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彭向明音乐工作室作为版权方,才只占了25。
然而这个分成是只针对单曲的唱片销售的。
在后期的版权运营上,包括影视剧插曲的使用权,包括个人演唱会上的翻唱等这些个体使用,也包括ktv、超市、餐厅、体育馆、咖啡厅等大型商业机构的版权采购的收入,却是完全属于版权所有方彭向明音乐工作室的。
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分成。
而彭向明音乐工作室虽然是彭向明个人独资的,但这里别管赚多赚少,都属于商业投资的收入,跟彭向明开了家饭店赚的钱,性质是一样的。
所以,《追梦人》的单曲销售分成285,无论最终分到多少钱,孔泉作为经纪人,都要从这些钱里拿走15的经纪人抽成,但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分到的25,以及后续的所有版权销售,都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当然,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也并不少赚。
从当初90万卖掉了《三国》的三首歌开始,到《凤凰于飞》卖给周宇杰,再包括彭向明个人在《天竺少女》里15的分成,以及《追梦人》合计285的分成,他都是要进来分钱的。
这笔钱可正经不少。
即便是《天竺少女》这样销售并不算太出色的作品,预计到十一月底结账的时候,单曲销售加试听点播,也能拿下六百万以上的商业成绩。
假定是六百万整的话,这里面,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占25,拿150万,吴冰作为歌手,拿15,90万,彭向明拿15,90万。
而彭向明拿的这90万里,就有孔泉的15了,十几万。
那按照现在的形势来看,《追梦人》将来如果真的销量破千万张呢?加上点播试听,单单是这一首歌,可能就会创造出三四千万的销售额。
彭向明个人就很有可能从这一首歌里拿到一千万左右的收入。
那相应的,孔泉就有150万左右的分成。
要不是这样的话,他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起早贪黑,为彭向明左右奔走呢?又怎么可能把工作室的业务谈判这种明明他自己挣不到一分钱的事情,那么放在心上?并全心全意的为彭向明的利益考虑呢?
关于这一点,彭向明心里清楚得很:这跟他这个人的人品好不好,没多大关系,甚至跟大家关系好坏,也没多大关系。
利字当头,才能驱人做牛马。
当然,赵建元跟自己……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就好比是当初自己把齐元和陈宣推出去,帮他们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角色,又收获了什么?连当天晚上的那顿饭都还是人家赵建元掏的钱呢!
自己也就收获了他俩一人敬了一杯酒不是吗?
但自己依然很高兴。
能把他俩推荐出去,哪怕自己什么都没落下,也心甘情愿,而且还兴高采烈。
跟朋友,那叫交情。
跟经纪人,就得首先谈利益,然后才轮得到交情。
第075章 态度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情,对于两人的这次交流来说,才只是刚刚开了个头。
周宇杰的经纪人刘传英,昨天晚上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孔泉发了微信,要约他谈一谈合同——当然是关于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首《囚鸟》。
这就是孔泉比较头疼的地方了。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截止到目前,他已经往外送了好几首了。
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事实上也正是靠着实在惊艳的创作能力,彭向明才一路飞快地走到了现在。
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眼看要大火,作为他的经纪人,尽管两个人还没有正式交流过这件事,但在孔泉自己心里,却已经把他的首张个人专辑的事情,提到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上来了。
自家这位角儿就算创作能力再强,也不能每次都说有就有吧?
要考虑发专辑的话,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就得准备攒攒作品了?
你这个送一首,那个给一首的,万一哪天忽然没有灵感了,迟迟的凑不够专辑要用的歌了,可怎么办?
哎呦,反正有点替他发愁。
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一定要去谈。
除此之外,还有吴冰的问题。
虽然《天竺少女》的销售成绩并不算太好,但好歹也卖了七十多万张了,更不用说还一度惹起过不小的网络热议,所以她现在已经算是正式出道了。
而且她也的确是已经跟工作室签了歌手约,再加上他俩好像偶尔有点腻腻歪歪的,人家姑娘闲着没事,还跑工作室来给他收拾卫生洗衣服……以孔泉对彭向明的了解来判断,接下来,恐怕自家这位角儿还会继续给她做歌的。
那她是不是需要签个经纪人什么的?
按说是应该需要的。
但偏偏吴冰自己一步迈进来,到现在明显还懵懂着呢,而彭向明又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也完全没提她的经纪约的事情——孔泉隐约感觉到,角儿是不是觉得自己手里捏着的经纪约太多了?不想把身边朋友们的经纪约都给自己?
