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王平明白了。人活一世,不就是为了这口吃的嘛!

    吃!

    狂吃!

    餐厅里,除了顾朗正在别人桌上聊天,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餐桌旁,一只头顶白毛的平头哥,正优雅的竖着自己爪子最中央的爪尖,像用叉子一样,不断的把桌子上的美食送进自己的嘴里。

    “咔嚓!”

    一阵闪光灯闪过,王平的动作僵在了那里。

    谁?谁特么偷拍?

    抬头看向对面,发现顾老三居然骚包的在和那几个老外玩自拍。

    王平侧耳听了一下,发现貌似顾老三是遇到粉丝了。

    原来等顾朗过去聊天之后,和托勒一起的那位白人女子越看越觉得顾朗面熟。

    开始还以为是因为对亚洲人脸盲引起的。后来拿出手机翻到了自己看过的新闻网页,这才终于对上号。

    华夏主播在非洲遭遇偷猎者,见证了草原象被偷猎的现状和别样的象群葬礼。这样的新闻在国内都是当成娱乐新闻来报道的,可总有一些国外的媒体,喜欢把华夏的新闻转载到国外,当成时事政治来玩。

    而在这件事当中,主角是华夏人,地点在tsny,又涉及到了象牙走私和偷猎这种敏感话题,迅速就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国际性事件。

    大概也就tsny本地的老百姓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的国家已经在网上火了。

    老外们激动了。

    像这种刺激的冒险故事,向来都是他们所向往和崇拜的。

    想想看,孤身一人,深入野兽出没的丛林,直面偷猎者的枪口。最后不但自己毫发无伤,还把偷猎者们绳之于法。这是妥妥的孤胆英雄情节啊!

    虽说事实上,某人只是一路逃命,那些偷猎者是因为“种种原因”才落网的。可就有些人,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因为有英雄力挽狂澜的结果。

    于是顾老三就从一个带萌宠出来吃饭的路人甲,瞬间成了座上宾。那名白人姑娘,此刻兴奋的脸都红了。某獾估计,就以老外的开放程度,就是等下顾老三要带她回酒店,她都能毫不犹豫的跟着走。

    “幸亏安娜的性格和这帮老外不一样…”王平想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我特么都成这样了,还在这担心个毛?和我有关系么?”

    两桌人,慢慢凑成了一桌。

    顾老三大概是聊嗨了。毕竟从来还没有人像现在这样崇拜过他,简直有化身脑残粉的迹象。搞得某大主播有种飘飘然的节奏。

    于是在王平又收获了一大堆吃的和两个莫名其妙的香吻之后,托勒提议吃过饭去夜店接着嗨,顾老三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王平本来想这时候给他一爪子,好让他清醒清醒。可不知怎的,又有些犹豫了。

    夜店诶,似乎,自己也好久没去过了吧?

    第64章 兄弟,我看你很面熟啊

    在蘑菇屋的南边,相隔5个街区外的街道上,有一家叫做“金丝雀”的酒吧,算是离得最近的一家夜店了。

    当然了,在离得近的小巷子里,也有一些在夜晚下连脸都看不见在哪的黑人小姐姐,抛着只能看见白眼球的媚眼,冲着顾朗一行人招手,热情的邀请他们去自家的酒吧坐坐。

    顾老三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表示哥们儿是个一身正气的好少年。王平估计,国际观瞻是一方面,毕竟还有外国友人在看着呢。但最大的可能性还是这货怕上当受骗罢了。鬼知道那阴暗粉红的小巷子里,装着的到底是酒吧还是什么鬼。

    毕竟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黑人始终还是有着审美上的隔离感。万一那巷子里的场所,真的是王平想象的那样。先不说洁身自好的问题,光是视觉上的冲击,就够某人和某獾做上很长一段时间的噩梦了。

    卡拉图到底是恩戈罗保护区附近最大的城市,设施和资源远非马库尤尼这样的小镇可比。最起码夜晚的街道上,灯光和行人还是不少的。即便是路边没有公共路灯,但在夜晚营业的小店门前,也会挂上个灯泡,倒是不用担心会有狮子闯到灯火通明的市中心来。

    一行人溜达到“金丝雀”的门口,在酒保的引领下走了进去。一瞬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就直冲大脑。就连在顾老三身后背包里的王平,在这一瞬间都开始兴奋起来。

    在舞池边找了一处卡座,众人点了一打啤酒,继续吹着刚才在餐厅里没吹完的牛逼。当然,大部分时间是顾老三在讲,然后几个老外不时的发出“哇哦”、“哦,买糕的”、“酷~”之类的呼声。

    趁着灯光昏暗,王平自己钻出了背包,挤到酒桌上,从果盘里捞过一块西瓜吃了起来。

    正想着要不要把西瓜子吐到地上,就见一只白皙的小手,慢慢的把一杯啤酒推到了某獾的眼前。

    王平抬头看去,正是三名老外当中的另一位姑娘。此时托勒和那位白人女生的注意力早就不在王平的身上了,反倒是三人当中一直很安静的这位姑娘,用略带好奇的眼神看着王平。

    啤酒么?

    王平低头看了看杯子,有点蠢蠢欲动。

    虽说动物的体质和人类不一样,很多人类的食物和酒水,对于动物都是致命的存在。

    比如说猫咪不能吃火腿肠以及口味重的东西,狗子吃了巧克力可能就会屎,仓鼠一旦喝了酒就可以挂起来风干等过年了等等。

    不过就以哥们的体质,咱连蛇毒都不怕,喝点小酒,应该问题不大吧?

    一只毛茸茸的小爪勾住了啤酒杯的把手,慢慢的把杯子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以前的王平,并不嗜酒。属于可喝可不喝的那类人。

    不过人就是这样,越是失去了什么,就越想再次得到。

    眼下的王平,正因为失去了人类的身份,所以对于人类所拥有的一切事物都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当然也包括喝酒。

    随手把那条西瓜皮放在果盘边上,王平两只爪子抱着啤酒杯,低头喝了一口。

    e( ̄︿ ̄)……有点难喝。

    貌似国外的啤酒就鲜有和国内一样爽口的,不是发苦,就是有一股发酵的奇怪味道。但要说是因为老外口味重吧,又不见得。华夏的白酒、火锅、臭豆腐、皮蛋,随便挑出一样来就能让这帮老外跪下唱征服。

    就像贝爷,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爬到了食物链的顶端,结果还没等站稳呢,就被华夏粉丝用皮蛋给砸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