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最近的轰炸式学习烧掉了太多脑细胞,不带再这么玩的呀!

    “不是书么?”

    “对,电子书。”

    “卖的是网络文学作品啊。”

    十几秒钟的窃窃私语,见顾莫杰还不满意,赶忙有两个脑子快的人补充了几点:“不对,不光是书,顾总肯定是想说经营全局i,拿到了书的著作权之后,还要经营好影视、游戏改编权才对。”

    “对啊!初音娱乐那么大的盘面,游戏影视都在做,肯定是这样的!”

    “难怪顾总不怕小说上亏钱,原来后面还有那么多挣钱的生意等着呢。”

    这几个答案自问是比较靠谱的了,补充出来之后,再无人有异议。

    这几年,国内的电影市场可是火爆非常,每年的总票房都从两三年前的不足百亿,暴涨到两三百亿之多了。国内娱乐圈这几年的热钱,都在往电影上砸,连那些最良心的歌手都不怎么在乎音乐创作,想着跨界到电影圈捞钱了。

    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

    顾莫杰听了有点悲哀。

    没想到手下都是这样的人,在往那种方向动歪脑筋。

    “这些答案,我很不满意。我知道这两年电影热的风口很好,但是风口能风几年?这两年的电影热是o2o补贴大战和移动支付场景化的大潮带起来的,你们真以为中国的电影产业成熟到那种程度了?我知道,影视热肯定会带来i改编权的升值。但是你们做文学的,就好好做文学,该怎么运作后续改编权,集团有更好的资源,不用你们操心。再给你们一个机会,回答一下——我们这个网站,是卖什么的?”

    看来,不会有人回答的上来的。谁让顾莫杰的问题过于刁钻。

    “算了,是我问的不好,那就自问自答了。我们卖的,是‘知识从大脑到大脑的服务’。”

    此言一出,下面简直就是一片懵逼。

    握草!玩文字游戏啊,什么叫知识从大脑到大脑的服务?

    幸好,顾莫杰马上自圆其说了。

    “大家都知道,去年初音智能对初心手机产业作出了一项调整,就是回收不满两年使用折旧的旧手机,然后翻新后和合作友商贴牌,以‘小米’的品牌出售千元机。这项计划的本质是什么?其实就是乔布斯死前构思的‘手机服务型产品改良’方案。乔布斯认为,现在的手机技术更新换代太快了,如果等手机用坏了再换新的,肯定会导致潮人们用不到好的手机,如果不坏就直接换,旧的扔了又浪费资源,还污染环境。所以最好的当代手机经营模式就是服务租赁——每年给苹果公司3000块钱,让苹果确保用户有最新最好的手机用,一出新款就可以去门店替换。但是,乔布斯低估了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对财产所有权的占有欲望,他低估了大多数吊丝希望拥有一部好手机的产权的动力,所以那种套路不是很成功——而我们初音,改良了乔布斯那套做法的表述话术,从租赁,变成了折价回收旧手机,实际上起到了服务租赁的商业效果。”

    顾莫杰说到这里,人人都懂,只是觉得他讲解得太细了。

    大家都好歹是懂点儿经营常识的。

    “所以,任何好的公司,都应该脑子里有一根弦。如果可以卖服务,那就不要卖产品。客户要享受的是产品背后带来的效果和好处,而不是占有那样东西本身。客户买电钻是为了要墙上的洞,而不是那个重不拉几又占地方的电器。而网络文学就更是如此——客户要的是知识和爽,从作者的大脑,到读者的大脑,而不是书的物理实体,如果他们要的是物理实体,为什么不去囤积纸质书?”

    “顾总,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可是,要怎么强化‘卖大脑到大脑的服务’呢?我们现在的经营办法,除了名义不对,别的并没有什么问题啊。”

    一群胆大不怕炒的勇士,本着广开言路之心,勇敢地提出了质疑。

    “当然有问题!”

    第八十八章 辣鸡妙用存乎一心

    “如果我们把自己定位为卖书的,尤其是卖的电子书。那么,因为我们没有卖任何物理实体,所以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我们创造的价值就是电子书的文字里所负载的那些思想内容。而思想内容要怎么体现价值?毫无疑问是靠知识产权的保护,靠著作权,靠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来保护我们的利益,来实现我们的利益——一本书,被作者写出来了,然后在网站上被存储,复制到千家万户的电脑或者手机屏幕上,在这个过程中,享有复制权的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只要我们认为我们是卖书的内容的,我们就摆脱不了这个窠臼。”

    顾莫杰这段话,气势可谓振聋发聩。至于内容么,在无数脑子没有转过弯来的人眼中,无非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顾总说得好对啊,可是怎么听起来都是废话?”

    “刚才我们说卖i改编权了,他又说那不是重点,有别人操心。怎么一回头又说不能盯着卖书的内容本身?”

    “看来大家并没有反应过来我真正要说的意思。这样吧,我再问一个简单一点的问题,引导一下。”顾莫杰并不在乎这样的反应,“大家说说看,谁学过历史,谁知道稿费或者说版权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是人类历史古已有之的么?”

    这个问题相对简单一些,一群编辑纷纷看向了历史频道的同行:那些人经常审核历史穿越文,肯定这方面知识比较丰富吧。

    其中一个历史类的编辑站起来:“应该是古已有之的吧,至少一千年以上。当然更早就不好说了。”

    顾莫杰眉毛一挑,似乎抓住了一个可笑的错误。

    “你是说,至少一千年前,就有版权费一说了?有证据么?”

    历史编挠挠头,想了想:“有,原先审过一本唐宋时候的穿越小说,还是个大神作者写的,他和我交流的时候给我看过原始证据,那个年代的人在社会商务活动中,就已经给‘润笔’或者‘润格’了,只不过不叫稿费或者版税这种现代名词。”

    顾莫杰一听就笑了:“润格等于为著作权所支付的费用么?你在开什么玩笑!你这个工作是怎么做的!”

    “怎么?有什么不对么?润格就是稿费啊,顾总该不会是不懂古文吧。”一群小文艺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八卦之火猛冒,似乎为抓住了大领导的无知而窃喜。

    “润格当然不是著作权使用费——别以为我是咬文嚼字,也别以为我不懂古文。如果对照古籍证据,仔细考究唐宋时候那些需要支付润格的场景,往往是在作者亲笔题写了字幅、画卷、或者手稿的时候。也就是说,这笔钱是付给题词题画的人、用于买手稿原件的钱!换句话说,润格只是相当于今天大家问书法家或者画家买字画原件的钱,不包括复制印刷权所应支付的钱——在那个时代,买走原件和手稿之后刻稿翻印,是不要钱的。不然为什么我们没见过以翻印复制品的销量为依据的‘润格’?”

    顾莫杰这么一说,大家顿时反应过来了。

    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古代的润格,从来没听说过按照翻印销量给钱的。如此说来,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笔“买断稿酬”,或者更有可能是“买原件的钱”。

    “知识产权”这个属性,貌似在古代确实是不存在的。

    可是,顾总费那么大劲说这些,究竟图个啥呢?在座诸人的内心更加好奇了。

    “如果我们看历史,知识产权‘按复制销量分成收钱’的概念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应该是古登堡发明现代意义上的印刷术之后出现的。”

    “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顾莫杰前一句话刚说完,这个问题已经在大家心中冒了出来。

    顾莫杰看大家的表情都知道,所以,他也不需要设问了,直接报答案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