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恶毒的人指出,景国财政问题严重,难以维持国家运转,便利用这种方式从百姓手中抢财富,景国与圣院应该藏富于民,不与民争利。
在刑殿宣布打击私刑私牢的第二天,正好是水殿成立的日子,由东圣阁主导,十国孔城与四海龙族联合成立水殿,方运任水殿殿主,龙族出四个大龙王阁老,人族出五个大儒阁老,负责天下水网的建设与管理。
在方运与水殿阁老商议水殿的基本规章制度的时候,刑殿迎来不速之客。
礼殿所有阁老抵达刑殿,与刑殿谈判,要求刑殿暂缓打击私刑私牢,并要求刑殿禁止干涉人族宗法。
于是,两殿阁老在刑殿展开激烈的辩论,甚至引发种种异象,圣院上空风云变幻,最后东圣阁不得不调动力量压下异象,并且参与调解。
但是,刑殿很清楚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如果打击私刑私牢失败,不仅与方运的计划全盘受挫,以后刑殿准备主推的律法下乡也会夭折。
所以,刑殿用早就预谋好的手段解决。
拖,拖到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礼殿自然会放弃干涉。
方运早就料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所以并不惊慌。
第二日,《民报》出版,并拿出整整一半的版面来报道有关私刑私牢的消息。
第一部分主要是举出详细的案例,比如某个族长休妻不成借口妻子不守妇道,活活将其打死;比如同族之人为了夺财产把亲兄弟致残;比如一些人看一个女子不顺眼,污蔑其通奸最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浸猪笼害人性命等等。
第二部分则是刊载一些普法内容以及私刑私牢的害处。
最后一部分则是一篇长文,作者深刻剖析私刑私牢带来的坏处,并直言这是人族发展的障碍,但笔法十分巧妙,只字不提宗法,只字不提礼教,让所有人看后都本能地认为这是法家的事,与其他各家无关。
这篇长文的作者以笔名的形式出现,不署真名。
铎铃。
新的《民报》一出,引发天下争阅,许多有志之士奔走相告,因为民间的私刑私牢早就积累了浓重的民怨,再加上《民报》上的各种案例,让许多正义之人义愤填膺,全力支持废除戕害人的私刑私牢。
论榜之上的论战升级,更加火热。
最后,争论的焦点变成了家法与国法之争,礼与法之争。
但是,还是有有心人发现了那篇社论的作者笔名,猜测到底是谁执笔,是谁敢起如此大胆的名号。
因为这个笔名的出处太明显,明显是出自《论语》。
第2456章 礼法之争
《论语》中记载这样一件事,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途径一个叫仪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边防官前往拜见孔子,还说所有到这里且有道德有学问的人,他都会拜见。
与孔子见面后,这个边防官发现孔子的弟子因为周游列国情绪低落,于是说:“你们为什么要为没有官做而急躁呢?天下无道,世间黑暗,这个时间太久了,上天必然会让孔子执掌铜木铃,带领人族走向光明。”
木铎,便是安装木舌的铜铃,只在正式场合使用,在颁布重大法令的时候,或召集众人开会的时候,都会用到木铎。
联系这个典故,那“铎铃”这个笔名的意义就很明显,这个作者是明指自己在为人族带路,把人族带离黑暗。
即便是铎铃最古老的用法,也是用来辨别风向,同样蕴含指导引导的意思。
在宣传跟上之后,革新持续进行。
方运与刑殿早就商讨好对策,让刑殿在圣院拖着礼殿,而高默则在景国继续主持清剿私刑私牢的严打行动,并且张贴告示,对检举私刑私牢者进行奖励,并保证举报者身份不会泄漏。
就在前不久,景国通过了一项严厉的法令,无论品级高低,一旦泄密,则永远不得在景国任官,并根据泄密的严重程度处罚,最低的惩罚也是劳役三年,若致泄密人死亡,则罪同谋杀,可判处死刑。
一个不能严格保密的官僚体系,只是有所缺失,但不能重罚泄密者的官僚体系,必将被淘汰。
