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坠死的鉴定要点很多,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说了皮毛。大家更关心的,应该是怎么判断高坠死的案件性质。前面也说过,这个不能靠法医一个专业来解决。尤其是痕迹检验,是确定案件性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点。一来老秦不太懂痕迹检验学,二来说出来可能会教给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技巧。所以,这里我就不说痕迹方面的问题,专说法医学。

    有朋友问,昏迷的人被人从高处抛下,和清醒的人自己从高处跳下,有办法区分吗?

    这个问题很简单。人为什么会昏迷?自然要有原因,比如机械性窒息、药物作用、颅脑损伤等。这些能够导致昏迷的因素,会被法医很轻易地发现(比如窒息会有相应损伤和窒息征象,药物可以通过毒物化验检出,颅脑损伤会有孤立于高坠伤以外的人为损伤)。如果程度足够严重,自然要怀疑是昏迷抛尸的案件,然后再通过其他手段验证。

    又有朋友会问,如果是自己无缘无故地昏迷了,被别人抛下呢?如果这样,法医学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当然,这种假设也不科学。

    还有朋友问,如果是凶手趁人不备把死者从高处推下呢?这和死者自己跳下去有什么区别吗?

    这种情况,要看具体的案例了。有的时候是可以被法医发现的。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万象卷第二季《无声的证词》里,我写过类似的案例,法医通过一些细节判断出了死者是不注意时被别人推下的。这里我卖个关子,小说里见分晓。但是那样的情况是要具备很多条件的,不适用于所有案件。所以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可能无法通过法医学检验判断出来。毕竟法医是人不是神啊!那判断不出来怎么办?别忘了,命案侦破工作不只靠法医手段,开头就说了,还有很多别的手段哦。

    另有朋友问,如果是几个凶手强行把死者控制住,然后从高处扔下呢?

    只能说,这种手段真的不容易,一个大活人,在临死前的求生欲望会激发无穷的潜力,想强行把人扔出去不是件易事。法医可以通过死者身上有无明显的抵抗伤、约束伤来判断死者死亡前有没有抵抗、有没有被约束。当然,痕迹检验部门也会通过自己的专业印证法医的推断。

    总之,通过高坠的手段杀人的情况虽然不是没有,但很少见。通过高坠的手段杀了人还想不被法医以及其他侦查、技术人员发现,更是难上加难。我不排除有因为办案人员工作不细致导致隐案发生的情况,但是我坚决相信,世界上没有完美犯罪。

    自救x小剧场

    小白:“哎呀!”

    聂之轩:“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小白:“‘吃鸡’的时候从悬崖上掉下去了,摔掉了一大半血呢。”

    聂之轩:“如果是真的在生活中从悬崖上掉下去,就没命了好不好?游戏不能玩得太痴迷,电视也不能看得太痴迷。我听说了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孩子学哈利·波特,骑着扫把就从阳台上跳了下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白:“放心吧,师父,像我这种恐高症患者,高的地方我都不会去。”

    聂之轩:“对。溺水发生的时候,如果操作得当,又有人施救,还是有很大机会生还的。但是一旦高坠发生了,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减少去那些没有设置防护措施的高处。要知道,消防部门经过统计发现,从三层楼高度的高处跌落,生还的概率就比较小了。”

    小白:“从咱们法医学实践的角度看,似乎也是这样。而且,除了自杀,意外高坠死的事故还真是不少见呢。”

    聂之轩:“确实是。而且,这些惨剧其实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防范措施得当。”

    小白:“高坠也能防范?”

    聂之轩:“当然!你想想,如果那些驴友在完全了解山路状况的情况下去‘探险’,就不会滑落山坡以致高坠死亡了;如果学校在高楼层走廊处安装防护栏,就不会有打闹嬉戏的学生从高处走廊跌落了;如果家长们在自己家的窗户上安装了防护网,就不会有孩童从窗户上跌落了;如果高空作业的工人都按照安全规则行事,攀登高处时使用安全绳,就不会发生那么多高坠的安全事故了。”

    小白:“师父你这样一说,还真是。为了我未来孩子的安全,我今天下班就去定做防护网,让我家的窗户都安全起来。”

    聂之轩:“那你先找个女朋友,好不好?”

