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目前的销售不怎么样,但也并非无人问津,总有一些侦探迷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购买,就像李凡之前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小伙子一般。

    他们拿到书之后,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封面的人物插图,只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悸动。

    然后翻开封面,便是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这还是一个系列故事?”这样的疑问,在他们的脑海里一闪而逝,然后便开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八七八年,书迷们对此并不奇怪,很多的侦探小说,都会选择上个世纪作为背景。

    只是,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为主角的第一人称写法,这让书迷们稍微有一皱眉,他们还是更喜欢看第三人称的作品。

    当然,他们虽然有些皱眉,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选了继续往下面看。

    看着看着,他们不禁眼睛一亮,他们发现,这部作品的撰写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个叫做华生的“我”,似乎并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书迷们啧啧道,他们看了许多的小说作品,这样的撰写角度,还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开头是说,华生读完了军医的课程之后,在兰国的一只军队里做了军医,他在一次战争中受了伤,又染上了伤寒,身体变得非常虚弱。

    不久后,华生回到兰国休养,他的经济状况有些糟糕,因此他决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处。

    有一天,他在一个叫做克莱梯利安的酒吧门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华生告诉小斯坦弗,他打算找个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小斯坦弗则说,另外有一个家伙也跟他说了,也要找一个价钱不高,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那个家伙叫做福尔摩斯,在小斯坦弗的口中,福尔摩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家伙。

    “福尔摩斯?”一众书迷点点头,福尔摩斯很是显然才是主角。

    ……

    第一千三百七十三章 第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才是故事的主角,一众书迷们继续往下面看。

    小斯坦弗说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价格很贵,他自己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合租。

    华生表示,他愿意去见一见,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如果合适的话,他愿意和福尔摩斯合租。

    于是,小斯坦弗带着华生,在一所大医学院的化验室里,见到了福尔摩斯。

    当时的福尔摩斯正因为发现一种试剂,而显得非常的高兴。

    小斯坦弗介绍两人认识之后,福尔摩斯仅仅只看了华生一眼,便非常肯定的说出了,华生曾经到过什么地方?

    这让华生感到非常的惊讶。

    小斯坦弗则说,这便是福尔摩斯特别的地方之一,他总是能够很轻易的看出许多的东西。

    福尔摩斯千呼万唤始出来,而这刚一出场,便迅速将所有的书迷深深吸引。

    所有的书迷们变得兴奋又激动,他们的判断果然没有错,李凡这部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品,果然不是一部简单的作品。

    主角福尔摩斯,或者说侦探福尔摩斯刚一出场,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不凡,已经牢牢抓住了书迷们的心,让书迷们迫不及待的要往下看。

    在相互认识一番,且知道华生的来意之后,福尔摩斯说他在贝克街上,看中了一所公寓式的房子,适合两个人合租。

    华生欣然同意,两人约好第二天一起去看房子。

    第二天,两人再一次见面,并且去到了贝克街上看房子,福尔摩斯看中的公寓式的房子,在贝克街的221b号。

    看完之后,华生对房子也非常满意,就这样,两人住进了贝克街221b号公寓。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华生对福尔摩斯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他发现福尔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丰富的惊人,但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也同样疲乏的惊人,甚至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解释说,那是因为他所掌握的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那些对他没用的知识,他根本不会去掌握,即便是掌握了,也要尽力去忘掉。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脑子的容量是有限的,不应该把那些对他毫无作品的东西装进去。

    华生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做了一个概括。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的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不过,能够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