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看1086b27,这句和这一节辞旨简略,其大意在说明理想圆的定义与个别圆的普通定义相同,所应增补的只是意式如何为意式而已。

    2此章全部除末一句外,1079b12—1080a8与卷a,91a8—b9几乎完全相同。

    -- 334

    。

    23。形而上学

    过,这论点是很容易攻破的;对于这观念不难提出好多无可辩解的反对论点。

    又,说一切事物“由”通式演化,这“由”就不能是平常的字意。说通式是模型,其它事物参与其中,这不过是诗喻与虚文而已。试看意式,它究属在制造什么?没有意式作蓝本让事物照抄,事物也会有,也会生成,不管有无苏格拉底其人,象苏格拉底那样的一个人总会出现。即使苏格拉底是超世永恒的,世上也会有那样的人。同一事物又可以有几个模型,所以也得有几个通式;例如“动物”与“两脚”与“人”都是人的通式。又通式不仅是可感觉事物的模型,而且也是通式本身的模型,好象科属本是各品种所系的科属,却又成为科属所系的科属,这样同一事物将又是蓝本又是抄本了。

    又,本体与本体的所在两离,似乎是不可能的;那么意式既是事物的本体怎能离事物而独立?

    在“斐多”中,1问题这样陈述——通式是“现是”

    〈现成事物〉与“将是”

    〈生成事物〉的原因;可是通式虽存在,除了另有一些事物为之动变,参与通式的事物就不会生成;然而许多其它事物(如一幢房屋或一个指环)他们说它并无通式的却也生成了。那么,明显地,产生上述事物那样的原因,正也可能是他们所说具有意式诸事物之存在〈“现是”

    〉与其生成〈“将是”

    〉的原因,而事物也就可以不靠通式而靠这些原因以获得其存在。关于意式,这可能照这样,或用更抽象

    1参看“斐多”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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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而上学。

    3。

    而精确的观点,汇集许多类此的反驳。

    章 六我们既已讨论过有关意式诸问题,这该可以再度考虑到那些人主张以数为可分离本体,并为事物之第一原因所发生的后果。假如数为一个实是,按照有些人的主张其本体就只是数而没有别的,跟着就应得有〈这样的各数系〉,(甲)数可以或是(子)第一,第二,一个挨次于一个的实是,每一数各异其品种——这样的数全无例外地,每一数各不能相通1,或是(丑)它们一个一个是无例外地挨次的数,而任何的数象他们所说的数学〈算术〉之数一样,都可与任何它数相通;在数学之数中,各数的单位互不相异。或是(寅)其中有些单位可相通,有些不能相通;例如2,假设为第一个挨次于1,于是挨次为3,以及其余,每一数中的单位均可互通,例如第一个2中的各单位可互通,第一个3中的以及其余各数中的各单位也如此;但那“绝对2”

    〈本二〉中的单位就不能与绝对3〈本三〉中的单位互通,其余的顺序各数也相似。

    数学之数是这么计点的——1,2(这由另一个1接上前一个1组成)

    ,与3(这由再一个1,接上前两个1组成)

    ,余数相似;而意式之数则是这么计点的——在1以后跟着一个分明的2,这不包括前一个数在内,再跟着的3也不包括上一个2,余数相似。或是这样,(乙)数的一类象我们最先说明的那一

    1σβηαi字义为“比量”

    ,或译“可相比”

    ,或译“可相加”

    ,或译“可相k f g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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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形而上学

    类,1另一是象数学家所说的那一类,我们最后所说的当是第三类。

    又,各类数系,必须或是可分离于事物,或不可分离而存在于视觉对象之中,(可是这不象我们先曾考虑过的方式,2而只是这样的意义,视觉对象由存在其中的数所组成3)——或是其一类如是,另一类不如是,或是各类都如是或都不如是。

    这些必然是列数所仅可有的方式。数论派以一为万物之原始,万物之本体,万物之要素,而列数皆由一与另一些事物所合成,他们所述数系悉不出于上述各类别;只是其中一切数全都不能互通的那一类数系还没有人主张过。这样宜属合理;除了上述可能诸方式外,不得再有旁的数系。

