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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教导讶然,这小子啥情况?
他顿了顿,也没继续追问,道:“好吧!”
毕竟慕远不属于他们这一值班组的,今天又是周末,刚才有突发情况,本着多一个人多份力量的原则,把慕远叫上无可厚非,可如果现在还强行让慕远加班,就说不过去了。
万教导带着当事人双方去了调解室,慕远心不在焉地将监控拷贝出来,把那存储卡还给了“热心”的车主,便将对方打发走了。
“哎!”慕远来到值班室坐下,满脸纠结。
之前因为事情紧急,慕远也没多想,跟着万教导便去了。
现在事情基本处理结束,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这到底算不算非侦查任务?如果不算,那自是没什么。可要是算,事情可就麻烦了。
要知道自己好不容易将“警察的自我修养”任务的一个分支刷到了23的进度,要是因为这个事情被系统判定失败,他真就只能哭晕在厕所里了。
暗戳戳地咨询了系统后,慕远得到了一个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消息。
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系统并没有将这个任务界定为非侦查类任务。
说是坏消息,道理一样,系统也没有将其界定为侦查类任务。
按照系统的说法,判定是不是侦查类任务,有两个因素。
一个是在任务执行的过程中,是否有侦查的过程。另一个,则是是否在侦查结束后作出是否对错结论,并对错误方作出处罚。
前者慕远不担心,刚才在现场时,自己就凭借着高级痕迹检验技术所附带的现勘经验,发现了行车记录仪,这完全算得上时侦查过程了。
可后者就麻烦了。
虽然慕远才刚刚在派出所呆了不到一周的时间,但却也知道了一个道理:能调解的纠纷尽量不处罚。
对此,慕远并不是很理解,在他看来,法律法规就是硬杠子,碰了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再放到眼前这件事情上,慕远头都疼了。
系统的意思很清楚,它号称“天罚”系统,其目的就是要惩罚为恶之人。
侦查只是手段,惩罚才是目的。
如果自己侦查后没有结果,那倒也无所谓。可关键是现在已经将这件事情分出了对错,如果不进行处罚,系统就会否定自己的侦查行为,将刚才万教导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定义为非侦查类任务。
怎么能这样呢?系统就可以为所欲为?
第53章 借力
慕远更真切地体会到了一句话:胳膊拧不过大腿。
某些规则上,系统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你能咋滴?
所以,为了不让以前的努力白费,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对李女士一方做出处罚。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处罚呢?是狗咬了人,又不是李女士咬了人,总不能因为狗咬了人,就把狗主人给拘留了吧?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狗是在狗主人示意下咬人的,那自然可以处罚狗主人。
但刚才视频中呈现出的场景,充分表明这狗咬小女孩完全是它自作主张。
这就不好搞了。
“小统子,出来!”慕远觉得自己还是搞清楚规则比较好,不然闹出乌龙可就不好玩了。
系统反应还是那么敏锐,立刻应道:“主人,有何吩咐?”
慕远一愣,这家伙脾气变好了?
“怎样才算是惩罚?必须出具法律文书?”
系统傲娇地说道:“别把本系统看得这么低端。法律文书虽然也算是一种惩罚形式,但本系统绝对不会拘泥于此。只要你确实让过错方受到了惩戒,都可以算是惩罚。”
慕远一听,立刻放心不少。虽然慕远暂时没想好要如何实施惩罚,但总归是多了一个选项不是?
若实在想不到办法,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对方暴揍一顿,应该也算是惩罚吧?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相当于战略武器。
慕远还是希望能够以正常的途径让对方接受惩罚。
来到办公室,慕远抓了抓头皮,思索着如何才能让万教导同意对李女士一方予以处罚。
首先,必须得有依据。
这是前提,警察作为执法者,其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必须要有法可依。
这个法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某些地方性规定。
很显然,狗咬人这种事情,法律上必然是找不到与之对应的依据的,那么就只能从地方性法规上想办法。
这种事情,求助于别人是不靠谱的,还是找度娘方便。
几分钟后,慕远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
他顿了顿,也没继续追问,道:“好吧!”
