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子宁越看越是满意,总之,这荣军农场的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构建的,丝毫没有打折扣。

    行到村子的另外一头儿便是看到了三间房屋,都是开了大窗户,并没有带院子,这三间房屋附近很安静。透过窗户看去,这屋子里面摆了许多的小凳子小桌子,连子宁恍然大悟,这里自然便是学堂了。

    “于老,可有延请教书先生么?”连子宁问道。

    “有的,有的!”于老三向后面招招手,一个看上去很是腼腆的年轻人走过来,大约二十来岁,长的很是清秀文气,戴着方巾,穿着一袭青袍。

    于老三拉着他道:“这是草民一个侄子,名叫于方正。来,方正,还不快来见过大人。”

    他神色间很有些拘谨,向连子宁行礼道:“学生于方正见过大人!”

    看到他,连子宁似乎看到了当日的自己,不由得心神一阵恍惚,醒过神来,赶紧摆摆手道:“起来吧,不须多礼。”

    他道:“于方正,你是秀才出身?”

    于方正点点头:“学生是正德五十年顺天府秀才,因着家中贫寒,便在此一边一边教学,一边读书。”

    连子宁点点头,道:“教育乃是个大事,这些孩子,都是我战死兄弟的子嗣,你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们成才,让他们明白做人的道理。”

    于方正肃然一礼:“学生定然不负大人所托!”

    他犹豫了一下,指着学堂上面空荡荡的牌匾,略有些不好意思道:“大人,久闻大人柳体乃是一绝,不知道可否赏光,为这学堂提一个名字呢?”

    连子宁哈哈一笑:“这有何难!”

    便命人摘下那牌匾,于方正大喜,赶紧捧来了笔墨,连子宁略一思忖,饱蘸了笔墨,提笔写下了三个字:“大学堂!”

    “好字,当真是好字!”于方正看的如痴如醉,竟是不顾连子宁还在此,抱着那牌匾便是进了学堂,取出纸笔临摹起来。

    于老三很是有些尴尬,连子宁却是浑不在意,只是道:“走吧,去英烈祠!”

    英烈祠在村子的最西边,也是村子最靠近京南大营的方向。

    这是一处庙宇,通体用青石修建而成,并不多么辉煌壮丽,但是却是厚重,朴实,阔大,就像是那些汉子生前一般。

    进了正门,便是一处院子,里面植满了槐树,把这里衬托的越发肃穆。

    走进这里面,众人都是不由得放轻了脚步。

    大殿的正门开着,里面很整洁,一尘不染。在大殿正中的供桌上,摆放了数百个灵位,这些灵牌,摆放的都很整齐,上面也很干净,并没有灰尘,显然是经常有人打扫整理。

    在供桌前面,一个火盆,后面是几个蒲团,火盆中尚有未曾容纳的余烬,不知道是那一家的未亡人,刚刚在此拜祭。

    连子宁摆摆手,众人留在了殿外。

    他一个人走进去,止住步子,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这些灵位,仿佛是看到了那些兄弟,在向着自己,憨厚朴实的笑。又仿佛是他们在战场上,挥舞着刀枪,奋勇杀敌。又仿佛是他们临死前,那充满了不甘的眼神。

    “兄弟们,我来看你们来了!”连子宁走上前,手摁在供桌上,低声的喃喃着。

    “我对不起你们,把你们带出去,却并没有把你们带回来!”连子宁的声音低沉,透着对亡者的缅怀:“但是,你们也看到了,你们的父母妻儿,现在都在开心地活着,你们在天之灵,也应该高兴了。”

    连子宁在蒲团上缓缓跪下,从怀中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黄纸,用手指搓好,放到火盆中,点燃。

    火焰升腾中,连子宁磕头在地,怦然有声。

    “兄弟们,泉下,安心吧!”

    “兄弟们,泉下,安心吧!”

    在他身后,跪倒一片,已经有的人,泣不成声。

    因为已经有几个龙枪骑兵,捧着二十八块灵牌,来到了这里。

    在后面,则是一片连绵的坟地。这里是一处面积很不小的土丘,此时上面已经是修了很多的坟头,一丈多高的墓冢上,青草盈盈生长,周围种植着青松,前面还有石头雕刻的墓碑。

    在这个时代,对于平民来说,这是不折不扣的厚葬。就算是连子宁什么都不做,只是给战死的士兵修建了这样一座坟头,他们的家人也会很感激。

    上面新的墓穴在开挖,从扶桑浮波归来的二十八具棺奁正在被下葬。

    连子宁没有去,他不敢去,他真的怕自己,会忍不住痛哭失声。

    而现在,他作为一军统帅,是不能这么软弱的。

    他的心,其实有时也很软。

    第三二三章 盘点家底 奉旨面圣

    在入驻了京南大营的当天下午,武毅军便是展开了训练,连子宁深知自己即将面对的对手是何等的强悍。

    女真鞑子,在自己那个时空灭亡了大明朝和李自成的强军,可绝对不是白袍军能比的。

    要去和女真鞑子大战一场,连子宁心中也是有点儿没底,这些生于长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鞑子承袭了当年那个建立了大金国的民族的习惯,人人都是战士。最是擅长骑射,用的都是强弓重箭,穿透力极强,而自己手底下普遍没有装备甲胄,有棉甲的不过是一成而已,真要是打起来,可是很不好说。

    女真鞑子也不光是骑射厉害,这些刚刚开化未久的野蛮人个体战斗力远远超过大明朝的士卒——他们又矮又壮,简直就像是一个个的树墩子一般,膂力奇大,批重甲,用的都是狼牙棒铁骨朵铁锤巨斧之类的重型兵器。只要是被蹭上一下,就是筋断骨折,失去战斗力。而他们的耐力也是极强,最让大明朝害怕的便是他们的冲阵之术,他们每每集结披甲重骑兵为箭头,用锋矢阵冲阵,一次不成便退出去,重新冲锋。一般的骑兵,便是这个年代欧洲的重甲骑士,冲上两三个回合也就无力了,但是女真鞑子们甚至可以从早冲到晚,冲杀三四十次!

    大明朝的步卒,能抵挡五次冲锋的就已经是难得的精锐了!而一般的步卒,扛上三两次之后,便是筋疲力竭。

    面对如此棘手的对手,谁都得从心里畏惧三分。

    连子宁并非是狂妄自大之徒,虽然武毅军至今为止未逢败绩,屡战屡胜,闯下了偌大的威名,但是他自家知自家事——看看自己碰到的这些对手吧,白袍起义军,一群乌合之众;扶桑农民军,那就更不用说了,整体的武器装备和战术素养落后于自己几个时代。

    战胜了这样的对手,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大明朝的强敌,自己还没真正见识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