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五年以上了。

    很多人一开始签约年限都挺高,实在想换公司了,那就付巨额解约费用呗,亦或者违约费。

    “那你们两个呢?有什么想法?”

    初步跟柳浩两人定了下来,快得有点像是儿戏。

    但实际上都是郎情妾意一拍即合了。

    只要条件不是很差劲,那都能成的。

    他们想拍戏,而天意文化能够提供剧本和资金,此事就算是口头定了下来。正式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那还得一些时日。

    “冒昧问一句,如果我们签约大概多久能拍戏?而一年能拍几次?”

    “如果是我们公司主导制作的话,那应该是一年一部戏。但也允许你们接外面的戏,只要有意愿的话。

    甚至乎闲暇时间还可以去人艺进行排演话剧,这些问题都不大的。”

    荣意不会强制他们去商演的。

    当歌手去商演还说,当演员算什么回事啊?

    总不可能去某个地方,说给在场的人表演一段话剧吧?

    演员,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

    之前他跟柳浩所说的那些话,无非是让他们在某些时候服从管理。

    而不是要完全控制别人的想法和意愿。

    “可以。”江海听到这里,双眼有点发亮。

    他之前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机会,现在岂不是意味着他既可以拍电视剧,又能兼顾话剧排演?

    要让他彻底放弃话剧,目前来看是不可能的。

    “行,我签了。”江海倒是没有扭扭捏捏下去。

    直接应了下来。

    更不会认为荣意会故意坑他,签约后一部戏都不给拍。

    对方图啥啊?

    至于选择娱乐大公司?江海并没有很强烈的意愿。

    那里面,更容易身不由己。

    兰晴也同样如此。

    就算是这一次签约很坑也没关系。

    年轻人,输得起。

    但荣意的身份,注定不可能做那种坑人的事情啊。

    最起码表面上是如此。

    ……

    …

    “小意,你真要再拍一部剧啊?这是不是有点快了?”等那四人离开后,李琳这才问道。

    她不可能当着外人的面如此询问的。

    更何况李琳也对那几个学生的表现和能力颇为满意。

    “不管是江海还是那个兰晴,都挺出色的。如果我想要签下他们,却没有戏拍,对方会签吗?”

    这是一个疑问句。

    荣意都不知道答案。

    “错过那两个人有点可惜的,如果让他们演耿耿余淮的话,感觉有点大材小用了。”

    他并不是说柳浩两个人不行,而是对方更契合《最好的我们》这部剧。

    “剧本也是你写吗?那部剧的类型,以及制作费用呢?”

    “费用应该会较高的,类型嘛,等以后你就知道了。”

    李琳也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那签约费用怎么算?年限呢也跟其他公司一样吗?”

    “签约费用高一点吧,这样能表现出我们的重视。也意味着他们以后不需要为金钱烦恼,可以专心拍戏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签约费用高了,那年限和违约费用也可以定高一些的。”

    反正荣意不会在钱财方面缺斤少两的。

    如果要奔向他们认为更好的前途,那违约金是必不可少的。

    信任是一回事,合同又是一回事,更何况人都会变的啊。

    但白纸黑字的合同,是不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