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家伙,你干嘛?”

    林婉儿生气的瞪了他一眼,从他手上又把项链拿了回来。

    张三年郁闷的道。

    “还能干嘛,当然是验证了,我们再把翡翠摔一下,然后与这石葫芦放在一起,看看能不能复原。”

    林婉儿一听,如同被抓住尾巴的野狗,猛地冲他叫了起来。

    “你白痴啊!那万一要是不管用怎么办,你就不能用别的东西做实验?”

    张三年不清楚林婉儿怎么无缘无故生这么大的气,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

    突然,他反应过来。

    “也对,翡翠项链复原了,我也还清了欠款,万一要是失败了,我岂不是还要继续做三个月泊车小弟。”

    张三年庆幸地说道。

    “哼,笨蛋!”

    林婉儿不满的哼了一声。

    说着,却是小心翼翼的将项链重新戴在了脖子上,脸上充满着一种异样的幸福笑容。

    对于石葫芦很有可能拥有神奇的能力,张三年本人自然是很期待的。

    毕竟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从中嗅到巨大的金钱诱惑。

    即便是林婉儿这样钱花不完的千金大小姐,同样是很激动的。一来是人对未知的神奇现象都很好奇,二来林婉儿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林婉儿一脸兴奋的看着他。

    “那咱们准备用什么东西实验呢?”

    第4章 简单的实验

    张三年在林婉儿办公室里转悠了几圈,不时的用手摸摸这个,看看那个,似乎在寻找着可下手做实验的对象。

    “你办公室里有什么,咱们就用什么做实验。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尽可能多找几样东西。”

    说着,张三年随手将之前抓在手里的水晶球,对着桌角就是猛地一磕。

    咔!水晶球直接被磕出几条裂纹。

    张三年将水晶球放在石葫芦旁边,又随手拿起林婉儿笔筒里的一只钢笔,同样是二话没说就是用力一掰。

    “笨蛋,快住手!”

    看到张三年的举动,林婉儿上前想要夺过他手中的钢笔。可终究还是张三年快一步,只听咔嚓一声,钢笔还是彻底分尸了。

    林婉儿有些心疼的望着张三年手中断成两半的钢笔,那可是她花高价才拍卖得到的钢笔,曾是一位文学大家使用过的,其意义非凡。

    即便是当初张三年弄碎她的翡翠项链,她都没有像现在这么在意。

    张三年却不理解,林婉儿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你怎么这么抠门?不就是一支钢笔,用得着这么紧张吗?就算没有复原,大不了我再给你买一支。”

    林婉儿无力的抚着额头,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哭笑不得地说道:“真是被你这个笨蛋打败了。你知道这笔多少钱吗?”

    张三年终于意识到不妙,他显然又忘了林婉儿的身份,这女人随便戴着的一条翡翠项链都是价值近千万,那她用的钢笔能是便宜货吗?

    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从小到大用过的钢笔,最贵的也就一二百快,而且他把钢笔只是当成了普通的书写工具,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也可以成为奢侈品。

    张三年懊恼的摇头自责道:“倒霉催的,总是忘了你是个千金大小姐,吃穿用度都跟普通人差距十万八千里。唉,看来我注定是个穷命!”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好奇,拿起已经分尸的钢笔来回看。

    非金非银,也没镶钻,有这么值钱吗?

    “就这么一支钢笔,总不可能值个好几万吧?”

    张三年感觉自己已经把那钢笔的价值说的够高了。

    林婉儿却听出了张三年话中有话,隐隐的指出他们两人身份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是两人无法回避的现实。

    想到这里,林婉儿也是暗暗自责,不应该过度强调钢笔的价值。

    “其实钱倒是其次,主要是这钢笔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所使用过的,是我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得来的。不过既然坏了就算了。”

    为了不伤张三年的自尊心,林婉儿连是哪个作家也没说。不过既然是林婉儿推崇的作家,想来名气也很大。这样的钢笔已经超出了它本身的价值。

    听到这里,张三年也认识到之前确实太鲁莽了。

    “那对不起了,将来有机会,我肯定还你一支更有意义的钢笔。”

    林婉儿笑了笑,表示真的不在意了。

    水晶球跟钢笔显然不够,张三年又环顾了办公室四周,发现林婉儿书架上还有不少瓷器,有了之前的教训,他敢肯定,那些瓷器百分百都是古董,也就不敢用那些古董做实验了。

    随后张三年拿起桌子上的白色瓷杯,小心翼翼地问道:“这杯子应该不是古董,文物吧?”

    林婉儿看到张三年真的有点杯弓蛇影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