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时了然。看来她是触景生情,想念亲人了。

    “想家了?”他问。

    “没有,我只是……好吧,有那么一点。”格温轻叹,“但是无所谓了。我的家在很远的地方……我是说,比国外还要更远的地方。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都没法再回去了。”

    “那可未必。”理查德耸耸肩,“谁知道呢?一切皆有可能。”

    格温苦笑。是啊,一切皆有可能,但有些事就是不大可能。这可涉及到穿梭平行宇宙,就她所知这个世界就连平行宇宙理论都还没正式成型,怕不是等她成了八十岁的老太太都等不到相关技术成熟起来。

    所以她已经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虽然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困在这儿的,但生活总得继续。有时生活就是一盆狗屎淋头,而你得学着去接受。

    理查德看着她消极郁闷的模样,语气波澜不惊地说:“啊,我知道,不就是个平行宇宙么?”

    格温惊讶地抬起头,以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他。

    “你说……什么?”

    “平行宇宙?你不是来自这个世界的对吧?我知道你是格温·斯黛西,而这个世界的格温还是个小学萝莉嘞。”理查德随意地说着,就像这是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可格温一点都不觉得这事小啊,这可是她最大的秘密,是一件她觉得没法跟任何人说、就算说了也会被当成神经病的大事!可这家伙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叙述了出来,好像这事再平淡不过一样。

    格温下意识便停住了脚步,翠绿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理查德。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有一点特殊的天赋吧,我能一眼看出混入这个世界的异类。”理查德小小地撒了个谎,顿了一顿,又补充了一句实话,“另外其实我也和你一样。我也来自一个别的世界,只不过比你来得更早几年罢了。”

    格温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这些话里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也太天马行空了一点,换做任何人恐怕都难以接受。但对格温来说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对方确实一口道出了她最大的秘密,这意味着对方话里剩下的部分很有可能也是真的……

    不过这都不是她最关注的重点。

    “那……”她问,“那你有办法离开这里,回去自己那边吗?”

    理查德冲她微笑了一下。

    “当然……不能。”他说,“如果我能的话,我现在还留在这儿做什么呢?”

    格温心底升起的那仅有的一丝希望也熄灭了。是啊,这问题可不是问得蠢透了么,人家要是能走为什么还要留在这儿?

    不过这倒也让她稍微觉着安慰了一点,孤独感也略微减少了一些。人都是群居的动物,得知有人和自己处在相同的处境会让人负担减轻不少。虽然没能遇到老乡,但好歹遇到了另一个迷路的,两个同病相怜的路痴还能一起抱团取暖……

    “不过,”理查德话锋一转,“虽然现在不行,以后可说不准。”

    “啊?为什么?”

    理查德微笑:“等以后你就知道了。到时候说不准我心情一好就送你回家了呢。”

    格温笑了笑,权当是他在安慰自己,并没当真。穿越平行空间,这样的事哪像嘴上说的那样简单啊?那点虚无缥缈的可能性她早就放弃了,她都已经做好在这个陌生世界过完一辈子的心理准备了。

    理查德知道她不信,但也没再多说。有些事非得眼见为实,你大饼画的再圆终究碰不到摸不着,没有任何意义。

    但他说的确实是实话。只要奈克瑟斯的光一直持续不断地进化下去,说不准未来哪天诺亚的力量就会在他身上觉醒。如果是诺亚的神力,那么破开空间、穿梭维度什么的就都成了小儿科。理论上说他随随便便就能切开穿梭于平行世界之间的传送门,到那时送格温回去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这些现在说了都没意义。就算他拉着格温说诶你别灰心,稍微等会儿哥哥马上就神功大成破碎虚空带你回家带你飞,八成也只会换来个关爱智障的眼神。

    两人正往回走着,理查德突然间像触电般地脚步一顿。

    是奈克瑟斯的超常感知能力。就在附近不远处,他能感知到某种黑暗的存在。那种感觉有点像之前的那些吸血鬼,但好像又有所不同。

    如果要打比方的话,把之前的一只吸血鬼体内的黑暗形容为一点火星,那么这次他所感知到的便是一团灼热巨大的火球。

    理查德注意到几乎就在自己停步的同一瞬间,格温也停了下来,目光和他投去了相同的方向。他很快反应了过来,格温有着被称作“蜘蛛感应”的超常感知能力,对一切危险的事件或事物都有着格外的警觉,就像一只盘踞在蜘蛛网中央的蜘蛛对自己领域的感知力。

    两人侧过头,相互对视交换了眼色。

    “好吧。”理查德打了个手势,“我们去看看那边有些什么。”

    第五十八章 帅是一辈子的事

    理查德所感应到的位置离他们这边也不算远,但偏离了主干道,位置也颇有些偏僻。他们两个人形雷达一路循着感知力所指明的方向追到了几栋已准备拆除的废弃居民楼外,楼栋阴森森的就像张牙舞爪的妖魔。

    哐啷!

    一声玻璃被重物击碎的脆响,一大团黑黢黢的玩意儿撞碎窗户从楼栋内飞了出来,从大概三楼的高度狠狠地摔在了地面上。无数玻璃渣随着他的身形一同坠下,像雨滴一样满地炸开。

    从外貌上看那应该是个人,一个酷酷的黑人型男。他有着高大健壮的身板,一身潇洒的黑色皮风衣,上身是防弹纤维制的防护服,风衣内一堆枪械弹药若隐若现,手上还握着把银闪闪的长剑。

    从道理上说的话,这又不可能是个人类——没有普通人能从三楼的高度以这样的姿势摔下来还毫发无损。但这位型男就行,他杵着长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看上去三楼的坠落高度仅仅只是让他有点发晕。他扭头环顾了一圈,一眼找到了落在不远处的黑色墨镜。他即刻便走过去,捡起墨镜,重新稳稳地架在了鼻梁上。

    理查德不由一阵无语。

    所以这货被人从三楼扔下来,第一反应不是提防追兵也不是检查伤势,而是“老子的墨镜去哪了老子要耍帅要装逼”?

    还有这会儿太阳都下山了,废弃居民楼这一片连个路灯都没有,老哥你戴着墨镜真看得见东西么?就算是为了耍帅,光线这么暗人家也看不清啊。

    好吧其实他知道这位型男是能看见的。看到对方这扮相的第一眼理查德就认出来了,这货可不就是那个漫威著名的吸血鬼猎人刀锋战士么?98年那会儿刀锋的电影可是狠狠地火了一把,电影中的刀锋就是一副造型ose都帅到没朋友的孤胆英雄形象,那部电影曾被誉为好莱坞最成功的超级英雄电影,甚至曾被称作超级英雄电影复苏的开端。

    作为半人半吸血鬼的刀锋自然也继承了吸血鬼能在黑夜中视物的能力,也就是说墨镜并不会干扰他的视线。

    ……嗯,这能力用来装逼倒确实挺方便。

    可能是刚刚被摔得有点晕状态不是很好,刀锋这才注意到两人的到来。他扭头一看,不由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