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包拯,很快告诉了大家答案。

    凶手就是……沈良!

    “沈良?”所有侦探迷们又是一愣。

    “握草!这怎么可能?沈良是衙门的刀头,在衙门里干了十几年。而且,从头到尾一直都在帮着包拯破案,怎么可能会是凶手?”

    “这简直太让人意外了,我怀疑过所有人,却偏偏没有怀疑过沈良。”

    “是啊!沈良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而且,他没有杀人动机啊!”

    “唉!接下来看包拯如何分析吧。”

    “……”

    沈良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包拯也很快给出来了答案。

    沈良不是宋人,而是辽人。

    他杀死太子和七皇子目的,是为了引起大宋和高丽之间的矛盾,如果两国因此而开战,他们辽国就可以趁机南下,攻打大宋,坐享渔翁之利。

    而包拯之所以知道沈良是辽人,则是那一次的外出,沈良背向河面喝水的细节。

    因为,八贤王曾经对包拯说过,“我们宋人在河边喝水时,一般都是面朝向河面,但他们辽人不同,他们是背朝向河面。因为,他们辽人生活在草原之上,战争频繁,时不时还要与猛兽打交道,所以他们就养长了,喝水之时背朝向河面的习惯。因为这样,他们在喝水的时候,才能够观察到,有没有敌人或猛兽来袭?”

    就是这一细节暴露了沈良的身份。

    当然,不只是这一点细节,还有小艾的遗书等细节,一切都指向沈良。

    而在一系列的事实面前,沈良终于承认了一切,一切都和包拯的推断一模一样。

    原来,沈良的原名叫做耶律良才,是大辽一位大将军的儿子,潜伏在大宋十年,目的就是为了寻找机会,挑起大宋和其他邻国之间的矛盾,以便大辽可以趁虚而入,攻打大宋。

    至此,一切真相终于大白,所有谜题全部解开。

    伴随着沈良最终选择了自杀,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包拯因为成功破获“高丽太子被杀”一案,而名扬天下。

    《少年包青天》的第一卷“名扬天下”,也画上句号。

    一切都已经暂时告一段落。

    然而,终于知道事情全部真相的所有人,却意外的感觉,心情有些沉重。

    第六百五十三章 真相只有一个

    “高丽太子被杀”一案终于真相大白,所有的谜底都已经揭开。

    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这本来应该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然而,所有人的心情却意外的有些沉重,甚至还有些淡淡的悲伤。

    如果沈良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众人必然是拍手称快。

    但他偏偏不是,他在大宋十年,身为衙门刀头,惩强除恶,亲手抓了不少坏人,守卫着一方和平。

    他选择了自杀,在自杀之前,他对包拯说道:“我叫做耶律良材,契丹人,今年三十岁,是大辽兵马大元帅耶律楚雄之子,潜伏在大宋十年,是为了挑起太宋与邻国的纷争,好让大辽趁虚而入,攻打大宋。我们契丹人交朋友贵在交心,不应该有丝毫的隐瞒。”

    沈良不是坏人,他把包拯当作最好的朋友。

    当然,包拯也一直把沈良当作那个并肩破案的沈大哥。

    他说:“我叫包拯,庐州人士,天鸿学院学生,天生皮肤黑,人称包黑子。”

    那么,沈良是好人吗?也不是,他潜伏在大宋,是为了挑起大宋和邻国之前的纷争,而且差一点就成功了。

    如果包拯没有破案,大宋和高丽之间必起纷争,辽国趁虚而入,大战爆发。

    最后谁胜谁败不得而知,但百姓必将涂炭,家园被毁,家破人亡。

    沈良的所做作为让人无法原谅。

    但他所做的这一切,偏偏又是为了他的国家,为了他的民族,他的内心并不想这样做。

    他在挥刀自刎,临死之际低声喃喃:“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要分辽人和宋人?为什么不能够和平相处?为什么?”

    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不希望有战争,他也渴望和平。

    只是民族大义,逼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唉!”所有人唯有一声叹息。

    “凶手是沈良,我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我只是感到非常惋惜,他本来应该是一个好人的。”

    “沈良应该是好人吧,从他最后的话里就可以看出。只是所谓的民族大义,让他违背了自己的心意。”

    “不过,沈良差一点就挑起了国家战争,他的所作所为绝对不可原谅,自杀或许是他最好的归宿。况且,包拯最后依然叫他‘沈大哥’,沈良走得很欣慰。”

    “是啊,自杀对沈良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从此,他将不用再背负着沉重的民族大义。”

    “唉!民族大义,不只是沈良,八贤王也一样。在崔尚书被当作凶手抓捕之后,八贤王曾经让包拯结束此案的调查,有崔尚书作为凶手就够了。这样,太子被杀一事就是高丽国的内讧,与大宋无关,大宋可以给高丽一个交代了,至于真凶是谁?并不重要。可见,八贤王为了大宋的利益,也可以不管真凶究竟是谁。当然,从家国利益上来说,这并没有错。”

    “没想到我们竟然会为凶手感慨这么多,只怪李凡把凶手与剧情塑造的太好了!”

    “是啊,这样的凶手让人实在是恨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