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长得好看,工作也好,趁现在赶紧多挑一挑。我不是要你相完亲就得结婚,双方认识一下,看一看、处一处、约约会,你又不会缺斤少两。”

    陆苗打着哈哈,意思绕来绕去,结论是不去。

    林文芳气她不懂事。

    “过了二十五,你就是奔三啦,你以为自己很年轻吗?现在不急,过几年急死你,晚结婚到时候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陆苗听她说这些话,听得耳朵生茧。

    她嘴上敷衍她妈几句,实际上那些话是左耳进右耳出。

    林文芳再三交代,让她记住约定的时间,调个班去见一见张阿姨家那个有四套房的工程师儿子。陆苗工作一忙,完全忘了这件事。

    等她下班,看见自己的手机有五十几条未接来电,再打过去,林文芳直接不接她电话了。

    据说张阿姨的儿子在餐厅等了她两个小时。陆苗的爽约,让林文芳在她朋友那边颜面尽失。

    她妈跟她生了一晚上的气。

    陆苗下班后,特意开车绕到市中心打包的一盘红焖大虾,她一筷子都没碰。

    洗完碗,把虾放到冰箱,陆苗出门倒垃圾。

    回来时,她去水果摊买了颗大西瓜。

    西瓜是她妈最爱吃的水果,陆苗切了个水果拼盘,端到房间里。

    林文芳坐在床上看电视,余光瞥见她进屋,刻意地侧了侧身,不用正脸朝她。

    陆苗将果盘放到她妈面前的凉席上,跟她搭话。

    “妈,我买西瓜的时候,想起上学那会儿,你给我买泡椒凤爪。”

    这事她有几分印象,林文芳挑了挑眉,听她要说什么。

    “我生病了,吵着闹着想吃泡椒凤爪,你不让。结果当天我放学回家,你给我买了一整罐,让我吃前要冲冲水,一天不能吃太多。”

    她问陆苗:“忽然说这个做什么?”

    “想起我妈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啊。”陆苗讨好地把果盘往她的手边推了推。

    林文芳冷哼一声。

    “好啦……不气了。”

    她手按在她的肩上,帮她按摩。

    “我知道我妈关心我,怕我以后不嫁人,没着落。但是,比起把我的幸福寄托在一个未知的男人身上,还不如去相信我自己。那个男人可能靠不住,但我赚的钱,攥在我手里,它能确定地保障我衣食无忧。”

    林文芳若有所思。

    陆苗继续乐呵呵地跟她倾诉她的想法。

    “妈,我已经大啦,你别为我操心。我能凭自己的力量保护我,以及保护你。我的幸福我自己来创造,不用期盼别人给我,不是更牢靠吗?”

    她反问她妈:“妈妈,你为什么不安心呢?”

    陆苗是有道理的,林文芳说不出自己不安心的原因。

    大概是因为,陆苗是她的孩子,她的宝贝,所以看着她一天,她就不安心一天。

    这种不安,是母亲的天性。

    她失败的婚姻,让陆苗成为了单亲家庭的小孩。林文芳唯恐她遇人不淑,步了自己的后尘;却也怕她像自己,孤孤单单,什么事都要自己扛在肩上。

    这些不安,和陆苗本身的能力没有关系,和她是不是结婚没有关系。

    就算是她遇到了适合的结婚对象,林文芳也不可能像完成一个任务似的,永久安心。

    既然如此,她又何必强求陆苗,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找到她一生的归宿。

    就像是陆苗所言,那个所谓的“归宿”是未知的,可能靠不住的。

    谁知道,她的一再催促,会不会是在将陆苗往一个火坑里推。

    “算了。”

    林文芳想通后,心头开阔,端起了果盘。

    “你这孩子从小就不让我省心。你被架在烧烤架上烤,不肯的,任你被烤成了碳都不会松口,脾气倔的跟头驴似的。我跟你计较,就属于吃饱撑的。”

    估摸着这篇已经成功翻过,陆苗笑嘻嘻地凑到她旁边吃水果。

    “西瓜甜吗?”

    “甜,你多少钱一斤买的呀?”

