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霁的第一场戏份,就被陆长宁批成了屎。
“眼神不对,肖霁,你现在是纨绔子弟,你纨绔在哪里?”
批评声批头盖脸砸下来,肖霁整个人都懵了,他要是状态不对还可以讲,但问题是,肖霁压根不觉得自己的发挥有什么问题。
纨绔子弟不就是这么演的吗?
他就是这么理解陆知这个角色的!
“重来。”陆长宁宣布拍摄暂停,就走到肖霁面前,为他讲解这一场戏的内容,“这一场戏你要看背景,陆知刚刚被家里逼迫过,他是一个比较迷茫的状态,你演得太浅了。”
肖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再去尝试第二遍的时候,又被陆长宁骂了个狗血淋头。
肖霁:“……”
乔沫原本站在他们身后,围观着肖霁这一场独角戏,一看文质彬彬的陆导拍戏的时候竟然化身暴龙,乔沫连忙往后一躲。
肖霁冲她使眼色:你躲不掉的。
乔沫摊手:死道友不死贫道。
她之前还真没想过陆长宁对拍戏的要求竟然严苛到了变态的程度,肖霁ng了几次终于结束了这场戏,紧张的人就变成乔沫了,因为下一场戏有她。
“好好干。”邹若蕴拍拍乔沫的肩膀,以示鼓励,肖霁冲她投过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乔沫偷偷冲他扮了个鬼脸。
……
这一场戏,讲的是陆知和绮歌的初遇。
剧本上写,两人相见的第一眼,陆知就被绮歌迷住。
刚刚陆长宁发了一通火,整个拍摄现场的气氛都有些凝滞,布景换道具的时候,现场静悄悄的,工作人员只敢互相以眼神示意。
直到陆长宁的神色柔和了一些,现场的声音才稍微大了一些。
“这场戏不好拍吧,刚刚肖霁都被骂过一通,和他对戏的又是个纯新人。”
“咱们别被殃及池鱼就行了,陆导那脾气说来就来,不过新人要是真叫陆导看对了眼,以后的路顺得很。”
这场戏的难点在于绮歌要怎么迷住陆知,乔沫的扮相漂亮归漂亮,可要是演不好,漂亮的美人就显得木,这样别说迷住陆知了,连观众都迷不住。
“上场了……”
不知谁提了一句,众人的视线却已经看向了不远处的舞厅。
陆知被人一路簇拥着上了楼,开口就指定醉红颜里最漂亮的舞女。
陆少爷开了口,醉红颜自然不敢不应,这一天是初春三月,阳光正好,一个身影自门后款款走出,在晴朗的日光下,陆知和绮歌目光相遇。
看到这一幕,剧组众人神色就是一怔。
无他,乔沫的节奏把握的太妙了。甚至她的站位都在最合适的点,日光倾泻,美人黑发如瀑,举手投足之间便是万种风情。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乔沫的表现一点也不木,反而有一种异常的灵动之感。
眼波与红唇勾勒出一幅浓艳的油画,当她迈着步子缓缓从楼梯走下时,每个人的视线都忍不住聚焦在她身上。
动起来的绮歌竟然比静态的绮歌更有魅力,这份魅力交织着青涩与成熟,当她走近陆知,与对方面对面时,陆知的瞳孔微微一缩,眼中尽是惊艳。
这一次,陆长宁也没有示意暂停,戏份便这么继续拍了下去。
邹若蕴眨眨眼睛,惊愕道:“乔沫居然这么会演?”
事实上,在绮歌这个角色花落乔沫这个偶像时,邹若蕴已经对她的演技高估了一分,毕竟现下的演艺圈里,乐意启用爱豆的老派导演寥寥无几,爱豆演技不合格是一方面,铺天盖地的炒作才是大导们避之唯恐不及的事情。
偶像和爱豆是直接和麻烦这个词挂钩的。
毕竟这些老牌导演怎么也理解不了粉圈的生态,理解不了粉丝们扒开一集电视剧,你家爱豆是配角演了十分钟,我家偶像是主角怎么只有3分钟戏的执拗。
但乔沫的表现着实出乎了邹若蕴意料,比她原本想象中还高出了一筹。
乔沫出场的那一瞬,没有人怀疑陆知会爱上绮歌。
因为这样的女人,天生就让人着迷。
“卧槽,我现在理解陆导为什么非要她来演绮歌了!”
