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易容大礼包

    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至少看起来挺简单。

    “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好。”怜雨点点头。

    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就成了高手。

    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

    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

    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

    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