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简、繁体出版版权,这还是小头,最重要的国外的出版版权。以陈锐在全世界的名气以及他的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对读者的吸引力,这是一本比《哈利·波特》系列更畅销的系列书。

    这本书的出版版权能创造出n名大神级作家的价值。

    大神级作家的出版版权每年可以给网站带来几百万到一千万的价值。

    但,这本书的单出版版权一年可以收入几亿,还是以美元为单位,看一下当年的《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单依靠《哈利·波特》的版税收入就高达10亿美元,并且这个财富还在不断增加。

    出版版权税收入还是小头。

    最重要的是电影以及衍生版权。比如,周边,vcd和在线游戏,主题公园等。

    《哈利·波特》给华纳带来了210亿美元的总收入。

    这样一本神书,要签到自己名下,让他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签到这样的一本书,网站吃大头,自己吃小头,一年也能给自已带来几百万的收入。

    “果断签下。”

    剑客几乎用颤抖的手发出了这份邮件。

    陈锐登录作者后台。

    有一份邮件弹出来。

    陈锐点开邮件。

    这是一条新的留言显示:你好!我是起点签约编辑熊猫。请联系q156,有事相商。

    陈锐登录qq,加了熊猫的qq。

    “你好。我是陈锐。”

    “你好,我是熊猫,起点的签约编辑,是这样的,我们的审书编辑认为你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在起点网会有发展前途,所以我来征询下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是否还在自已手上。(就是说有没有和别的网站或出版社签约,)在的话有没有兴趣和起点签约?”

    陈锐说道,“在,不过我只愿签网络连载版权,且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中国,其它版权我自己保留。”

    陈锐非常清楚这本书的价值,运作的好,是一本比《哈利·波利》更畅销、更受欢迎的书,出版版权收入,电影及衍生版权,至少可以给陈锐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围绕着这本书可以形成一个上千亿美元的产业链。

    他才不愿意将这本书所有版权的利益被跟别人平分。

    除非是锈豆了。

    而且,这本书未写先火,可不是因为起点这个平台运作得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的原因,让这本书火了。

    而是陈锐在世界上的名气,以及他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很多人。

    因此,陈锐不欠起点平台什么。

    陈锐把《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授权给起点平台连载。

    陈锐与起点平台是处于《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关系,除了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于中国地区),不涉及其它版权。

    就算起点平台只拿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它也能给起点平点每年带来二、三千万的利益。

    这不是一个小数字,相当几名大神级作者全部版权加起来带来的收益。

    而且,以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的吸引度,给起点平台带来名气和流量将是一股非常庞大的。

    为什么一些二流的网络文学网络这么热衷于以巨大的代价挖大神级作者,就是因为大神级作家能够给网站带来非常大的名气和一股巨大的读者流量。

    陈锐授权给起点平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每年也能给陈锐带来二千多万的利益。

    陈锐并不差这些钱。

    陈锐的银行帐户上单现金就70多亿,2000多万对于陈锐来说只是一个很小的一个数字。

    陈锐之所以将《我的冒险寻宝日记》放在网络平台上连载。

    有两个原因。

    其一,陈锐希望借这个网络平台以文字的形式向书友讲述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与书友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故事和心情。

    第156章 挖金矿

    陈锐在以前是驴友,旅行者的时候,经常将旅游、徒步途中所见所闻的自然景观,风土人情上传到qq里,微博上,与网友们分享。

    陈锐乐意跟网友们分享这种心情,他感到非常愉悦。

    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电影,衍生版权也好,首先陈锐要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网络,实体书的形式写出来。

    让读者通过网络、实体书来看到陈锐这些冒险、寻宝故事,从而读者对《我的冒险寻宝日记》书中陈锐的冒险、寻宝情节产生非常大兴趣和喜爱,转化成一股粉丝效应。

    这种粉丝效应简单来理解。

    粉丝非常喜欢陈锐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书中的关于冒险、寻宝的精彩情节,从而对改编自中的寻宝、冒险故事的电影、游戏非常感兴趣,期待,再衍生到周边、vcd收藏、主题公园等等。

    通过网络、实体书吸引读者产生的一股强大的粉丝效应,然后通过专业的运作,形成一条集出版、电影、衍生版权的文化链条。

    所以,陈锐要将自己冒险、寻宝故事转化成实际利益,首先要从网络、实体书开始。

    这转化的实际利益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将是百亿美元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