思来想去,他觉得还不如干脆敞开来谈一谈比较好。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问题。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然而这个分成是只针对单曲的唱片销售的。
在后期的版权运营上,包括影视剧插曲的使用权,包括个人演唱会上的翻唱等这些个体使用,也包括ktv、超市、餐厅、体育馆、咖啡厅等大型商业机构的版权采购的收入,却是完全属于版权所有方彭向明音乐工作室的。
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分成。
而彭向明音乐工作室虽然是彭向明个人独资的,但这里别管赚多赚少,都属于商业投资的收入,跟彭向明开了家饭店赚的钱,性质是一样的。
所以,《追梦人》的单曲销售分成285,无论最终分到多少钱,孔泉作为经纪人,都要从这些钱里拿走15的经纪人抽成,但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分到的25,以及后续的所有版权销售,都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当然,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也并不少赚。
从当初90万卖掉了《三国》的三首歌开始,到《凤凰于飞》卖给周宇杰,再包括彭向明个人在《天竺少女》里15的分成,以及《追梦人》合计285的分成,他都是要进来分钱的。
这笔钱可正经不少。
即便是《天竺少女》这样销售并不算太出色的作品,预计到十一月底结账的时候,单曲销售加试听点播,也能拿下六百万以上的商业成绩。
假定是六百万整的话,这里面,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占25,拿150万,吴冰作为歌手,拿15,90万,彭向明拿15,90万。
而彭向明拿的这90万里,就有孔泉的15了,十几万。
那按照现在的形势来看,《追梦人》将来如果真的销量破千万张呢?加上点播试听,单单是这一首歌,可能就会创造出三四千万的销售额。
彭向明个人就很有可能从这一首歌里拿到一千万左右的收入。
那相应的,孔泉就有150万左右的分成。
要不是这样的话,他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起早贪黑,为彭向明左右奔走呢?又怎么可能把工作室的业务谈判这种明明他自己挣不到一分钱的事情,那么放在心上?并全心全意的为彭向明的利益考虑呢?
关于这一点,彭向明心里清楚得很:这跟他这个人的人品好不好,没多大关系,甚至跟大家关系好坏,也没多大关系。
利字当头,才能驱人做牛马。
当然,赵建元跟自己……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就好比是当初自己把齐元和陈宣推出去,帮他们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角色,又收获了什么?连当天晚上的那顿饭都还是人家赵建元掏的钱呢!
自己也就收获了他俩一人敬了一杯酒不是吗?
但自己依然很高兴。
能把他俩推荐出去,哪怕自己什么都没落下,也心甘情愿,而且还兴高采烈。
跟朋友,那叫交情。
跟经纪人,就得首先谈利益,然后才轮得到交情。
第075章 态度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情,对于两人的这次交流来说,才只是刚刚开了个头。
周宇杰的经纪人刘传英,昨天晚上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孔泉发了微信,要约他谈一谈合同——当然是关于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首《囚鸟》。
这就是孔泉比较头疼的地方了。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截止到目前,他已经往外送了好几首了。
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事实上也正是靠着实在惊艳的创作能力,彭向明才一路飞快地走到了现在。
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眼看要大火,作为他的经纪人,尽管两个人还没有正式交流过这件事,但在孔泉自己心里,却已经把他的首张个人专辑的事情,提到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上来了。
自家这位角儿就算创作能力再强,也不能每次都说有就有吧?
要考虑发专辑的话,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就得准备攒攒作品了?
你这个送一首,那个给一首的,万一哪天忽然没有灵感了,迟迟的凑不够专辑要用的歌了,可怎么办?
哎呦,反正有点替他发愁。
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一定要去谈。
除此之外,还有吴冰的问题。
虽然《天竺少女》的销售成绩并不算太好,但好歹也卖了七十多万张了,更不用说还一度惹起过不小的网络热议,所以她现在已经算是正式出道了。
而且她也的确是已经跟工作室签了歌手约,再加上他俩好像偶尔有点腻腻歪歪的,人家姑娘闲着没事,还跑工作室来给他收拾卫生洗衣服……以孔泉对彭向明的了解来判断,接下来,恐怕自家这位角儿还会继续给她做歌的。
那她是不是需要签个经纪人什么的?
按说是应该需要的。
但偏偏吴冰自己一步迈进来,到现在明显还懵懂着呢,而彭向明又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也完全没提她的经纪约的事情——孔泉隐约感觉到,角儿是不是觉得自己手里捏着的经纪约太多了?不想把身边朋友们的经纪约都给自己?
思来想去,他觉得还不如干脆敞开来谈一谈比较好。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问题。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