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清静缓缓阖上眼,心痛欲裂。

    那一天,他恢复了记忆,终于下定决心与苏甜甜重新来过,他们打算成亲,他忘记了他和宁桃决裂的初衷,忘记了苏甜甜对她的那些诋毁,忘记了阶前的海棠花。

    在“恢复”了这错乱的记忆后,这些“甜蜜”的日常,都让他一阵接一阵的恶心。

    那时,他甚至为了苏甜甜,有意避嫌与桃桃淡了距离。

    如果说,前面那些零碎的记忆对常清静而言如同凌迟,而眼下镜子里倒映出的这一幕,却如同锐器狠狠地捅入了心里,捅得他口中的鲜血近乎浸湿了衣裳。

    镜子里,宁桃跌坐在门前,她在哭。

    她说。

    “小青椒,求求你了——”

    “求求你——”

    她哭得撕心裂肺,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一门之隔,就是她全部的希望了。

    可是门内的他没有回应。

    到最后,宁桃终于麻木了,站起身,又回到了雁丘山。

    最后,是雁丘山。

    天际一轮夕阳如血

    她踉踉跄跄地背着斩雷刀。

    她绝望地哭嚎,眼泪和鼻涕一道儿淌了下来。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最后,镜子里的少女死在了他的手上。

    女孩胸口被万剑洞穿,茫然睁大了眼,看着紧紧相拥的两人。

    一颗真诚的,通红的心,被鄙弃被伤害。

    她只是想让她的朋友回来而已。

    夕阳的火舌燎上了她的裙摆,她整个人好像也被这旷野的火烧尽了。

    常清静怔在原地,目光狰狞,指甲深深没入血肉,渐渐地,一颗心好像也被这夕阳烧成了灰烬,烧尽了,烧尽了。

    昔日的蜀山小师叔,天之骄子的常清静终于疯了。

    据说,常清静本来是和心上人苏甜甜,好友吴芳咏一道儿,去为宁桃搜魂的。

    但到了偃月城的时候突然走火入魔,砍了苏甜甜一只手后,跌跌撞撞地孤身离开了偃月城。

    等到回到凤陵仙家的时候,常清静这模样,就连孟玉真他们也不敢认。

    他披头散发,落魄如乞丐,浑浑噩噩,转身就走。

    这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时间,常清静渺无音讯。

    ……

    常清静双目赤红,蓬头垢面地走在街上,那雪白的,包裹着修长小腿的长靴,早已不知散落何处,他赤着脚,缓缓走在这污水四溢的长街上。

    临门有妇女在倒水,污水顺着青石板淌开,一直流到了他脚掌下。

    这几天连日的阴雨,脚掌没入了烂泥里,踩起来又湿又滑。

    他精神恍惚,没走几步,就跌倒在了泥潭里,又抿着唇,垂着眼睫爬起来。

    看了眼鲜血淋漓的手掌与脚趾。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只知道一直走,一直走,走得越远越好。

    眼睫微颤,常清静能感受到过路人或诧异或嫌恶的目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目光了。

    幼年,舅舅一家刚惨死没多久,他孤身一人前往蜀山,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落魄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他没处梳洗,身上长了虱子,等到蜀山的时候几乎都臭了。

    那时候,过路人就用这种目光看着他。

    他在蜀山待了太久,作为蜀山小师叔,作为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神仙,被架得太高了,架上了云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出生。

    一朝跌入泥潭,常清静嘴角猛地一颤,额角青筋暴起,狰狞如鬼。

    他本来便是普通人,本来就是这烂泥里爬出来的,究竟从何而来的傲气。

    记忆中那个一丝不苟,总是板着张冷肃的脸的小道士,沉声喊出了:“三百万”。

    他为情入魔,固执地以为自己是这全天下最痛苦的人。

    他骄傲自大到,理所当然地忽视、伤害了身边最亲近的人。

    他从哪儿来的傲气、自大,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然而就是这样高傲自满的小道士,竟然还有个姑娘默默惦念着他,担忧着他,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想的也依然是——想要把最好的朋友拉回来。

    这三年里,他不停地走,走遍这天下,想要找到宁桃的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