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演唱昨日重现的著名组合卡朋特兄妹都演唱了一首名叫grouie [suerstar]的歌曲,直接登上billboard热门单曲榜第二名,让主流文化都知道了骨肉皮的存在。

    最让伊芙惊讶的是,居然有人出自传《我与乐队在一起:一个骨肉皮的自白》,并且还成为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常客。看来大家都想一探究竟,看看她们究竟在想什么!

    她默默掏出笔记本,将图书名字记录下来,准备近期逛书店的找找看。这本自传肯定能帮自己提供一个了解过去的窗口,明白六十年代音乐、文化、性中心的感觉。

    不能以现在的目光去看待二三十年前发生的一切。

    ……

    这边伊芙还在猜测剧情,而远在六百公里外的凤凰城中,基努-里维斯刚刚结束跟罗伯的吉他学习。

    会弹是一回事,能熟练弹奏一首曲子又是一回事。要达到吉米-亨德里克斯、埃里克-克莱普顿那样境界的话,就不是依靠练习能达到的,而是需要天赋!

    基努骑车上百公里明明已经很疲倦,可还是坐在房间的电脑前,登上自己的私人邮箱,将经纪人埃文-斯托克发过来的邮件打开,里面是《几近成名》的电子版剧本。

    他打了个呵欠之后便点开剧本,一页一页地往下面。

    不光是要看自己扮演的角色,同样也在查看伊芙看中的那个角色。

    剧本一开始便是威廉一家的故事,这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家庭,丈夫早亡,大学教授老妈对大女儿跟小儿子管教非常严格,甚至不惜谎报儿子年龄让其跳级。正因为母亲干涉,威廉错过了青春期,好在姐姐在离家决裂前将满满一箱子摇滚唱片留给了他。

    因为意外,乐评人莱斯特看到了小威廉身上的才华,让他去做一篇关于乐队黑色安息日的专访。

    故事到这里终于开始进入正轨。

    一个保守家庭出来的好孩子,凭借对摇滚乐的爱好以向往站在了黑色安息日表演场地外,可惜根本没人相信他,连门都进不去。

    就在主角威廉人生灰暗的时候,那个名叫佩妮-莲恩的女孩出现了,她美艳绝伦,似乎天生就是人群的焦点,牢牢占据威廉的目光中心。

    而这时候电影的主角静水乐队(still water)出场了,他们只是一支为黑色安息日做暖场的十八线小乐队。

    就这样,电影里面的三位主角在表演后台相遇了。未成年的实习记者威廉、静水乐队的吉他手罗索尔、女乐迷佩妮-莲恩各自算是代表人物,他们三人互相牵引、互相羁绊。

    威廉在乐评人莱斯特的指引下,得到了为《滚石》写稿子的机会,从而跟随静水乐队一起巡演,做跟随采访。同行的大巴车上既有乐队成员、巡演经理,还有许多漂亮的年轻女孩,佩妮就是其中一员。

    接触摇滚圈这么久,基努当然知道这些年轻女孩的身份,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出演的罗索尔竟然跟佩妮有足够多、足够虐的对手戏。

    佩妮-莲恩爱上了吉他手罗索尔,可是却被对方以五十美元跟一箱啤酒为赌注输给了另外的乐队。

    明明是电影,剧本写得却十分真实,包括这些骨肉皮跟摇滚乐队的糜烂生活,包括乐队内部的暗潮汹涌。

    整个故事中,基努最喜欢的就是罗索尔嗨了之后企图自杀,结果回到巡演大巴上,众人明明有千般话语,最后矛盾却伴随着音乐不翼而飞。

    他能看得出来,罗索尔跟佩妮的角色都很有挑战,如果演好了的话,的确有冲击奥斯卡的能力。

    尤其是佩妮-莲恩这个角色,可以说全片中最最出彩的一个,用了太多笔墨跟时间去刻画,名义上是女配角,实际上完全就是女主角待遇,中间有太多太多的闪亮点,不乏影后ont。

    第43章 我有一个朋友

    夜已深, 基努滑动鼠标的手却没有停下来。

    “早知道剧本这么精彩,当时就应该答应才对的!”

    他自言自语说着, 言语里面充满了庆幸, 差一点就错过这么精彩的故事。

    依照他现如今的咖位,基本上递过来的都是主角剧本, 偏偏这个剧本的各个配角都异常精彩,真不愧是提名过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的导演。

    本身就有这方面的经历,然后再用虚幻的笔触将真实故事融入进去,看得基努都有些意动。他自己很清楚自己的演技其实算一般, 在商业片里面够用,在文艺片里面就要差一些,刚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磨练磨练演技。

    罗索尔作为吉他手, 基本上算是乐队的主脑, 有着摇滚巨星一样的光环。既才华横溢,又内心敏感、孤独,甚至有几分缺爱。

    普通演员根本撑不起万人迷吉他手这个角色, 可基努要是拿着吉他站在舞台上, 什么都不做就拥有那种巨星的气场。

    如果罗索尔这个角色没有撑起来, 那么佩妮对他的迷恋自然无从谈起, 更加说服不了观众跟影评人。

    这个角色对基努来说, 有50本色出演的部分,契合度很高。或许是现阶段最适合他的文艺片角色,没有之一!

    静水乐队在商业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成员们之间的感情却逐渐淡薄, 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了当初做乐队的初心。

    而佩妮这个角色就像一个谜,她热情美丽,以披头士的一首歌当名字,无数次被男主角威廉询问名字却又避开不提。

    她比起寻常骨肉皮来说更加有血有肉,形象更为丰满。

    佩妮很讨厌被别人称之为骨肉皮,她觉得那群女孩只是为了接近名人,跟明星上床;而她自己则是称呼自己为band aid,觉得真正是为了音乐本身、为了乐队的发展,能帮助乐队激发创作灵感。

    她迷恋罗索尔,崇拜这位乐手的才华,愿意跟随着一起去全美各地巡回演出,根本不顾及罗索尔的婚姻跟态度。

    然而在静水乐队即将成名的时候,佩妮却选择了离开,前往她一直心心念的摩洛哥。她是摇滚圈里面里面的传说,游走在各路乐队之间,仿佛能跟每个人打好交道,然而最后除了失望之后什么都没有带走。

    佩妮是整部电影的核心,需要极其精致跟细腻的表演,并不是说女演员足够漂亮就行,这个角色前后的转变需要演技支撑,时而看透世事的成熟,时而跟孩童一般的单纯。

    基努在心里为伊芙捏了把汗,这个角色难度太大了!

    她真的能驾驭好这个角色吗?

    如果演技不过关的话,试镜那一关都过不了。同年龄层次的其余女演员肯定也都知道这个角色的可塑性跟重要性,说不定会面临一大堆成名女星的竞争。

    这部电影并非是什么黑暗现实主义,虽然有所波折,但还是有一个相对较圆满的结局。

    乘坐飞机去巡演的时候,遇上了颠簸的气流,乐队每个人都将自己平时不敢说出的话脱口而出当做遗言。主角威廉也是在这个时候跟乐队分开,他将自己跟乐队经历的美好与难堪全都记录下来并且交给了《滚石》杂志。

    然而因为采访的内容太过于耿直,几乎所有阴暗面都被暴露出来,乐队成员们直接否认了报道的真实性,从而让《滚石》放弃了威廉辛苦写出来的稿子。

    基努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为故事里面的威廉同情了几分,这个被母亲保护得很好的孩子经历了摇滚圈子的不堪跟虚伪,明明都是事实却不被承认,这种打击对于青少年来说很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