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小莹却受不了,没走到一半,就哭丧着脸喊腿疼,后悔不该陪方浩来这一招。
方浩没有办法,只能背着她走。
背一程,走一程,这样小莹才没有那么累。
趴在方浩的背上,被他背着一颠一颠的前进,小莹笑得很是开心。
虽然住的房子挺破的,但是能有这样一个疼惜她的男人,还是挺不错的,她比较满意现在的生活。
清风镇是一个比较小的镇,平时也就赶集的日子热闹一点,别的时候都比较冷清,不过稀稀落落的也有几家店铺。
有卖货物的,也有吃饭住宿的店铺,甚至有的是兼容的——又卖货物,又卖吃食,又可以住宿。
方浩自己有家,当然不会在这里住宿,不过已经到了中午时间,吃一顿是在所难免的,要不然赶回去就得晚上,肚子会饿坏。
先买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把它包好之后,才找了一家看起来没那么脏的饭店过去吃饭。
那饭店不是很大,只能摆得下四五张桌子,现在正是饭点的时候,里面都没有人在那里吃饭,可见生意并不好。
这个店里面并没有菜单,只是在店里放了一些菜蔬,还有鸡蛋和养在清水里的鱼,回锅肉也有两块。
这个世界种植技术非常的落后,没有什么固定的菜式可言,没法列菜单出来,他们也就是买一些时令的蔬菜,有点鱼,有点肉,能做出一顿填饱肚子的饭菜来就是了。
方浩过去问了一下价格,点了一尾一斤多的鲤鱼,再点了一个空心菜,要了两碗米饭,然后就找了一张比较干净一点的饭桌,和小莹坐了下来。
这是一家夫妻店,老板娘在厨房里做菜,老板则在外面看顾着这生意,顺便打个下手,做些端茶送饭的活。
方浩刚才点的这两道菜,加上米饭,他们能够赚上二三十文,算是比较不错的买卖了。
老板将方浩点的菜送进厨房之后,就送了一壶茶过来,让他们边喝茶边等。
不是赶集的日子,镇上很是冷清,他们的生意也不好做,好不容易来一个生意,自然要好生的招待。
老板端茶过来的时候,方浩才发现老板的腿有一些瘸。
见他目光有些异样,老板自嘲着笑了一笑,说道:“我以前是当兵的,几年前遇上战事,戎突人进犯我们国境,在战场上受了伤,不能继续当兵了,就退了回来。”
“原来是为国效力的英雄!”方浩肃然起敬,站起身来,向他抱拳行礼。
他们在尧国的南方,戎突人则是北方蛮夷,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干,不过他也听说过几年前那一场战事,据说死了几十万将士才将犯边的戎突人给驱逐出境。
这老板为了保卫国家,在战场上受伤,确实也当得上他的行礼。
不过这老板却被方浩的行礼吓了一跳,连忙侧身让开,很羞愧的说道:“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小兵,哪里当得上英雄二字?”
方浩正色说道:“要是当年没有成千上万你这样的小兵,我们国家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甚至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存在,都是两说。你是守护我们国家的勇士,当然称得上是英雄。”
老板脸色有一些不自然。
尧国风气重文抑武,武将的地位都不高,更不用说士兵了,到哪里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特别是他脚又受了伤,回到家乡更是让人看不起,别人都不呼他的名字,就叫他黄瘸子,可是一点尊重都没有。
现在被方浩这么一夸,让他有一些不安,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当然,心里也有一些知己之感,突然叹息了一声,说道:“就说英雄,也轮不到我,那些死难的同袍,才是真正的英雄。”
第三十二章 我也想当兵
老板姓黄,单名一个信字,家里有四个兄弟,他排行第三,是这个镇的人。
他家里比较穷,田地很少,兄弟姐妹又多,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能够吃上饱饭,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朝廷招兵的时候,他过去报名,成了一名士兵。
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松弛,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还能混上一口饱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一直到戎突人犯边,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
刀头舔血,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拿刀砍人,也被人砍过。
和他一个伍的几人,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断了一只胳膊,成了一个残废。
他还算比较幸运的,只是腿受了伤,并没有断掉。
在战场上,他也杀了几个人,取了几个首级,按照这样的功绩,应该要提升,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
可是他已经瘸了,不能继续打仗,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卖了几十两银子,然后就回了老家。
入伍十余年,健健康康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
而且回到家后,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都有了各自的家,让他有一些茫然。
他腿瘸了,种不了地,家里地本来不多,也不够他分的,呆在那里,颇有一些惹人嫌弃。
靠着卖首级的几十两银子,还有他入伍十多年辛苦存下来的钱,央人说媒,娶了邻村一个新寡的妇人,搬到这镇上,开了一家饭店,挣一点小钱过日子。