刑殿表面上只是捣毁私牢和收取刑具,并进行普法,但在暗中却调查近十年死刑致死的案件,一旦证据确凿,立刻抓人,若是碰到家族抵抗,绝不手软,全部以聚众谋反罪名抓捕,并且没收一切家产。
景国以及刑殿都没有大肆宣扬,但是,由于此次的打击范围太广,被各地的读书人发现,一些景国读书人认为刑殿与景国官府做事太过激进,在论榜之上批评这种做法。
由于一些读书人是受害人的亲友,所以这些读书人的立场非常明显,反对态度非常坚决。
大部分读书人在论榜上都只是举例和讲道理,但少部分读书人为了泄私愤,开始编造谣言,甚至编造一家人上到九十岁的老人下到襁褓中的婴儿都被赶尽杀绝。
刑殿经验丰富,早就做好准备,立刻前去抓捕造谣之人,并在论榜公布,避免事态失控。
随着刑殿的人不断披露那些查案遇到的残酷事实,不断描述那些骇人听闻的私刑,许多原本反对的人逐渐沉默。
道德先于礼法,礼法源自道德。
如果连基本的道德都不能保证,那礼法肯定出了问题,同样,如果道德出了问题,礼法也必然会有缺陷。
南半球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对罪犯的惩罚格外轻,他们声称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若是回顾那个国家建立的过程,便会发现,他们的先祖大部分是一群流放犯,他们的国家是建立在屠杀原住民之上。
而在北半球最北的一些国家,对罪罚的惩罚也比正常国家轻,他们竟然只判一个杀了七十七人的杀人狂魔二十一年徒刑。
因为他们的先祖是一群海盗。
因为,他们骨子里漠视生命,他们根本不在乎一个人的真正权利,他们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善良的,反正死人不会知道。
他们先祖的道德观,影响他们的道德观,从而影响他们的法律。
任何没有死刑的国家,都是在保护罪恶,也是在惩罚善良。
所以,当许多读书人发现那些设置私刑私牢的人或事与自己的道德观有冲突,便放弃为他们辩解。
流淌罪恶的血液,自然会为罪恶辩护。
而且所有国度的律法都有一个趋势,那便是高级阶层越容易犯的罪行,惩罚力度越会逐渐减轻。
任何生灵都在本能保护自己。
在刑殿宣布打击私刑私牢的第二天,正好是水殿成立的日子,由东圣阁主导,十国孔城与四海龙族联合成立水殿,方运任水殿殿主,龙族出四个大龙王阁老,人族出五个大儒阁老,负责天下水网的建设与管理。
在方运与水殿阁老商议水殿的基本规章制度的时候,刑殿迎来不速之客。
礼殿所有阁老抵达刑殿,与刑殿谈判,要求刑殿暂缓打击私刑私牢,并要求刑殿禁止干涉人族宗法。
于是,两殿阁老在刑殿展开激烈的辩论,甚至引发种种异象,圣院上空风云变幻,最后东圣阁不得不调动力量压下异象,并且参与调解。
但是,刑殿很清楚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如果打击私刑私牢失败,不仅与方运的计划全盘受挫,以后刑殿准备主推的律法下乡也会夭折。
所以,刑殿用早就预谋好的手段解决。
拖,拖到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礼殿自然会放弃干涉。
方运早就料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所以并不惊慌。
第二日,《民报》出版,并拿出整整一半的版面来报道有关私刑私牢的消息。
第一部分主要是举出详细的案例,比如某个族长休妻不成借口妻子不守妇道,活活将其打死;比如同族之人为了夺财产把亲兄弟致残;比如一些人看一个女子不顺眼,污蔑其通奸最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浸猪笼害人性命等等。
第二部分则是刊载一些普法内容以及私刑私牢的害处。
最后一部分则是一篇长文,作者深刻剖析私刑私牢带来的坏处,并直言这是人族发展的障碍,但笔法十分巧妙,只字不提宗法,只字不提礼教,让所有人看后都本能地认为这是法家的事,与其他各家无关。
这篇长文的作者以笔名的形式出现,不署真名。
铎铃。
新的《民报》一出,引发天下争阅,许多有志之士奔走相告,因为民间的私刑私牢早就积累了浓重的民怨,再加上《民报》上的各种案例,让许多正义之人义愤填膺,全力支持废除戕害人的私刑私牢。
