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八章 憨厚的老乡

    要说人有时候就是一种卑贱的高级动物。肖贵算得上一个。

    见血鹰有些恼怒,连忙把门打得更开一些,陪着笑脸说道:“先生别见怪。请进吧。只是寒舍实在穷困,你看,晚饭都吃完啦。”

    血鹰从搭裢里掏出一块碎银递给肖贵,歉意地说道:“我和两个伙计走了一天的路,的确饥肠漉漉。能否让嫂子弄点吃的?”

    “秀莲,你去蒸几个蕃薯,再煮一钵稀饭,弄几个小菜吧。这几位客人想在咱们家借宿,就让他们在睡二楼吧。”

    一个相貌俊美、穿着打满补钉对襟衫的妇女从里间出来,一头钻进后院的厨房。不一会,厨房便传来锅碗瓢盆的交响曲。

    肖贵把血鹰等三个人引到正厅的八仙桌上坐下。他是这家的主人,当仁不让地坐在首席,血鹰等三人坐在另三个位,一桌子便坐满人,很适合打牌。

    坐定之后,肖贵便把前些天的遭遇说了一遍,血鹰一听,基本上猜出了大概。原来打伤肖贵的人正是李初四。上次在徽州,血鹰一枪干掉了林枫,李初四吓得趴倒在地上,侥幸捡到一条性命。想不到他从朱冲那里逃出来,还把枪也带走了。

    既然慧缘说,那天的凶手有两个人,那么另一个人很可能就是李初四。挟持其其格的人,应该是一个比李初四厉害很多倍的角色。

    肖贵说着,说着,渐渐面露诡异之色。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们肖家棚村几百名强壮劳动力,把那个凶手逼上了苍龙山,你猜结果怎么样?明明是把他围在的一个小山坳里,打了整整一天,连根毛也没找着。整个人就像水蒸汽一样蒸发了。全村人都以为是活见鬼。这怎么可能呢?那个山坳并不大啊,为什么几百人都找不到他?族长越想越觉得蹊跷,后来还以为是撞见山神了,全村人杀猪宰羊,请道士做法事,打蘸,免得山神祸害村里人。唉,说来真是话长,我这腿里似乎真有异物呀。这两天好转一些,前段时间根本没办法下床。”

    血鹰把肖贵的破布解开,看见他的创口很深,创口周边红肿,伸手一摸,有些发烫,似乎有些炎症。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个时代可是没什么消炎的西药,全靠中药消炎,作用很有限。好在血鹰身上携带了黑鹰组织独门的消炎药粉,相当于后世的云南白药。

    厅堂点着油灯。如豆的灯光显得十分昏暗。

    血鹰用油灯照着,仔细观察了一会,觉得应该尽快做手术,取出弹头。看来子弹头并没有伤及肖贵的动脉和骨胳,要不然可没有这么好彩,估计早就挂掉了。

    “肖贵,不瞒你说,你这枪伤,我能帮你治好,还可以分文不取,但我有一个条件,明天你让人带我去苍龙山看一看,也就是你们围捕那个偷你家饭吃的家伙。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厉害,几百人都抓不住他。”

    “成!我明天就让我儿子带你们去。不过,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感兴趣?”

    言下之意,你们是不是和那个家伙是一伙的?这问题有些尴尬。

    见血鹰不回答,肖贵也点到为止,不好再问。

    肖贵的妻子秀莲端上来热气腾腾的吃食,白米粥,蕃薯,咸菜等。血鹰等人饿得实在不行,稀里哗啦几下子,把桌上的吃食全都倒进肚子,一个个吃得饱饱的。

    吃了晚饭,又洗脸洗脚,肖贵让一个小伙子把血鹰他们领到二楼。二楼是木板式的阁楼,靠墙角有数块板搭成的木板床。估计这是肖贵家的卧铺。

    “我叫肖林,你爹和我说了,明天由我带你们去苍龙山。你们早些歇息吧。我爹还指望你们和他看脚伤呢。前些天的事真邪门,那个男人披头散发,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和乞丐差不多。没想到他那么厉害。族长还以为是撞见鬼了。我是不信有鬼,至少我爹的脚上伤口是真实存在的嘛。“

    血鹰觉得小伙子挺健谈,一问,他已经十七岁了,正是劳动力。

    “肖林,你觉得这世上有鬼吗?”

    肖林点点头,又说道:“不过,我不相信我爹是撞见鬼了。没有哪个鬼有这么厉害。如果真碰到厉鬼,还不直接掐死我爹?怎么会被族人追得满山跑?”

    肖林走后,血鹰、王圣和张保睡在二楼的地铺上,很快就睡着了。山村的夜晚没别的好处,就是静!

    第二天一大早,血鹰第一个醒来。随后把王圣和张保也给踢醒。毕竟是在别人家做客,要是睡到太阳晒肚皮,肖贵一家肯定不高兴。

    三人下了楼,秀莲已把早餐准备好了。蕃薯煮粥。满满一大桶。肖贵瘸着腿,端着热气腾腾的洗脸水过来,这让血鹰很感歉意,连声喊道:“肖兄,不可!我们自己来。”

    肖贵憨厚地笑道:“你们是客人嘛。我们这山区,也没什么好招待了。山地多,人勤快一点,多种一些蕃薯,倒也饿不死人。”

    山区人就这么诚实。血鹰觉得自己仅给了一小块碎银,实在不好意思,又掏出一块碎银,递给肖贵,说道:“昨晚给的是饭钱,这是住宿的钱。还请你不要嫌气。”

    “这如何是好?这是不是太多了?”

    肖贵拿着碎银在手,感叹了几下,终究还是放进自己口袋里了。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亩簿地的小农民,他算不上富,也不会太穷,只能算得到中等殷实家庭。小农意识还是根深蒂固的。血鹰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多给一些好处。

    吃完早餐,血鹰拔出匕首,雪亮雪亮的!肖贵看得神色一怔,眼神里掠过一丝惊恐!

    “肖兄,别怕。我现在给你取子弹。你也知道,子弹头已经深入你的腿肚子,必须在你的腿肚子割开一道创口,才能把弹头取出来。”

    血鹰原来是要动手术,不是想杀人。肖贵还是忍不住问道:“疼不疼?我怕!”

    第三七九章 幻阵

    动手术哪有不疼的?血鹰神色一凛,顺手拿起一根杖面杆递给肖贵,说道:“如果疼,你就咬住这根杆。”

    接着,他对让肖林拿一块布把肖贵的眼睛蒙上。眼不见为净。不让肖贵看见刀是如何割开他的伤口,或许也能减少肖贵的疼痛。

    做完准备动作,血鹰用匕首在创口轻轻一划,刀尖插进肉里,很快感觉到异样的东西嵌进肉里,心神一凛,用力一撬,嵌

    进肉里子弹头出来了一点,鲜血直冒。把子弹头给淹没。

    没有取弹头的医用镊子,血鹰用两根筷子插进肉里,夹住弹头用力一扯,拍的一声,子弹头掉在地上,鲜血糊住,看不出黄澄澄的颜色。

    血鹰往肖贵的创口倒进一小瓶的消炎药粉,让肖贵立即感受到巨大的凉意。

    “好了!”血鹰兴奋地叫道:“快刚七天,慢则半个月,你的伤口就会结痂。”

    再看肖贵,额上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流。那根杖面杆上布满了深深的牙印。

    肖贵看见地上那血肉模糊的弹头,问道:“就是那玩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