毕竟慕远不属于他们这一值班组的,今天又是周末,刚才有突发情况,本着多一个人多份力量的原则,把慕远叫上无可厚非,可如果现在还强行让慕远加班,就说不过去了。
万教导带着当事人双方去了调解室,慕远心不在焉地将监控拷贝出来,把那存储卡还给了“热心”的车主,便将对方打发走了。
“哎!”慕远来到值班室坐下,满脸纠结。
之前因为事情紧急,慕远也没多想,跟着万教导便去了。
现在事情基本处理结束,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这到底算不算非侦查任务?如果不算,那自是没什么。可要是算,事情可就麻烦了。
要知道自己好不容易将“警察的自我修养”任务的一个分支刷到了23的进度,要是因为这个事情被系统判定失败,他真就只能哭晕在厕所里了。
暗戳戳地咨询了系统后,慕远得到了一个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消息。
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系统并没有将这个任务界定为非侦查类任务。
说是坏消息,道理一样,系统也没有将其界定为侦查类任务。
按照系统的说法,判定是不是侦查类任务,有两个因素。
一个是在任务执行的过程中,是否有侦查的过程。另一个,则是是否在侦查结束后作出是否对错结论,并对错误方作出处罚。
前者慕远不担心,刚才在现场时,自己就凭借着高级痕迹检验技术所附带的现勘经验,发现了行车记录仪,这完全算得上时侦查过程了。
可后者就麻烦了。
虽然慕远才刚刚在派出所呆了不到一周的时间,但却也知道了一个道理:能调解的纠纷尽量不处罚。
对此,慕远并不是很理解,在他看来,法律法规就是硬杠子,碰了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再放到眼前这件事情上,慕远头都疼了。
系统的意思很清楚,它号称“天罚”系统,其目的就是要惩罚为恶之人。
侦查只是手段,惩罚才是目的。
如果自己侦查后没有结果,那倒也无所谓。可关键是现在已经将这件事情分出了对错,如果不进行处罚,系统就会否定自己的侦查行为,将刚才万教导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定义为非侦查类任务。
怎么能这样呢?系统就可以为所欲为?
第53章 借力
慕远更真切地体会到了一句话:胳膊拧不过大腿。
某些规则上,系统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你能咋滴?
所以,为了不让以前的努力白费,他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对李女士一方做出处罚。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处罚呢?是狗咬了人,又不是李女士咬了人,总不能因为狗咬了人,就把狗主人给拘留了吧?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狗是在狗主人示意下咬人的,那自然可以处罚狗主人。
但刚才视频中呈现出的场景,充分表明这狗咬小女孩完全是它自作主张。
这就不好搞了。
“小统子,出来!”慕远觉得自己还是搞清楚规则比较好,不然闹出乌龙可就不好玩了。
系统反应还是那么敏锐,立刻应道:“主人,有何吩咐?”
慕远一愣,这家伙脾气变好了?
“怎样才算是惩罚?必须出具法律文书?”
系统傲娇地说道:“别把本系统看得这么低端。法律文书虽然也算是一种惩罚形式,但本系统绝对不会拘泥于此。只要你确实让过错方受到了惩戒,都可以算是惩罚。”
慕远一听,立刻放心不少。虽然慕远暂时没想好要如何实施惩罚,但总归是多了一个选项不是?
若实在想不到办法,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对方暴揍一顿,应该也算是惩罚吧?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相当于战略武器。
慕远还是希望能够以正常的途径让对方接受惩罚。
来到办公室,慕远抓了抓头皮,思索着如何才能让万教导同意对李女士一方予以处罚。
首先,必须得有依据。
这是前提,警察作为执法者,其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必须要有法可依。
这个法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某些地方性规定。
很显然,狗咬人这种事情,法律上必然是找不到与之对应的依据的,那么就只能从地方性法规上想办法。
这种事情,求助于别人是不靠谱的,还是找度娘方便。
几分钟后,慕远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华市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