    有些人4说两类数系都有,其中先后各数为品种有别者同于意式,数学之数则异于意式亦异于可感觉事物,而两类数系均可由可感觉事物分离;另一些人5说只有数学之数存在,而这数离于可感觉事物,为诸实是之原始。毕达哥拉斯学派也相信数系只数学之数这一类;但他们认为数不脱离可感觉事物,而可感觉事物则为数所组成。他们用数构成了全宇宙,他们所应用的数并非抽象单位;他们假定数有空间量度。但是第一个1如何能构成量度,这个他们似乎没法说明。

    1见于1080a15—20,其下一类见于20—23,第三类见于23—25行。

    2参看1076a—b1。

    3毕达哥拉斯数论派的观念。

    4指柏拉图。

    5指斯泮雪浦。

    -- 337

    形而上学。

    53。

    另一个思想家1说,只有通式之数即第一类数系存在,另一些2又说通式之数便是数学之数,两者相同。

    线,面,体的例相似。有些人意谓事物作为数理对象与其作为意式相异;3在意见与此相反的各家中,有些人只以数学方式谈数理对象——这些人不以意式为数,也未言及意式存在;4另有些人不照数学方式说数学对象,他们说并不是每一空间量度均可区分为计度,也不能任意取两个单位来造成2,5所有主张万物原理与元素皆出于“1”的人,除了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外,都认为数是抽象的单位所组成;但如上曾述及,他们认为数是量度。

    6数有多少类方式这该已叙述清楚,别无遗漏了;所有这些主张均非切实,而其中有些想法比别一些更为虚幻。

    章 七于是让我们先研究诸单位可否相通,倘可相通,则在我们前曾辩析的两方式中应取那一方式。

    7这可能任何单位均不与任何单位相通,这也可能“本2”与“本3”中的各单位不相通,一般地在每一意式数中各单位是不相通于其它意式

    1某个未指名的柏拉图学派。

    2指齐诺克拉底。

    3这主张盖出于柏拉图;参看卷a,92b13—18。

    4指斯泮雪浦。

    5指齐诺克拉底信于不可分线。

    (可参看里特尔与柏来勒“希腊哲学史”第八版362页)。亚氏在卷a章九99a20—23,以“不可分线”之说属之于柏拉图。

    61080b19。

    7参看1080a18—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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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形而上学

    数中各单位的。

    现在(一)

    假如所有单位均无异而可相通,我们所得为数学之数——数就只一个系列,意式不能是这样的数。

    “人意式”与“动物意式”或其它任何意式怎能成为这样的数?每一事物各有一个意式,例如人有“人本”

    ,动物有“动物本”

    ;但相似而未分化的数无限的众多,任何个别的3都得象其它诸3一样作为“人本”。然而意式若不能是数,它就全不能存在。

    意式将由何原理衍生?

    由1与未定之2衍生数,这些就只是数的原理与要素,意式之于数不能列为先于或后于。

    1但,(二)假如诸单位为不相通,任何数均不相通于任何数,这样的数不能成为数学之数;因为数学之数由未分化的诸单位组成,这性质也证明为切于实际。这也不能成为意式数。这样的数系,2不会是“一与未定之两”所生成的第一个数,其它各数也不能有“2,3,4……”的串联顺序,因为不管是否象意式论的初创者所说,意式2中的诸单位从“不等”中同时衍生(“不等”在被平衡时列数就因而生成)或从别的方式衍生,——若其中之一为先于另一,这便将先于由所组合的2;倘有某一物先于另一物,则两者之综和将是先于另一而后于某一。

    又,因为“本1”为第一,于是在“本1”之后有一个个别之1先于其它诸1,再一个个别之1,紧接于那前一个1之

    1柏拉图所承认的制数原理为1与未定之2(或译单双)。

    亚氏将此两原理当作“本1”与“本2”

    ,因而论证(甲)它们不能制数,(乙)也不能先于或后于数,即不能为数之因也不能是数之果;因为它们是由不同品种单位所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