“这是天生的灵气。”
“我明白乔沫是怎么打败吴晗的了。”
演员分天赋型和后天型,但无论是哪一型的演员,只有遇上契合的角色才能发挥百分百的魅力,绮歌无疑是最契合乔沫的角色。
她给人的感觉是,乔沫根本不是在演这个角色,她就是角色本身。
镜头旁,摄影师轻轻戳了戳陆长宁:“老陆,还是你眼光毒,怎么什么苗子都被你挑走了?”
陆长宁摇了摇头:“她是老谢推过来的,还是那家伙狠,要是我的话,看到那些乱糟糟的偶像,我一开始就不会给机会。”
“你这是职业歧视,说人家当偶像的乱,人家好歹还要会唱歌跳舞,没几年的功夫上不了台。你看看现在那些新演员,一个个会什么?”
“咱们把自己的事管好就行了。”陆长宁轻嗤一声,“哭的时候比谁都凶,到了做事的时候这群人就不知道去哪儿了,把锅甩给演员,有意思么?”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今晚上夹子,这是第一更,第二更稍后奉上。
推荐一下我的旧文吧,因为娱乐圈文我写挺多的。
无cp的《我家偶像两百斤》和《omega101》,都属于选秀类的,第二本星际内容占比比较多。
言情的《影后她结过十次婚》和《男团女偶像》
顺便求个新文收藏。
预收文《我有一双鉴绿眼》:女主穿成一本霸道总裁小说里的女炮灰,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特殊技能——可以看见每一个人头顶的原谅色和绿茶色,她本打算吃瓜看戏围观撕逼,顺便离男女主角远一点。
然而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未婚夫居然是这本小说的反派boss,富可敌国,但是血腥残忍。
而且,她的未婚夫,头顶有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已经写过但是锁定的重写文《渣男甩了我娶了假千金》,这是一篇重写文,章节都锁定了,希望大家加个收藏,后面会重写的。
第二十三章
镜头中, 乔沫轻轻跳了一支舞, 在日光照射的磨砂镜面上投下一道道波纹, 如果不是周围环境的现代感过于强烈,甚至有人怀疑,他们的确回到了百年前, 那个动荡脆弱的年代。
绮歌的舞和她的名字一样绮丽, 却又不是那么奢靡, 只要足够专注, 甚至能够看到她眼中的忧郁与轻愁。
陆知就是那个看懂了她的人, 年轻少爷看她看得几乎是痴了,酒洒在袖口都没有注意。
“卡。”陆长宁笑望着两人,喊了一声, “这一条过了。”
肖霁接过助理递来的毛巾, 一摸后背,后背不知什么时候也被汗水浸湿了,他抬眼瞥着乔沫, 嘴唇却不由轻轻抿起。
“哥,你刚刚那条演得可真棒。”
肖霁垂下眼睑:“是吗?”
助理连忙点着头,兴奋得两颊泛红:“嗯嗯!”
肖霁却只顾着擦汗, 没有回应他的兴奋。
助理固然是为他高兴,他却未必开心,因为在和乔沫对戏的时刻,他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似乎不集中全副注意力投入到表演上, 他的全部光芒就会被乔沫偷走。
这一身汗与其说是高温造成的,不如说是因为棋逢对手的亢奋。
想到这里,肖霁又忍不住看了乔沫一眼。
乔沫却闭着眼睛,静静回味着不久之前的表演。陆长宁没有喊ng比她预想中要好上许多,可绷着神经跳完一支舞还是让她觉得疲惫。
当然,也有亢奋。
对她来说,拍戏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在这之前,她只需要在现实世界扮演好自己就足以,但在演戏的过程中,她需要认真揣摩每一个角色的心理状态,把握他们的人生轨迹,把自己变成角色。
这种体悟,她只有在写歌的时候才会有。
乔沫是个很认真的人,需要她专注的事情,她会一丝不苟地完成,在这之中遭遇的风险和困难,她都会全力以赴。
“这种认真让人害怕。”邹若蕴感慨道,“我是没有和她的对手戏,看你这副样子,我倒还真想挑战一下。”
肖霁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你真演过就知道了。”
一开始肖霁对乔沫倒真有些轻视,毕竟乔沫是偶像出身,就算被陆长宁挑中了,毕竟也不如他们这种科班出身的演员。
“眼神不对,肖霁,你现在是纨绔子弟,你纨绔在哪里?”
