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还早,往往都是很快的。”

    是说给汤宗毓听的,最重要的是说给程景云自己听,他从前也觉得汤宗毓的婚事还早,然而,这么快就有了适合的人选,接下去便是订婚、结婚、有孩子……

    第二粒扣子怎么都扣不上,是程景云冰凉凉的手在颤抖了,他笑着,把身体往汤宗毓的怀里钻,像外头那种知道自己不会有名分、但仍旧热心待客的女人,他的手挽在汤宗毓胳膊上。

    汤宗毓摸他的脊背,说:“我觉得她的腰看上去蛮细。”

    “是漂亮呀,婉莹小姐哪里都漂亮,”程景云将鼻尖往汤宗毓鼻尖上贴,然后,用才喝过茉莉花的嘴吻他,说,“涂涂,你真的要做丈夫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做。”

    又是一个短暂的咂吻,程景云抬起手,把那一粒好不容易系好的扣子扯开了,他的手心贴在汤宗毓胸膛上,像口渴那样急切地吻他,刻意将呼吸变得很急、很重。

    哪怕是结婚这种大事,汤宗毓也不会放在心上,除却瞿仙桃,天下的女人在他眼中只分为漂亮的、不漂亮的,他笑起来,不是因为想起任何的女人,只是由于被程景云吻得开心了。

    他那些难以发散的青春热情,有许多都是在程景云身上排解的。

    “我跟人家说,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就是涂涂。”

    “真的?骗我的吧?”汤宗毓光着膀子,坏笑着问他。

    “不骗,没什么好骗的。”

    程景云要与那个属于自己的汤宗毓告别了,他是有酸楚的,但也有欣慰,在他心里,汤宗毓娶太太才是正常的,汤宗毓不娶太太、只守着他,是离奇的、不会发生的。

    对程景云来说,过一天就离汤宗毓结婚更近一天,他难以预测在那之后会发生什么,汤宗毓搬出去要多久回来一次?秦婉莹会不会对他好?程景云自己又将去伺候谁?

    然而,对于汤宗毓来说,那还是许久以后的事,他暂且不去思考太多,还是像平常一样去学校或者去街上,和那些与他同样顽劣的少爷们一起吃喝玩乐,花出去大把大把的钞票。

    八月的样子是比刚来的时候好了很多,看上去更像一位充满生命力的少女了,她被汤宗毓训斥过几次,但后来,程景云不准许汤宗毓训斥他了。

    她将红了一半的橘子剥开,分几瓣给程景云吃,两个人坐在屋檐下酸得龇牙咧嘴,等汤宗毓回来。

    八月伸出手去,用两只手抓住了程景云的手腕,那上面赫然两个红色泛青的指头印,八月睁着眼睛,问:“你的手怎么了?”

    “就是撞了一下。”

    程景云顾不上细究八月的反应。

    指头印是汤宗毓那小子的杰作,他的手底往往不知轻重,情急的时候攥着程景云的手腕不放,所以,就将他弄成了这样子。

    程景云原以为那两片藏在手腕上的小伤不会有人发现。

    “这橘子真酸,”八月把橘子皮剥成了一朵花,她将它放在一旁的台阶上,说,“我的牙要酸掉了。”

    “那就——吃颗糖?”

    说着话,程景云开始从衣服口袋里摸糖,他递给八月一颗,自己吃一颗,然后,念叨着:“涂涂怎么还不回来……”

    嘴里忽然冒出来的甜味掩盖着酸味,程景云和八月一同抬起头看星星,两个人想着各自的心事。

    又过了许久,夜更深、风更凉了,汤宗毓才带着浑身的酒气回来,他有点醉了,已然没心思顾虑坐在房檐下的八月,他伸手就往程景云脸上摸,还冲着他调戏地笑。

    程景云站起来扶他,说:“涂涂,乱摸什么?把我认成谁了?”

    “程景云啊,我摸你犯王法吗?老子睡你都没人管。”

    汤宗毓顺势揽着程景云的腰,在他嘴上吻了一口,说道:“走,进卧房去陪我。”

    八月没去过那些声色地方,但看汤宗毓和程景云这样子,她立即就能想象出少爷们去外头是怎样寻开心的,她觉得汤宗毓是姑娘们都喜欢的样子,只是,他脾气实在太怪了。

    程景云用两只手推开了缠上来的汤宗毓,他说:“八月,你回去睡吧,他醉了,认错我了。”

    “他说了程景云。”

    “糊涂嘛,有些是真话,有些是假话。”

    程景云在想,如果八月不是个孩子,她定然早就看出了他和汤宗毓的关系,只见八月发着呆思虑了一下,说:“我先过去,要做什么事的话,你过来叫我一声。”

    汤宗毓夜里出门总穿着最昂贵、最时髦的衣服,他的脸贴过来了,几乎粘在了程景云的脸上,他说:“我不醉,我就是头晕了。”

    待续……

    第14章 拾肆·露出丝袜边缘

    “宗毓。”冯刘琛口中的烟点燃了,他立即贪婪地吸了一口,柜子的玻璃照映出他梳得光滑整齐的头发,腿上的女人不是她的太太,她拿火柴的手指尖上是艳丽红色的指甲。

    冯刘琛继续说:“听说汤氏百货要开去广州了?你父亲还是有魄力的,和绍州许多生意人不同,是很有眼界的。”

    “可能吧,我也是听别人说起的,”汤宗毓答得有些敷衍,直到两个人碰了杯,他眼底才染上了光泽,冯刘琛示意女人为汤宗毓点烟。

    汤宗毓将香烟放在茶几边缘,摇了摇头,说:“等会再吸。”

    “我请草青再过来,派人开车去接她,陪陪你。”

    草青倒真的是个美人,生得那种细白的肌肤,小嘴下边是个尖下巴,唱歌是很好听的,讲话也总在哄人开心,汤宗毓从前是很喜欢她的。

    汤宗毓却连忙摆手,说道:“我不要了,家里为我找了一位未婚妻,我今后要在意自己的名声。”

    “有什么?谁说娶妻了就不能再找?”

    “另一方面,我没有太多的精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