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远均想了想,回答道:“因为你如果不想主动去选择的话,就会让别人来选择你。”

    宋昱摇摇头,如实说道:“哥,我还是不太懂。”

    孙远均:“比如说在动物世界里吧,跑得不够快的羚羊就会被猎豹吃掉。”

    宋昱:“可是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人类不会这么残忍的。”

    孙远均淡然一笑,继续解释道:“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啊,比如说你想考大学吧,如果你成绩一般,就只能上一般本科,或专科职校。但是如果你成绩像我一样,什么学校都可以选择。”

    宋昱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怎么可以讲得这么直白,但是也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明白了他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大概孙远均说的也是没有错的。

    不得不说其实当时宋昱对于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他却无缘无故就相信孙远均说的一切。

    后来他们俩和李思在一起组建了一支叫“迷藏”的乐队,在学校的元旦晚会表演了他们练了整整一个月的《追梦人》之后,一时风光无俩。

    其实孙远均当时想唱首更high的英文歌的,但是负责审核节目的音乐老师觉得不适合。

    据后来李思回忆,晚会过后,孙远均的课桌里常常因为情书太多,弄得他连自己的书都没地方放了。虽然是有夸张的成分了,但是受女生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

    在经过去别的学校的几次演出之后,每到周末放学的时候,都有好多外校女生穿着清一色的超短裙来一中门口看他,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宋昱都看到过好多次了,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一方面为哥哥受到欢迎而开心,另一方面他也会莫名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孙远均会被那群穿着超短裙中的一个给抢走。

    第10章

    孙远均十五岁就上了高一,可是十四岁的宋昱还在读初二。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厚厚的笔记给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做题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孙远均以前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

    直到有一天宋昱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随口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

    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

    然后他又接着问,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得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原来,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忍不住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地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所以不会让别人讨厌。

    比如在某些明知道老师讲的都会的情况下,他会不听课,会做自己的事。比如做更高难度的数学题,比如自己学习新概念英语的三四册……但他不会去睡觉,也不会和别人说话,不会不遵守班级的正常秩序。因此老师也都会喜欢他。

    就算他没有听课,也有能力在自己的同桌和邻座回答不出老师问题的时候,他会毫无犹豫地立刻小声的告诉他们答案。

    平常下课时候,总有一些女生带着各种目的红着脸来问他题目,他心里明镜似的,但也不会戳穿别人,总会还算耐心地讲解。

    再加上他大方,他的父母在特区深圳工作,虽然不在身边照顾他,但是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少。

    成绩好但不会桀骜不驯,长得好看,又大方,孙远均的人缘不可能不好,他在班上除了李思之外还有白瑞这个死党。

    如果说李思是个玩音乐又玩滑板的炫酷boy,那么白瑞就是个成绩虽然差,但是在篮球场上却所向睥睨的公子哥。

    白瑞家里特别有钱,据说是某乡镇企业的大老板,上高中时因为分数不够,光给学校赞助费都给了数十万。白瑞性格又特别豪爽大方,很快就成了班上男生的头目。

    三个人都是长得好看的,一走出去特别显眼,都是又高又帅,简直在路上走过都能带出一阵风。

    最近在班上的男生中开始流行一种看一种片子,就是那种从日本岛国传过来的“教育片”。

    那个时候,手机还没有完全普及,家长们也因为怕孩子玩手机影响学习,中学生大部分都是没有手机的。但那个时候已经有3可以听歌了,后来又有了4可以看视频了。

    孙远均经常看到一堆男生聚在一起,盯着一个4一起看,一瞥见那些兴奋又略带猥琐的小眼神,有如聚众嗑药一般迷醉神态,就知道他们又在看“教育片”了。

    李思和白瑞都有自己的女神。李思比较喜欢松岛枫,但白瑞喜欢苍井空,青春期的男孩每十七秒就有一次性幻想,这话果然不是骗人的。

    在他们的强烈安利下,孙远均在某个打完篮球赛的傍晚,和他们一起在白瑞家的大别墅里有了人生中对性的第一次观摩学习。

    当李思和白瑞看着电视屏幕上的可餐秀色简直要流下口水的时候,孙远均忽然对那种和动物配种一样没区别的活塞运动觉得有点恶心。

    可是又不好打扰好朋友的兴致,他提起书包准备走的时候,李思和白瑞还在对那身材妖娆的女演员的某些细节讨论得津津有味,孙远均发誓以后再也不参加如此无聊的活动了。

    有这个时间,真的还不如在学校里再打场篮球呢,或者还不如给他家宋昱多讲两道数学题呢。

    他一走留下李思和白瑞面面相觑,白瑞一脸纳闷地问道:“你说,孙远均是不是性冷淡啊?”

    李思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