批评声批头盖脸砸下来,肖霁整个人都懵了,他要是状态不对还可以讲,但问题是,肖霁压根不觉得自己的发挥有什么问题。
纨绔子弟不就是这么演的吗?
他就是这么理解陆知这个角色的!
“重来。”陆长宁宣布拍摄暂停,就走到肖霁面前,为他讲解这一场戏的内容,“这一场戏你要看背景,陆知刚刚被家里逼迫过,他是一个比较迷茫的状态,你演得太浅了。”
肖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再去尝试第二遍的时候,又被陆长宁骂了个狗血淋头。
肖霁:“……”
乔沫原本站在他们身后,围观着肖霁这一场独角戏,一看文质彬彬的陆导拍戏的时候竟然化身暴龙,乔沫连忙往后一躲。
肖霁冲她使眼色:你躲不掉的。
乔沫摊手:死道友不死贫道。
她之前还真没想过陆长宁对拍戏的要求竟然严苛到了变态的程度,肖霁ng了几次终于结束了这场戏,紧张的人就变成乔沫了,因为下一场戏有她。
“好好干。”邹若蕴拍拍乔沫的肩膀,以示鼓励,肖霁冲她投过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乔沫偷偷冲他扮了个鬼脸。
……
这一场戏,讲的是陆知和绮歌的初遇。
剧本上写,两人相见的第一眼,陆知就被绮歌迷住。
刚刚陆长宁发了一通火,整个拍摄现场的气氛都有些凝滞,布景换道具的时候,现场静悄悄的,工作人员只敢互相以眼神示意。
直到陆长宁的神色柔和了一些,现场的声音才稍微大了一些。
“这场戏不好拍吧,刚刚肖霁都被骂过一通,和他对戏的又是个纯新人。”
“咱们别被殃及池鱼就行了,陆导那脾气说来就来,不过新人要是真叫陆导看对了眼,以后的路顺得很。”
这场戏的难点在于绮歌要怎么迷住陆知,乔沫的扮相漂亮归漂亮,可要是演不好,漂亮的美人就显得木,这样别说迷住陆知了,连观众都迷不住。
“上场了……”
不知谁提了一句,众人的视线却已经看向了不远处的舞厅。
陆知被人一路簇拥着上了楼,开口就指定醉红颜里最漂亮的舞女。
陆少爷开了口,醉红颜自然不敢不应,这一天是初春三月,阳光正好,一个身影自门后款款走出,在晴朗的日光下,陆知和绮歌目光相遇。
看到这一幕,剧组众人神色就是一怔。
无他,乔沫的节奏把握的太妙了。甚至她的站位都在最合适的点,日光倾泻,美人黑发如瀑,举手投足之间便是万种风情。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乔沫的表现一点也不木,反而有一种异常的灵动之感。
眼波与红唇勾勒出一幅浓艳的油画,当她迈着步子缓缓从楼梯走下时,每个人的视线都忍不住聚焦在她身上。
动起来的绮歌竟然比静态的绮歌更有魅力,这份魅力交织着青涩与成熟,当她走近陆知,与对方面对面时,陆知的瞳孔微微一缩,眼中尽是惊艳。
这一次,陆长宁也没有示意暂停,戏份便这么继续拍了下去。
邹若蕴眨眨眼睛,惊愕道:“乔沫居然这么会演?”