论榜之上的论战升级,更加火热。
最后,争论的焦点变成了家法与国法之争,礼与法之争。
但是,还是有有心人发现了那篇社论的作者笔名,猜测到底是谁执笔,是谁敢起如此大胆的名号。
因为这个笔名的出处太明显,明显是出自《论语》。
第2456章 礼法之争
《论语》中记载这样一件事,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途径一个叫仪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边防官前往拜见孔子,还说所有到这里且有道德有学问的人,他都会拜见。
与孔子见面后,这个边防官发现孔子的弟子因为周游列国情绪低落,于是说:“你们为什么要为没有官做而急躁呢?天下无道,世间黑暗,这个时间太久了,上天必然会让孔子执掌铜木铃,带领人族走向光明。”
木铎,便是安装木舌的铜铃,只在正式场合使用,在颁布重大法令的时候,或召集众人开会的时候,都会用到木铎。
联系这个典故,那“铎铃”这个笔名的意义就很明显,这个作者是明指自己在为人族带路,把人族带离黑暗。
即便是铎铃最古老的用法,也是用来辨别风向,同样蕴含指导引导的意思。
在宣传跟上之后,革新持续进行。
方运与刑殿早就商讨好对策,让刑殿在圣院拖着礼殿,而高默则在景国继续主持清剿私刑私牢的严打行动,并且张贴告示,对检举私刑私牢者进行奖励,并保证举报者身份不会泄漏。
就在前不久,景国通过了一项严厉的法令,无论品级高低,一旦泄密,则永远不得在景国任官,并根据泄密的严重程度处罚,最低的惩罚也是劳役三年,若致泄密人死亡,则罪同谋杀,可判处死刑。
一个不能严格保密的官僚体系,只是有所缺失,但不能重罚泄密者的官僚体系,必将被淘汰。
刑殿表面上只是捣毁私牢和收取刑具,并进行普法,但在暗中却调查近十年死刑致死的案件,一旦证据确凿,立刻抓人,若是碰到家族抵抗,绝不手软,全部以聚众谋反罪名抓捕,并且没收一切家产。
景国以及刑殿都没有大肆宣扬,但是,由于此次的打击范围太广,被各地的读书人发现,一些景国读书人认为刑殿与景国官府做事太过激进,在论榜之上批评这种做法。
由于一些读书人是受害人的亲友,所以这些读书人的立场非常明显,反对态度非常坚决。
大部分读书人在论榜上都只是举例和讲道理,但少部分读书人为了泄私愤,开始编造谣言,甚至编造一家人上到九十岁的老人下到襁褓中的婴儿都被赶尽杀绝。
刑殿经验丰富,早就做好准备,立刻前去抓捕造谣之人,并在论榜公布,避免事态失控。
随着刑殿的人不断披露那些查案遇到的残酷事实,不断描述那些骇人听闻的私刑,许多原本反对的人逐渐沉默。
道德先于礼法,礼法源自道德。
如果连基本的道德都不能保证,那礼法肯定出了问题,同样,如果道德出了问题,礼法也必然会有缺陷。
南半球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对罪犯的惩罚格外轻,他们声称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若是回顾那个国家建立的过程,便会发现,他们的先祖大部分是一群流放犯,他们的国家是建立在屠杀原住民之上。
而在北半球最北的一些国家,对罪罚的惩罚也比正常国家轻,他们竟然只判一个杀了七十七人的杀人狂魔二十一年徒刑。
因为他们的先祖是一群海盗。
因为,他们骨子里漠视生命,他们根本不在乎一个人的真正权利,他们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善良的,反正死人不会知道。
他们先祖的道德观,影响他们的道德观,从而影响他们的法律。
任何没有死刑的国家,都是在保护罪恶,也是在惩罚善良。
所以,当许多读书人发现那些设置私刑私牢的人或事与自己的道德观有冲突,便放弃为他们辩解。
流淌罪恶的血液,自然会为罪恶辩护。
而且所有国度的律法都有一个趋势,那便是高级阶层越容易犯的罪行,惩罚力度越会逐渐减轻。
任何生灵都在本能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