在这个镇上,他被人叫做黄瘸子,是一些人取笑的对象。
但是他早就麻木了。
虽然现在也才四十来岁,但是他知道他的人生已经交代在当兵的岁月里了,他最好的年华,他全部的青春,他所有的热血与激情,都消耗在了军伍之中。
方浩没有办法,只能背着她走。
背一程,走一程,这样小莹才没有那么累。
趴在方浩的背上,被他背着一颠一颠的前进,小莹笑得很是开心。
虽然住的房子挺破的,但是能有这样一个疼惜她的男人,还是挺不错的,她比较满意现在的生活。
清风镇是一个比较小的镇,平时也就赶集的日子热闹一点,别的时候都比较冷清,不过稀稀落落的也有几家店铺。
有卖货物的,也有吃饭住宿的店铺,甚至有的是兼容的——又卖货物,又卖吃食,又可以住宿。
方浩自己有家,当然不会在这里住宿,不过已经到了中午时间,吃一顿是在所难免的,要不然赶回去就得晚上,肚子会饿坏。
先买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把它包好之后,才找了一家看起来没那么脏的饭店过去吃饭。
那饭店不是很大,只能摆得下四五张桌子,现在正是饭点的时候,里面都没有人在那里吃饭,可见生意并不好。
这个店里面并没有菜单,只是在店里放了一些菜蔬,还有鸡蛋和养在清水里的鱼,回锅肉也有两块。
这个世界种植技术非常的落后,没有什么固定的菜式可言,没法列菜单出来,他们也就是买一些时令的蔬菜,有点鱼,有点肉,能做出一顿填饱肚子的饭菜来就是了。
方浩过去问了一下价格,点了一尾一斤多的鲤鱼,再点了一个空心菜,要了两碗米饭,然后就找了一张比较干净一点的饭桌,和小莹坐了下来。
这是一家夫妻店,老板娘在厨房里做菜,老板则在外面看顾着这生意,顺便打个下手,做些端茶送饭的活。
方浩刚才点的这两道菜,加上米饭,他们能够赚上二三十文,算是比较不错的买卖了。
老板将方浩点的菜送进厨房之后,就送了一壶茶过来,让他们边喝茶边等。
不是赶集的日子,镇上很是冷清,他们的生意也不好做,好不容易来一个生意,自然要好生的招待。
老板端茶过来的时候,方浩才发现老板的腿有一些瘸。
见他目光有些异样,老板自嘲着笑了一笑,说道:“我以前是当兵的,几年前遇上战事,戎突人进犯我们国境,在战场上受了伤,不能继续当兵了,就退了回来。”
“原来是为国效力的英雄!”方浩肃然起敬,站起身来,向他抱拳行礼。
他们在尧国的南方,戎突人则是北方蛮夷,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干,不过他也听说过几年前那一场战事,据说死了几十万将士才将犯边的戎突人给驱逐出境。
这老板为了保卫国家,在战场上受伤,确实也当得上他的行礼。
不过这老板却被方浩的行礼吓了一跳,连忙侧身让开,很羞愧的说道:“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小兵,哪里当得上英雄二字?”
方浩正色说道:“要是当年没有成千上万你这样的小兵,我们国家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甚至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存在,都是两说。你是守护我们国家的勇士,当然称得上是英雄。”
老板脸色有一些不自然。
尧国风气重文抑武,武将的地位都不高,更不用说士兵了,到哪里都是被人瞧不起的。
特别是他脚又受了伤,回到家乡更是让人看不起,别人都不呼他的名字,就叫他黄瘸子,可是一点尊重都没有。
现在被方浩这么一夸,让他有一些不安,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当然,心里也有一些知己之感,突然叹息了一声,说道:“就说英雄,也轮不到我,那些死难的同袍,才是真正的英雄。”
第三十二章 我也想当兵
老板姓黄,单名一个信字,家里有四个兄弟,他排行第三,是这个镇的人。
他家里比较穷,田地很少,兄弟姐妹又多,经常面临吃不饱饭的情况,所以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能够吃上饱饭,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朝廷招兵的时候,他过去报名,成了一名士兵。
天下承平日久,武备松弛,他原以为当兵不会有什么危险,还能混上一口饱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开始也平平安安的当了十多年的兵,一直到戎突人犯边,边境几大军镇连接吃了败仗,把他们这些在内地防守的士兵也调了过去,这才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
刀头舔血,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拿刀砍人,也被人砍过。
和他一个伍的几人,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跟他一样,断了一只胳膊,成了一个残废。
他还算比较幸运的,只是腿受了伤,并没有断掉。
在战场上,他也杀了几个人,取了几个首级,按照这样的功绩,应该要提升,至少一个队正没有问题。
可是他已经瘸了,不能继续打仗,要那些功绩也没有用,将那几个首级卖给了一个想往上爬的队正,卖了几十两银子,然后就回了老家。
入伍十余年,健健康康的出去,回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
而且回到家后,发现那些兄弟姐妹都变得很生疏了,都有了各自的家,让他有一些茫然。
他腿瘸了,种不了地,家里地本来不多,也不够他分的,呆在那里,颇有一些惹人嫌弃。
靠着卖首级的几十两银子,还有他入伍十多年辛苦存下来的钱,央人说媒,娶了邻村一个新寡的妇人,搬到这镇上,开了一家饭店,挣一点小钱过日子。
在这个镇上,他被人叫做黄瘸子,是一些人取笑的对象。
但是他早就麻木了。
虽然现在也才四十来岁,但是他知道他的人生已经交代在当兵的岁月里了,他最好的年华,他全部的青春,他所有的热血与激情,都消耗在了军伍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