还有,每一运动的事物必有一处所,“非是”原无所处;但它若有运动这便当有其处所。灭坏也不应是运动;因为运动的两个对反为动

    1“正变入于正”虽非两相反,却可成两相对,如“穷人”变为“富人”

    ;这样的变非本体之变,只是属性之变。如改作“穷人”变为“非穷人”

    ,亦不能为全称的本体之变。亚里士多德于变的三式中只说明两式。只有正负与负正之变确乎为本体之变。正正之变为运动,参看下文1068a1—5。

    2参看卷e,1026a3—b2,1027b18—19。结合与分离上为“非是”者即“假”。潜在而非实现地存在之事物为另一类“非是”

    ,这两类“非是”能变化,不能运动。

    -- 288

    。

    682。形而上学

    和静,但灭坏的对反却正是生成。

    1因为每一个运动是一个变化,而变化有三类,前已列举,2三类之中生灭一式为一事物在它的两相反间之变化,并非运动,这样就只有正项之变入于正项才是运动。正项可以是相对或是间体(阙失也可作为相对)

    ,均用肯定词为之命名,例如裸体〈无衣〉,或豁龈〈无齿〉,或黑〈无白〉。

    章十二如范畴分为本体,质,处,作用或被作用,关系,量,3

    则运动必归于三类——质,量,处。本体无运动(因为本体无与之相对者)

    ,关系亦然(因为相关系的两者之一变化时,另一相关词项虽全无变化,亦已失其原关系,——所以它们的运动是附属的)。

    作用与被作用者,或主动者与被动者亦然,因为这既没有“运动的运动”

    ,也没有“生成的生成”

    ,一般说来也就没有“变化的变化”。

    (一)运动的运动也许在两个涵义上存在;(甲)

    一个人从白变黑这行动是一个行动主体在行动——在这样行动着的这个人又可以加热,冷却,或挪移,或增大。但这不可能是变化的变化;因为这里的主体不是

    1此节将μαβη(变化)与iησi(运动)作出分别,每一运动是一个e g h i j f i变化,每一变化不一定是运动。本体之变如生成与灭坏只是变化,其它范畴之变如位变才是运动。

    但亚氏于全书中不常作此分别,往往以iησi一字包括运动与j f i变化,通说本体体与其他范畴。

    2见于1067b19。

    3范畴仅举其七,位置,状态,时间三者未列。时间为一切运动的要素之一,本身不进入运动。

    -- 289

    形而上学。

    782。

    “变化”。

    1(乙)或是另一主体也许由变化而再变为另一式的存在(例如一个人由疾病变成健康)

    ,但这动变只可附于主体而发生,仍还不可能是变化的变化。因为每一动变是由某些事物变为某些事物,生灭亦然;只是生灭变化之入于对反与运动之入于对反者其道各异。

    2于是,说一事物同时由健康变为疾病,又由这个变化本身变向另一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