事实上,在绮歌这个角色花落乔沫这个偶像时,邹若蕴已经对她的演技高估了一分,毕竟现下的演艺圈里,乐意启用爱豆的老派导演寥寥无几,爱豆演技不合格是一方面,铺天盖地的炒作才是大导们避之唯恐不及的事情。
偶像和爱豆是直接和麻烦这个词挂钩的。
毕竟这些老牌导演怎么也理解不了粉圈的生态,理解不了粉丝们扒开一集电视剧,你家爱豆是配角演了十分钟,我家偶像是主角怎么只有3分钟戏的执拗。
但乔沫的表现着实出乎了邹若蕴意料,比她原本想象中还高出了一筹。
乔沫出场的那一瞬,没有人怀疑陆知会爱上绮歌。
因为这样的女人,天生就让人着迷。
“卧槽,我现在理解陆导为什么非要她来演绮歌了!”
“这是天生的灵气。”
“我明白乔沫是怎么打败吴晗的了。”
演员分天赋型和后天型,但无论是哪一型的演员,只有遇上契合的角色才能发挥百分百的魅力,绮歌无疑是最契合乔沫的角色。
她给人的感觉是,乔沫根本不是在演这个角色,她就是角色本身。
镜头旁,摄影师轻轻戳了戳陆长宁:“老陆,还是你眼光毒,怎么什么苗子都被你挑走了?”
陆长宁摇了摇头:“她是老谢推过来的,还是那家伙狠,要是我的话,看到那些乱糟糟的偶像,我一开始就不会给机会。”
“你这是职业歧视,说人家当偶像的乱,人家好歹还要会唱歌跳舞,没几年的功夫上不了台。你看看现在那些新演员,一个个会什么?”
“咱们把自己的事管好就行了。”陆长宁轻嗤一声,“哭的时候比谁都凶,到了做事的时候这群人就不知道去哪儿了,把锅甩给演员,有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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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未婚夫居然是这本小说的反派boss,富可敌国,但是血腥残忍。
而且,她的未婚夫,头顶有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已经写过但是锁定的重写文《渣男甩了我娶了假千金》,这是一篇重写文,章节都锁定了,希望大家加个收藏,后面会重写的。
第二十三章
镜头中, 乔沫轻轻跳了一支舞, 在日光照射的磨砂镜面上投下一道道波纹, 如果不是周围环境的现代感过于强烈,甚至有人怀疑,他们的确回到了百年前, 那个动荡脆弱的年代。
绮歌的舞和她的名字一样绮丽, 却又不是那么奢靡, 只要足够专注, 甚至能够看到她眼中的忧郁与轻愁。
陆知就是那个看懂了她的人, 年轻少爷看她看得几乎是痴了,酒洒在袖口都没有注意。
“卡。”陆长宁笑望着两人,喊了一声, “这一条过了。”
肖霁接过助理递来的毛巾, 一摸后背,后背不知什么时候也被汗水浸湿了,他抬眼瞥着乔沫, 嘴唇却不由轻轻抿起。
“哥,你刚刚那条演得可真棒。”
肖霁垂下眼睑:“是吗?”
助理连忙点着头,兴奋得两颊泛红:“嗯嗯!”
肖霁却只顾着擦汗, 没有回应他的兴奋。
助理固然是为他高兴,他却未必开心,因为在和乔沫对戏的时刻,他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似乎不集中全副注意力投入到表演上, 他的全部光芒就会被乔沫偷走。
这一身汗与其说是高温造成的,不如说是因为棋逢对手的亢奋。
想到这里,肖霁又忍不住看了乔沫一眼。
乔沫却闭着眼睛,静静回味着不久之前的表演。陆长宁没有喊ng比她预想中要好上许多,可绷着神经跳完一支舞还是让她觉得疲惫。
当然,也有亢奋。
对她来说,拍戏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在这之前,她只需要在现实世界扮演好自己就足以,但在演戏的过程中,她需要认真揣摩每一个角色的心理状态,把握他们的人生轨迹,把自己变成角色。
这种体悟,她只有在写歌的时候才会有。
乔沫是个很认真的人,需要她专注的事情,她会一丝不苟地完成,在这之中遭遇的风险和困难,她都会全力以赴。
“这种认真让人害怕。”邹若蕴感慨道,“我是没有和她的对手戏,看你这副样子,我倒还真想挑战一下。”
肖霁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你真演过就知道了。”
一开始肖霁对乔沫倒真有些轻视,毕竟乔沫是偶像出身,就算被陆长宁挑中了,毕竟也不如他们这种科班出身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