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动出于本能,像小狗看见了主人,他跑过去飞扑,喊:“庄啊——”,然后被抱住。

    背后是沙发,两人一起向后顺着倒上去,怕摔、怕分开,互相保护着坠落成了一团。

    他们闻彼此的气息,望对方的眼睛,小狗的尾巴疯狂摇,说:“我,——”庄却抢先,道:“我好想小狗。”

    他身上的味道是狗薄荷,吴霭好嗨哦,用腿盘上他的腰,问:“有多想?有多想?”“特别想。”

    庄搂很紧也杵很近,说:“我上来的时候就想小狗会不会在,又想小狗如果不在的话我应该怎么让他快回来。

    白天开会的时候也在想,工作的时候也在想,想小狗就这样被我抱着,特别乖。”

    发声的部位还是靠后,压低了性感得要命。

    吴霭第一次听正儿八经的情话,尝到了迷幻味道的甜。

    他忍不住忘川河里跳,把狠话都忘却,问:“那你想我明天也在吗?想我明天等着你吗?”庄摸鼻尖:“想啊。”

    “嘿嘿,那就亲亲我吧。”

    吴霭抬起头,伸出一点点的舌头,本想去舔主人,但还没有碰上就反被含住了。

    庄先是轻轻地吸了吸,然后又突围进他的口腔拖曳,取之不尽的口水被刺激分泌,如果小狗不会游泳,就会被溺死在这份温柔的霸权里面。

    一边抱,一边亲,吴霭小狗似地刨啊刨,上下其手。

    他大张旗鼓地去抚摸庄的前胸、腰肢,硬,还蹭他的大腿故意“呜呜”地呻吟,太受宠了,做什么都可以。

    一层楼都没有人,两个人的唇黏在一起,全世界唯一的声音就只剩下取悦彼此。

    每次快结束主人又会再凑上来,然后小狗就更乖,翻翻覆覆,出出进进,停不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分开,吴霭立马撒娇:“我也好想你,我弹琴的时候都是你,你还给我买了可乐,我好高兴。”

    “嗯,明天再买。”

    庄被他软乎乎的样子逗乐,又亲吻额头,问:“那小狗还做了什么?”沙发太狭窄了,两人拥挤着,他表达出来的爱意比平时要直接。

    吴霭太喜欢了,一听就翻身跳出去,迫不及待:“我给你配了眼镜!”塑料袋在卧室的床上,他跑进去拿起来,慌忙间看了眼衣柜。

    出去了之后拿出眼镜,说:“压根没有你以前那么好的,但是这幅应该还行。”

    庄坐起来,换上新的,看了看周围,说:“很清楚,谢谢小狗。”

    他五官长得太精致,棱角的深邃戴上眼镜后稍稍被弱化,反而更美。

    吴霭被夸了,主动坐大腿,说:“那今天眼睛好一些了吗?我听张先生说你们明天开董事……董事会?开完了我们去医院看眼睛,不能商量,这就是我替你做的决定!”“哈哈哈哈,好。”

    庄摸了摸他头发,又问:“小狗还说要给我买衣服,衣服呢?”“衣服……没。”

    衣服本来是要买的,但是遇到了疯子没买成。

    吴霭又想起今天的事,又想起花边新闻,犹豫了一下,决定坦诚。

    “今天我……”他没想好说“遇到个明星”还是说“遇到了贾昼”,一犹豫,庄就会错了意,道:“之前给你的卡呢?想要的就用它买。”

    吴霭忙:“不是啊,不是。”

    但这时庄的电话“滴——”了一声,他随手拿起来,边解锁边说:“小狗,然后呢?”他和贾昼肯定是认识的,至少是在剧院见过,吴霭想直接表达自己很讨厌那人,三番两次被他捉弄,但又不想显得自己很弱。

    他掂量语气,抬起头正准备开口,不料却发现庄的表情变了。

    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他的眉毛和唇角都比刚才低太多,还是垂着头看屏幕,眼睛下被睫毛投下了一片黑影。

    吴霭不解,问:“你怎么了?”庄像没听见。

    吴霭:“庄?”又挨了几秒,庄:“没事。”

