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体型接近狮子的鬣狗!

    在旧时代,野生鬣狗是和狼群齐名的掠食者,虽然看起来体型小,攻击力貌似不强,但实际上它和狼一样危险,它们的牙齿之间没有缝隙,嘴张开幅度不大,咬合力十分惊人,这特点专为碎骨开膛用,最大咬合力可达到450公斤,哪怕是撕咬体型壮硕的野生水牛,也能轻易撕开厚实的牛皮,而这还是只是旧时代的数据。

    这头鬣狗的体重估计在120公斤左右,咬合力恐怕能达到1800公斤!用荒野的标准来衡量,相当于三阶力量能力者,问题是这头鬣狗只是狗群中的斥候,这样的鬣狗至少还有十来只,这个标准的鬣狗已经超出了岑牧当年在莽原上遇到的鬣狗。

    岑牧绝对不想被它咬上一口,不说这一口可以撕裂他的骨肉,它唾液里藏的数百种致命病菌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现在岑牧才能体会到当初普罗托斯的强大,普罗托斯在的时候,他的身体免疫一切毒素和病菌,想想这个能力多么逆天。

    此时,扬起的是侧风,岑牧不用担心他的气味会被它闻到,要击杀这只也挺简单,一颗子弹就能搞定,问题是这里是变异野兽的地盘,谁知道这一枪开出去,会引出什么样的大家伙?!

    岑牧想了想,还是决定按兵不动,避开它。

    突然间,灌木丛中一条潜伏的异蛇拗起了脑袋,它的三角头长得特别硕大,蛇眼顶部长了两只猩红色的尖角,它察觉到一丝异常,盘住灌木丛的蛇身无声无息的游动,往岑牧这边慢慢趋近,猩红的信子吐出来,发出嘶嘶的响声。

    岑牧早就检测到这条异蛇的存在,两人距离有三米远,而蛇的视觉向来很差,岑牧原以为不会被它发现自己,没想到失算了。

    岑牧心念一动,启动“变温”技能,血液循环迅速慢下来,呼吸逐渐减缓,毛孔全部关闭,半分钟后,体温降低了十度,一分钟后,岑牧的体表温度接近周边的气温。

    这异蛇眼中流露出疑惑的神色,它的眼睛明明可以看到有异类,但片刻之后,红外感知就消失了,这时候,它的舌头和眼睛起了冲突,是它短暂生命中从未出现过的现象。

    异蛇凝视了很久,它最终决定相信自己的舌头,因为这才是它最强的感知器官。

    看到这红角蝰蛇带着思考的眼神,岑牧就觉得,真是让人操蛋的地方,连蛇都生出了如此高的智商!还要不要人活呀!

    鬣狗扬起耳朵,张目四望,并没有发现异状,然后,它迈开步子朝前走,渐渐消失在茫茫迷雾中。

    在它离去后的某个瞬间,噗通!

    一记强有力的心跳响起,蛇头又拗了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一柄匕首摸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甩了出去……

    唰!匕首削断灌木的枝叶,直钉在两只红角中央,穿透它的上下颚,将它钉在地上。

    “唔!还不赖!”岑牧不禁自嘲地笑笑,飞刀技术还是在罗宋城周边练出来的,这么久没用,技艺并没丢掉。

    红角蝰蛇突然遭遇重创,整个身体剧烈地扭动,纠缠在一起,将匕首箍得死死的,用身体将它淹没,哪怕鳞片被刀锋割破也在所不惜,如此凶残!看得人心惊肉掉!

    片刻之后,蝰蛇将匕首从泥土中“拔”了出来,奋力挣扎,终于将匕首挣脱下来,但头部受到伤害,它命不久矣。

    它继续挣扎了将近十分钟,才渐渐僵直,停下来,看样子是死掉了,生命力好顽强!

    岑牧拔除太刀,伸过去,一挑。

    只见黑影一闪,刚才还僵死的异蛇一口咬在太刀上,尖牙和刀锋激烈碰撞,发出“吱吱”的摩擦声。

    岑牧哂笑道:“呵!还想阴我?!”

    这下差不多是死透了,岑牧用太刀将它的尸体挑入袋子中,至少3点星能入账,岑牧很开心。

    第0038章 寻火之路(二)

    不久之后,视野中出现一个小镇,按地图标识,这是『梵尼镇』。

    在出发前,云戚曾反复叮嘱,千万不要在其他小镇周边暴露自己的行踪,这里牵涉到荒野通行的一系列潜规则。

    每个小镇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一般会标识出来,任何携带热武器进入势力范围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挑衅,小镇势力会主动攻击这类人。

    只有拾荒者可以随意在各个小镇间通行,因为拾荒者基本处于这片荒原最底层的生物链,是各大小镇剥削的对象。

    拾荒者有自己独门的标签,让人一眼看去,就能立刻分辨出来,其中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他们通常用一些废弃的武器或自制的武器,并不是因为买不起刀刃,而是怕遭人觊觎,由此可见,拾荒者低下的地位,哪怕有幸在荒原上获得有价值的东西,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甚至可能因此丧失性命,稍微有点能力的拾荒者会尝试在某个小镇稳定下来,争取成为小镇的镇民。

    像岑牧这么路过,必然会刺激到小镇的巡逻兵,不说会不会当作其他势力的探子,光他一身装备就会引人产生想法,尤其他还是一个瘸子。

    事实上,梵尼镇已经习惯了路人经过的情况,他们在执行检查通常有几套方案,以貌取人,见机行事。

    在岑牧规划的路线上,这个小镇是必经之地,是通往黑石山的捷径,从它的西面边缘切过,因为小镇西面毗邻一块很大的『黑水沼泽』,这个沼泽凶名昭著,对于目前的岑牧来说,几乎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而如果从东面绕过,那至少要多绕八公里的距离(梵尼镇在东面的防区比普通小镇要宽),以岑牧目前的脚力,至少要多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这可能让岑牧无法完成第一天行动规划。

    所以,这段路很纠结。

    岑牧想趁着薄雾尚未散去的时候,尽可能加快自己的速度,但他这个想法明显太天真,因为不管怎么走,他都会被拦下来。

    远远的,有人朝这边走来,对岑牧大吼一声:“站住!你是什么人!”

    这么远的距离,彼此之间只能看见模糊的身影,当然对于视力绝佳的人来说,一切都不是障碍。

    他们双手持枪,枪口下压,并没有对准岑牧,这是荒野的潜规则,避免陌生人之间的过度反应,而擦枪走火,但是,你要天真地认为这种状态就很安全,那么你离死不远了,对于一个高明的枪手来说,抬枪射击也就是零点几秒的事情。

    岑牧慢慢转身,颀长的雷神露出它霸气的外观,他将两个拐杖夹在腋下,撑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冷冷凝视对方,做出一个从此路过的动作。

    远方其中一名枪手,低声说道:“哇噢!特里,他装备不错哟!这么长的狙击枪!”

    顿了顿,又补充道:“只是个瘸子,要不要……”

    特里连忙发声阻止,说道:“不!苏克雷!别动枪!”

    苏克雷奇怪地转头看他的同伴,却见这个平日比他强十倍的队友满头大汗,僵立在原地,紧张兮兮地关注对面的一举一动,身体轻微摇摆,似乎承受了很重的压力,随时可能倒下去。

    岑牧歪起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转过身,杵着拐杖,继续前行。

    这下子,特里才渐渐恢复正常,脸上浮现一丝晕红,是体力消耗过度的标识。

    苏克雷看到岑牧的背影,试探道:“喂!好机会啊!我们同时开枪,绝对可以干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