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他面对小傻子的时候,嘴甜可爱的优势就彻底的消失了,因为对方和他是一样的嘴甜一样的可爱,甚至还有些蛮不讲理。

    最最重要的是,只要是爹爹的决定,父亲就绝对不会有异议。

    “不行不行!辰辰要看书认字,不能睡觉,罚你把这个字写一百遍,不然今天晚上的火锅就没有你的份!”

    气冲冲的说完这句话,小傻子便夺门而去了。

    他的话在封王府就相当于是圣旨一般,没有人敢违背。

    所以当傍晚的时候,一家人围在一起吃火锅,可是左等右等都等不到小辰辰过来的时候,众人都是有些惊奇。

    要知道那个孩子平日里可是最喜欢吃火锅的,今天居然破天荒的没有出现,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宠爱孩子的封王妃立刻就问道:“辰辰这孩子呢,在哪里?”

    下人支支吾吾的不敢说说话,这个时候小傻子放下了手中的一筷子肉,悠悠然解释道:“辰辰今天下午认字的时候偷懒,我罚他写一百遍字,不然不准吃饭。”

    “宝宝,这么多遍,是不是有点为难辰辰了?”封王妃有些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不行!不能让辰辰偷懒!”小傻子不容置喙的抗议道。

    他都这么说了,饭桌上的众人也只能面面相觑,无话可说了。

    陆青不动声色,陆藜星小朋友的表情就更是深沉了。

    大约几分钟后。

    陆藜星默默的端着自己的碗离开了饭桌,整个饭桌上的人除了小傻子外都发现了,但却都很聪明的没有说话。

    等到小傻子终于发现小儿子不见了,也为时过晚了。

    陆藜星端着满满一碗的肉菜不急不慢的走在路上,沉稳就好像是一个成年人一样。

    他走到书房的方向,还没有推门进去,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呜呜的传来。

    是哥哥的哭声!

    陆藜星眼神一沉,便推开了书房的木门。

    刚一推开,陆毓辰就鼻子抽动了一下,抬起了自己已经哭得像只小花猫的脸。

    “哥哥,来吃火锅吧。”

    陆毓辰嘟了嘟嘴,眼泪汪汪的道:“不要吃!爹爹说不准辰辰吃!”

    越说越伤心,豆大的眼泪从眼角滑下,显得他更加的可怜兮兮。

    陆藜星连忙将手中的火锅放在桌上,然后拿出手帕替哥哥擦掉眼泪:“哥哥不哭,星星可以帮哥哥抄完的。”

    “真的吗?”

    “不骗哥哥。”

    陆毓辰的眼睛止不住的望向那碗散发着香气的火锅,再看看自己没动几个字的纸,冲着陆藜星甜甜一笑,撒娇道:“弟弟最好了!”

    这个故事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小傻子拿到了那一百个字,而辰辰也吃到了最喜欢吃的火锅。

    对于陆藜星小朋友来说,只要爹爹和哥哥开心,那就是他最幸福的事情了~

    第62章 番外三

    城门之外,一架朴素的马车疾驰而来。

    驾车之人面带一条白色纱巾,随风翩翩飞扬,恰似一只白色蝴蝶舞动在此人身旁。

    “秦老,您坚持一下,马上就到城门。”

    声音清脆悦耳,原来这驾车之人,竟然是一个女人!

    西琉有规定,女子不能驾马车,特殊情况下除外。

    倒不是歧视女性的缘故,只是女子难免比男子要柔弱一些,驾车这种危险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妙。

    不过此刻情况紧急,也顾不了许多了。

    话说这陆青那日将芳林县的生意交付给了胡蝶和秦海照顾,自己独身一人在京城打拼。

    胡蝶这么一等,就是好几个月。

    虽说在芳林县也不缺吃穿,每日的进账也很多,但是胡蝶心中终究是记挂着陆青的安危,毕竟那曾经是她喜欢过的人。

    可是还没等胡蝶耐不住的去找陆青,秦海却出事了。

    秦海的年纪大了,也没有修炼过,虽然外表看着硬朗,但是一不注意伤筋动骨了,那就麻烦了。

    秦海摔伤后,请的是芳林县最好的大夫来看,可是这种小县城的大夫又能好到哪里去。

    没办法,胡蝶只能带着秦海上京城来找大夫看病。

    食为天的生意他们倒不是很担心,因为属下都是那种值得信任的人,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秦海的身体看好。

    要说其实胡蝶手里的灵泉是可以治愈秦海的,可是秦海跌伤的时机不是很巧妙,恰好胡蝶手上的灵泉因为救一个人已经用完了。没有陆青那取之不尽的葫芦作为补充,自然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胡蝶带着秦海来京城,主要就是找陆青。

    一来是让陆青用灵泉替秦海治病,二来是过来看看陆青的情况如何。

    两人足足走了一个半月,才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这期间,胡蝶为了方便行事还特意穿上了男装,端的是英姿飒爽。更何况胡蝶的功夫了得,这一路上也曾有宵小拦路打劫,被胡蝶给打了个落花流水,屁滚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