    “没注意,门口水果摊买的。”

    “哎,老吴家的?”林文芳敲陆苗脑壳:“他们卖得贵啊,你这个败家子。”

    陆苗摇头晃脑道:“我妈爱吃就行,多少钱都买。”

    西瓜哪及她的嘴甜呀,她多会哄她妈妈开心。

    母女一路相伴,一路吵吵闹闹,最后总归找到微妙的平衡,解决了矛盾。

    那天之后,林文芳再没提过让陆苗相亲的事。

    第71章 圆月

    陆苗的二十六岁。

    十一月份的月初和月末, 有两场邀请她参加的婚礼。

    月初是施澈结婚, 月末是她爸爸二婚。

    施澈一贯喜欢热闹, 结婚前也不消停,叫上了一帮旧友庆祝他最后的“单身之夜”。

    那帮施澈的朋友,搁以前上学那会儿, 全是些社会小伙、不良少女,有几个是篮球社的, 不过也全不是读书的料。

    狐朋狗友凑一块,源源不绝的坏主意。他们打定主意,要让喜事临门的施澈今晚出出糗, 疯一疯。

    几杯酒下肚, 最开始玩的就是真心话大冒险。

    其他人是配角,主要火力是冲着施澈去的, 转盘一连好几次转到他。

    施澈选的无一例外全是真心话,他自称是“没有秘密的男人”,面对任何问题都能坦诚。

    “在场有没有你暗恋过的人?”

    读出真心话的问题, 施澈撇撇嘴:“又是一道无聊的题。”

    他丢下纸条, 看向陆苗。

    “这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吗?我以前喜欢过我猛弟啊。”

    “噫, 这个好无聊的,我们都知道。”

    大伙一起起哄:“换一道换一道!”

    全场唯一不知道这件事的当事人陆苗:“???”

    “哦对,陆猛不知道。”

    施澈这才想起来:“扑哧,你蠢死了, 我高中喜欢你非常明显吧。”

    “有吗?”陆苗表情惊奇得像看见外星人。

    “天天追着你, 邀请你加入叛逆部落、加入篮球社, 午休送你去一中,哭着求着让你做篮球社的社长……简直明显到,就差写在我脑门上了。”

    施澈掰着指头一件件地数,数到一半不禁感慨:“猛弟,你蠢得叫人惊叹啊。”

    “你才蠢!”陆苗难以置信:“居然搞暗恋这种事,这么纯情这么青涩……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好吗?”

    施澈被她说得也稍稍地感到尴尬。

    “当时我有要表白啊,好像放寒假还是暑假前,我送了你一本星座书来着。送的时候,我叫你看我和你的星座配对。那本书我挑了很久呢,写的全是好话,我和你的配对指数是百分百,那你读完那本书不就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回忆后续,他打了个寒颤。

    “我期待你读完的反应,结果放假回来,你二话不说先把我揍了一顿。”

    讲起这件事,陆苗是有印象的:“哦,你说那本送我的星座书啊。上面匹配度故意用笔改成了‘-100%’,我以为你故意在对我挑衅呢,所以就揍你啦。”

    “不可能,”施澈斩钉截铁道:“是100%,我那时喜欢你呀,怎么会改成负数呢?我用我当初那颗纯情的少男心保证,你肯定记错了。”

    陆苗不信他的鬼话:“呵呵,不是你改的,那是谁干的?”

    这个话题最终在争论那个“-100%”是否存在中不了了之,施澈坚持他没改,陆苗坚持她清楚记得他改了。

    朋友们听得没劲,催他们进行下一轮真心话大冒险。

    “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两位青年,禁止你们再继续回忆过去,翻篇吧,让我们进入新的冒险。”

    那晚,施澈被灌醉,陆苗也喝高了。

    她回到家,没来得及卸妆洗澡,挨着床就昏昏沉沉地倒了。

    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

    陆苗梦见自己在看那本星座书,江皓月坐在她的旁边。

    指尖点在书页上,她按照那串文字,一字一句地念:“你们是需要奇迹的一对,性格、思维,及行为模式完全相反……你们的配对指数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