    他边说边把自己的手机往沙发一扔,伴随着胸腔的快速地起伏、收紧,呼吸变很急促。

    吴霭捕捉到了瞬息的变化忙看过去,屏幕没锁,显示的是和张的对话,只一句:“len回国了,想见你聊聊他姐姐想买壳的事,他现在在上海。”

    len?吴霭没听过这个名字,忙抬头看庄。

    庄的表情没变,但脸色暗淡了好些,乌泱泱的像被笼罩了乌云,连周围的空气都瞬间冷却了。

    又是工作,好像又棘手,但谁是len?会不会又是一个宁?吴霭很担心,忙问:“找你的是谁?你要去吗?”庄不说话,似乎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烦人啊,他们明明上一秒还在欢愉,明明每一秒都可以欢愉,但总被烦人的事情干预。

    吴霭劈开腿坐着,抱住庄,不知为何能感知到面前的心脏被一个点牵引着在跳,一下冰,一下烫,一下很压抑,一下又蠢蠢欲动要爆发。

    这是何等沉重的纠结啊,吴霭舍不得,唤:“庄。”

    庄愣了愣:“嗯?”“别去了吧。”

    他把头埋进他胸口,说:“和我在一起,行么?”庄正在摸他头发,突然就停下了,又隔了快两分钟,说:“但小狗。”

    “小狗”之后没有连贯,前面却连着个“但”,是什么抉择如此艰难?有什么无奈让他话都说不完?吴霭很小声:“我在。”

    于此同时,两个人的手机一齐“滴——”,他们对视一眼都拿起来,很默契地分了两个方向去看。

    吴霭收到的是洪仓回的早上的问题:“结婚?每个人的理解不同。

    但我和夏知礼这辈子无条件地联系连在了一起,所以我们都很高兴。

    对了,他回国了,但我需要留下见一个教授。”

    “连在一起?”,“连在一起。”,“连在一起!”。

    吴霭反复默念这四个字,心中有一束光亮起。

    等他放下手机就醍醐灌顶了,顿了顿,道:“去也行,只要你高兴。”

    庄:“嗯?”去英国那次闹了好大一通,他可能没想到这次会如此慷慨。

    吴霭望着他,望第一和唯一,也用了一分钟,做出属于自己的决定。

    “刚才说错了。”

    他站起身,说:“我给你买衣服了,你等我一下。”

    他不等庄回答就立即往卧室跑,关上门径直进入了浴室。

    水声争分夺秒地响起,源源不绝地流淌出爱意,等洗好澡后站到衣柜前拿出藏起来的袋子,那些漫无目的渴望就变成了目的明确的坚定——要把自己和庄的一生也连接在一起。

    几分钟后他轻推开门,见庄正站在落地窗前。

    风雨要来了,外面无星无月,乌云盘旋。

    吴霭能读懂他背影后的无可奈何和恐惧,在黑暗和寒冷中只身前行。

    他没再犹豫,深呼吸后,唤了声:“庄。”

    庄听见了,缓缓回过身。

    但是一抬头,震惊的表情如同看见了最瑰丽的风景,又像小孩子看见了最心爱的玩具。

    他瞪大眼睛,发不出声音,但阴霾密布的脸被照亮了,眼中升起繁星。

    心跳太快,吴霭缓了缓,赤足走过去。

    落地的窗上映出一团火,一束光,一幅能引燃空气的身体,还有一袭——摇曳的红裙。

    夏知礼就是len笑死,他可能想找哥哥炫耀结婚了,耀武扬威但是哥哥:我自己媳妇能和我主仆play,能穿女装,你觉得你能炫耀什么?嘿嘿!(想第100章 发车,所以下一章才是一百)

    第102章

    空气像是凝固了,两人的周围结出一束束光点,灿烂了一整个空间。

    吴霭朝他走,有风沿着裙摆吹拂下体,灌注进前胸,红裙之下除了热爱什么都没有。

    他靠过去,虽然脸还是发烧,但不再羞怯,说:“喏,我给你买的。”

    庄完全呆住了,伸出手又收回来,滞在半空,半天嚅出一声:“小狗……”他因为兴奋肩膀微微颤抖,吴霭点头。

    后退一步就是办公桌,他主动牵着他过去,说:“庄,抱抱我。”

    第三次穿红裙,但这次的饱和度比前面两次都高,玫瑰色,更鲜活。

    肩带很窄,丝绸质感的布料包裹住了男子的身体,但四肢腰身都纤细,皮肤像雪一样白皙。

    庄被勾住了,一直不眨眼睛,他好像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机械似地握住他的两个臀瓣往上一托,把人放上了办公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