    第5章 第五案 炽热的雪夜

    一具女尸出现在寒冬腊月的清晨,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天气越来越冷了,北方都飘起了雪花。

    夏晓曦最近升职了,成了公司秘书部副总监。因此,她的活动还真是有点多。除了参加各种婚礼等活动,还要接受同事、朋友、亲戚们的祝贺,各种喝酒,各种嬉闹。

    今天,她的闺密又召集了一帮好朋友,共同来祝贺夏晓曦的升职。席间,杯来盏去,不知不觉,夏晓曦已经双眼蒙眬。

    不知道什么时候,酒席结束了,夏晓曦隐约记得有朋友想送她回家,被她拒绝了。

    “我可是秘书部的副总监!我怎么会喝多?我绝对不会喝多。”夏晓曦依稀记得自己是这样说的。

    可是她心里知道,她这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似乎已经分辨不清方向,也似乎已经迈不动自己的双腿了。

    她内心告诉自己:我的家离这里很近的,很近很近的,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走到。坚持住,很快就到家了。

    可是……为什么走了这么久还没到家?为什么周围的树木和楼房看起来这么陌生?为什么人流、车流越来越稀少?哎呀,真的是走不动路了,这里有片草地,在这里歇一会儿再走吧,歇一会儿就能走动了,就能到家了……

    天气好像越来越热了,不对啊,现在都已经入冬了,今天还下雪了,难道这里有空调吗?太热了,太热了,不行了,我得脱衣服,我得脱……

    第二天清晨,环卫工人报案,绿化带里居然躺着一具几乎全身赤裸的女尸!

    死者的衣服凌乱地散落在尸体周围,尸体上只穿有文胸和内裤。

    一则“公司总监裸死绿化带”的新闻很快沸沸扬扬地传到了城市的各个角落。

    聂之轩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出勘这一起被初步定性为“强奸杀人”的案件。经过现场勘查,尸体周围并没有其他人的足迹或其他痕迹。

    “这种案件,很容易引起炒作。”聂之轩对小白说,“所以说,咱们对原始现场的固定工作必须做得非常细致。”

    “可是,尸体周围什么痕迹也没有啊。”小白说,“难道凶手是飞过来作案又飞走的吗?”

    现场检验完尸体,聂之轩和小白又去解剖室里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剖。死者脸上带着一种极其诡异的笑容,皮肤上遍布鸡皮疙瘩,被解剖的胃里有很多条红色的出血带。

    最关键的是,经过尸体解剖检验,排除了死者被性侵的可能性,同时也排除了死者系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和中毒死亡的可能性。

    “这不是一起命案。”虽然家属强烈反对,但聂之轩还是直接而果断地告知了结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死者的死因是冻死。”

    案情x剖析

    冻死

    前几天,有个朋友在问我关于冻死的法医学鉴定问题,这确实是一个不太多见,又容易引发争议的死因。虽然我在冬天骑车,常常会有一种差点被冻死的感觉,但即便是在三九严冬这样天气极度寒冷的日子,也不至于那么轻易地被冻死。

    那么,冻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很多同学难以想象冻死会在什么环境、什么情况下发生。其实,从法医的角度看,冻死,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少见。尤其是在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常见。在中部地区的冬天,也时有发生。老秦曾经在实习的时候,跟着《尸语者》里提到的“飙哥”跑过几个典型的冻死现场,在这里就结合书上的理论来侃一侃。

    首先,判定为冻死是要有条件的。即便具备个别冻死的征象,在不具备条件的现场,也是不能诊断为冻死的。老秦曾经看过一个法医的报告,说是在气温7c的室内,穿着棉毛衫裤、皮夹克的人,被诊断为冻死。这让我说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