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倩文微微摇头,“没有,这些人不是怪物。”

    那就更奇怪了。既然是普通的“原住民”,为什么要用这种复杂的目光打量她们呢?

    林沫看了看三人的装束,除了自己抱着的木棍有些突兀外,都挺正常的。这些人到底对她们有什么意见?

    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答。

    有个男人磨磨蹭蹭地走过来,轻咳一声,“多少钱一晚?”

    三人一时无语,反应过来,原来这里居然是那种情色交易的场所。

    林沫用看神奇动物的眼神盯了男人一会儿——联邦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很重,敢冒头的人都在牢狱里勤勤恳恳地踩缝纫机。没想到进了副本,居然还能看到此类生物。

    在对方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林沫终于开口回答:“巴掌要不要?”

    男人朝地上唾了一口,暗骂一声“神经病”,顾自走开了。

    “他才有病。”温倩文鄙夷地瞪着那人的背影,“哼,花柳病!”

    宋婉看着路尽头,打起了退堂鼓,“要回去吗?我觉得……”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未尽的话,“是你?!”

    三人顺着声音往路边看去,是一个穿黑袍的小眼睛男人,身后跟着四五个膀大腰圆眼神凶恶的汉子。

    林沫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一看,果然是她见过的人。

    身着黑缎长袍,气质却十分猥琐的小眼睛男人,此时就跟目睹公猪上树了一样,满脸惊讶地瞪着林沫。赫然正是之前想买走林沫的人贩子,金爷。

    金爷不客气地推开挡路的女人,带着一群壮汉,气势汹汹地朝林沫走来。

    “这人谁啊?”温倩文小声问道。

    林沫:“来找我的。”

    无数思绪从林沫脑海中闪过,想到今晚的目的,她在心里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打定主意后,林沫偏头对温倩文和宋婉道:“我有点事,你们先走。”

    温倩文没有多问,而是担忧地看了她一眼,“那你小心。”

    然后她拉着早就不由自主后退的宋婉一起,飞快往后跑走了。

    金爷望着落荒而逃的两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并没有理睬。

    “我当这是谁。”金爷的两只小眼睛在林沫身上打转,“这不是刘家的死丫头吗?刘癞子让你来的?哟,还换了身衣裳,倒像个人样了。”

    林沫并没有反驳,抱着木棍,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出于对自己演技的不信任,她低下头,让视线停留在鞋尖上。

    ——选择留下是有原因的。

    在看到金爷的一瞬间,林沫立即意识到,她们苦苦寻找的线索主动找上门来了!

    按照刘家女儿这个身份的合理发展,她应该在船屋里时就会被金爷带走。副本的安排一定有深意,说不定金爷那里就藏着重要的线索。

    之前她急着确认任务以及跟队友会和,没有跟踪金爷。现在这人主动找上门来,可不就是千里送人头,啊不对,是瞌睡送枕头吗?总是就是很妙。

    既然如此,林沫也就顺水推舟地留下来了。

    不知道金爷会把她带到哪里去,会有怪物出现吗?

    林沫的嘴角若有若无地上扬了几分,心脏扑通扑通。她已经发现了,这种刺激和心跳的感觉,真是相当迷人。

    “先说好,原来的价钱是不可能了,谁让你胆大妄为?哼,居然还敢威胁爷。”金爷絮絮叨叨。

    林沫不言不语,态度相当温顺。金爷阴阳怪气了半天,觉得自己总算出了口恶气,于是就给手下使了个眼色。

    “愣着干嘛?把她给我带走!”

    两个汉子走过来,一个人劈手夺走林沫的木棍,一个人重重往她背上推了一把。

    林沫不由自主地往前踉跄了两步。

    周围传来男男女女的窃窃私语,似乎在说“又是一个”“金爷太不讲究了”“不好看”之类的话。

    林沫稳住身形,面无表情地看了前方得意洋洋的金爷的一眼,一声也没抱怨,默默跟上。

    她觉得自己这回的演技,起码得有六分。

    ……

    一路上,各种各样的人朝金爷打招呼。看得出来,他在这片混得很开。

    林沫原本以为,他是掌控附近“暗门子”的人——所谓暗门子,就是私底下违法卖淫的娼妓。在“硝烟时代”,这样的人并不少。她们或为生活所迫,或被他人压榨,都是一群可怜人。

    从方才那条街的情形和金爷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确实很像是为这种见不得人的行当牵绳搭线的中间人。

    不过让林沫没想到的是,兜来转去,他们却来到了一家颇为气派的大饭店前。

    被一圈彩灯包围的招牌在黑夜中极为显眼:宝丽大饭店。

    这栋楼足有五层之高,张灯结彩,富丽堂皇。林沫匆匆瞥了一眼,猜测这里应该也兼营旅店的行当。

    金爷没走大门,而是带着他们从侧面隐蔽的小门鱼贯而入。

    林沫一跨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丰市热闹炫目的夜灯被隔在外头,饭店里光线昏暗,华丽的珐琅壁灯点缀在两侧,像睡眼惺忪的美人眼。若有若无的歌声和嬉闹声从深处传来,让人有一种唐僧进了妖精窝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