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凌野是有偏见的,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话要投机,也不能太有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我所谓的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么恶心人的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我不爱听他说话。

    因为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爱搭理他,大部分时间我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我跟故事没缘分的时候,就开了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我观察,住在“岛”里的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里住的时间最短的是那个叫李崇的,来了一个多月,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我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的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一般来说,我看不懂一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牛逼,肤浅的我读不懂罢了。

    李崇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我保守估计,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时候我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当我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了三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我问给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了吧?”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经是一个挺火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顿,然后从此封心锁爱,来当起了岛民。

    挺潇洒的一姑娘,这些人里我最喜欢她。

    不是那种喜欢,是那种喜欢。

    周映说:“你对野哥挺感兴趣啊?”

    “……姐姐,我一直当你是个耳聪目明的修仙人,没想到,修仙修得脑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个屁的仙!”

    我跟周映说:“你教我弹吉他呗。”

    说真的,不是故意没事找事,不是故意跟漂亮姑娘套近乎,我是真想学一门手艺,等回去之后,炫个技。

    而且,周映教我弹吉他,肯定不能收费,我出了这个岛,上哪儿能找到这么牛逼的老师去!

    看吧,我这人就是这么肤浅,就是这么虚荣,就是这么诡计多端。

    “找凌野教你去,他也会。”周映说,“我弹吉他的技巧,只传女,不传男。”

    正说着,凌野手里拿着他那破风筝又从我面前晃悠了过去。

    “他?”我说,“他弹棉花吧!”

    “你还真别小瞧他。”周映说,“那家伙有点东西的。”

    我看过去,凌野在院子里傻子似的扯他那风筝呢。

    蝴蝶样式的风筝,才刚飞起来,就挂在了歪脖子树上。

    “他是不是对风筝有执念啊?”我问周映,“怎么见天儿在那儿放那个破风筝。”

    “人家那不叫放风筝。”周映说,“他说这叫‘捕蝴蝶’,是一种行为艺术。”

    还行为艺术?

    我觉得他就是有毛病。

    我跟周映说:“你看着吧,不出半年,这人准疯。”

    周映就笑,一边扒拉她的吉他弦,一边大笑。

    凌野往这边瞥了一眼,像看傻子似的看周映。

    我挑拨离间:“他看你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周映说:“他那是看你呢。”

    我算是发现了,这地方真就没有正常人。

    我拍拍屁股走人,然后听见身后凌野喊:“张三!捕蝴蝶吗?”

    “你他妈才张三!”我回头骂他,“你他妈就一法外狂徒,迟早丢精神病院去!”

    凌野竟然不生气,叼着没点燃的烟,放他那破风筝。

    那个蝴蝶形状的风筝从我头顶飞过去,呼啦啦的,我跟被传染了精神病一样,竟然恍惚间觉得那是一只真的大蝴蝶扑扇着翅膀从我眼前飞过。

    “毛病!”我说我自己。

    我快步往自己的房间走,决心离精神病远点。

    身后,程老板又喊:“陈真!喝酒吗?”

    我他妈叫陈醒!

    这地方究竟有正常人没有啊!

    第7章

    我对凌野的排斥原因又加了一条——我讨厌他用“捕蝴蝶”这个意象。

    因为我很喜欢的作家纳博科夫是个酷爱研究蝴蝶的人,我曾经珍藏在手机里的一张照片就是他拿着个捕蝶网愉悦地在草丛中捕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