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晚开始,苏氏集团的员工,每天到了中午,都会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因为他们的苏总找到女朋友了。女朋友漂亮能干,还会做好吃的,每天那个香味从苏总的办公室飘出来,他们都有一种将苏总的女朋友绑架回去煮饭的冲动。

    而且他们严肃的苏总,每一次见到那位漂亮的秦小姐,笑容就没消失过。

    苏晚后来也知道,阿莘是在帮周老板做什么,两人摊牌的时候,看着阿莘的那些股票,投资,计算了一下阿莘的财产,她眼睛都有些发晕。她说的真没错,她现在就是个爆发富,女朋友太有钱了。

    “苏晚,钱给你存着,你想花就花。”阿莘将所有的东西给了苏晚,苏晚看着面前的一堆房产证,全部是她的名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原来被人宠着是这样的感觉,她抱着阿莘就亲了一口,“阿莘,你真的对我太好了,我只能够用一辈子慢慢还了。”

    有一次,她们搬家,到新家的时候,苏晚整理东西,从一个箱子里面翻出了许多古董,怎么看怎么眼熟,不过这些古董好像有瑕疵,某些地方一看就是被人填补上去的。她拿了一个古董瓶子去客厅问阿莘,表示这是怎么回事?

    “那年在‘狂欢号’,让朱大哥帮我拍的。”阿莘回答,“这个事太久,忘记和你说了,你处理了吧,这些东西都修补过,价值肯定没那么高。”

    苏晚脸色古怪,她也想起来了,盯着古董瑕疵的地方,问道,“所以,那些碎片,是从这上面弄下来的,那个古董珠宝的展览,让古董戴珠宝,是为了挡住这些瑕疵,再直播,洗清嫌疑?”

    “嗯。”

    苏晚咬了咬牙,“小败家。”她可惜的看了眼古董,又说了一句,“你以后有什么喜欢的古董,就去买吧,你想挖什么形状洞就挖吧,反正咱们家不差钱。”

    “嗯。”阿莘点头,“我这个月的账户又汇进来好多钱,你等会儿转过去。”

    “行。”

    苏晚笑眯眯的,拿着阿莘的钱,抱着阿莘的人,简直是完美人生。

    有一次,两人逛街,遇到了一个熟人。

    叶小歌看着两人手牵手的时候,也愣了,她笑了一下,“好巧。”

    “巧。”

    苏晚看着已经有些沧桑的叶小歌,并不好奇对方的生活,倒是叶小歌先不自在,“我老公和儿子在那边我等我,我我就先过去了。”

    叶小歌转身就走,后来两人看着叶小歌身边的男人,不是秦封。那个男人身材微胖,长相也并不帅气,腿还有残疾,但全程都是他一直抱着那个好几岁的孩子,一手牵着叶小歌。见叶小歌心情不好,还连忙询问,一脸的关切。

    叶小歌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她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那两个同样漂亮的女人,回忆着几年前,还是那个爱慕虚荣的她,也是单纯相信爱情的她。秦封给了她爱情,也给了她绝望。她以为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到头来只是一场笑话,也才明白苏晚对她的好是多么的珍贵。而她为了自己的爱情,伤害苏晚。

    起初,她和秦封还好,后来有一天她醒来,秦封带走他们所有的资产,取走她卡的唯一的几万块钱。她当时身无分文,爱情在那一刻也死了。她本以为这就是绝望,没有想到秦封还卖了她,当天冲进来几个人男人,太可怕了,她什么都不顾,用全力才冲出去的。

    那几个人很快追出来,没有人帮她,在她绝望的时候,是身边这个长的并不好看的男人冲出来,挡在她的面前。这个男人不仅长的不好看,腿还有残疾,家境一般,却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的温暖。

    可能,这个男人就是苏晚说的那个傻子吧。

    她想再自私一回。

    她和他结婚了,对他并没有爱情,只贪图他的温暖与好,他好像明白,也没有介意,但对她一直很好。结婚那天,她在心里保证,这一生就算对他没有爱情,也愿意用亲情和他相处。

    她回神过来,看了眼身边的男人,对不起,这一次她真的要自私一辈子了。

    碰见叶小歌之后,两人经过广场,看到了一个趴在路边的乞丐,那张脸让两人陷入沉思,相互望了眼:秦封。

    秦封的腿已经被人打断,手指也被砍了两个,仿佛无声息的趴在那里,并没有注意到她们。

    不少人在扔硬币纸币,还有人在议论,这个乞丐长的还不错,怎么会这么惨。阿莘瞄了眼秦封面前的一个二维码,果然是秦封,当乞丐也这么与时俱进。摸出手机,扫了扫二维码,给秦封转了两千块。

    苏晚忍不住问,一副小管家婆的样子,“你干嘛给他钱?两千块,是不是有点多。”

    “不多,一千块租一个单间,一千块正好生活一个月。”当年秦封给她的话,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记仇是人类的本性。

    许久,秦封抬起头,望着两人离开的方向,嘲讽的笑了,摸出手机看着转过来的两千块,轻呵一声:“老子可以吃半年,败家娘们儿。”

    他放下手机,干脆躺在地上,用旧报纸将自己的脸盖住。

    第51章霸道千金(1)

    阿莘睁开眼时,正站在一间仿若传说中公主居住的梦幻房间,不是粉色,而是高贵的淡紫色。

    面前坐着一位脸蛋漂亮,表情傲娇,却不失优雅贵气的少女。少女一头蓬松的长卷发,穿着一身雪白的公主裙,正用一双挑剔的目光将她从头到底打量了一个遍。

    “你叫什么?”

    “叶莘。”

    盛千雪托着下巴,眯了眯眼,“哪两个字?”

    “口十叶,辛上一个草头莘。”

    阿莘回答的同时,也目不斜视打量对方,平淡的眸子里没有局促。她是被眼前这个灵魂叫醒的,她有些好奇,对方就是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大小姐,究竟有什么不甘心的,会将她唤醒呢?因为那略微有些熟悉的灵魂波动,以及她很喜欢人类的身体,来都来了,当然要帮助对方幸福一生。

    “哦,”盛千雪专注的玩着游戏,过了好一会儿才抬头,“你以后就是我的陪读了?每天陪着我上学,听爸爸说你以后就住我们家?”

    “是。”

    盛千雪将手机放到一边,走到阿莘的面前,她要比阿莘高半个头。白皙的小手放在阿莘的头上,她嘴角划过一丝恶趣味,“小矮子。”说完,她好像很高兴,笑容灿烂而无害,她盯着阿莘的眼睛,恶狠狠的说,“什么陪读,明明就是我爸请来监视我的,他早就对我不满意了,他怕我欺负盛千灵,才找你来监视我。一旦我干了什么欺负盛千灵的事,他肯定会找借口教训我。”

    “行,我斗不过他,陪读就陪读吧,”盛千雪重新回到座位拿起手机继续玩,抬眸一笑,“我爸每月给你多少钱?”

    “包吃包住一万五。”

    “啧可真舍得。”盛千雪晃着腿儿,呵了一声,“你家很穷吧,你这身衣服,一看就是从地摊上买的。”

    阿莘老老实实的点头,“我家境是很贫困。”

    “那你爸妈呢?”盛千雪抬了抬下巴,“你十几啊?这么小就到别人家当间谍,你爸妈还真的是钻进钱眼里面去了,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竟然学人当间谍。这样的父母,可真没用,女儿还没有成年,就吸血了。”

    阿莘声音依旧平静的回答,“我父母早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