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副你看,出勤表三个字下面用水笔写着,训练记录!”手下指着夹在杂志里的一张纸说。

    李副把这张纸抽出来,坐在地上看,只见姓名那栏写着:于太太。

    “我记起来了,第三件丈夫死亡案的死者名叫于志,于太太就是杀死老公的凶手!”李副脱口而出,“我们赶紧再翻译剩下的几十本!”

    几分钟过后,两人各从手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纸,同样是出勤表三个打印的字下手写着“训练记录”四个字。

    更令李副惊喜的是,这两张表格的姓名栏里填写的是:陈太太、郭太太。

    他记得很清楚,另外两件丈夫死亡案的死者是陈震和郭世财!

    第229章

    训练记录(中)

    廖闻亲自去“乐乐茶酒行”找陈雨生要了四条高档香烟,陈雨生坚决不肯收钱,廖闻说声回头我给马小乐转给你,然后快速赶到李副队长招待那四位同事的饭馆。

    陈大队长连称过分了过分了,兄弟一场不应该这么搞。廖闻哈哈大笑说,取得了不小的突破,应该的应该的!

    李副队长在旁边说:廖老大高兴,陈老大你就收下好了,大家辛苦了,特别是你陈大队帮我们放了两个小时的哨!

    “我哪里算辛苦?廖队你没有看到,刚才李副在里面坐在地上,像捡垃圾的一样,哈哈!”

    “陈队说得不错,回头我一定给李副请功!知道你们中午不能喝酒,迟些我回市里一定请酒再谢!”

    廖闻的态度让李副有些意外,他跟廖闻搭档一年多,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太注重人情关系的人。

    何况这次虽然陈队帮了不小的忙,但作为刑侦队长的廖闻地位要比治安队长高,廖闻没必要这么客气的。

    送走陈大队长等四人,李副问廖闻:“你真的打算再请酒感谢他们?”

    “那当然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说虚的客气话的。”廖闻看着前面说。

    “你也太客气了吧,700块钱一条烟,每人送一条,还不够?”

    “难道我能把一条烟拆开来送两个人?”

    “哈哈!你可以买三四百一条的,你自已从来都不舍得抽三十以上一包的烟!这还不算,你还要请他们喝酒,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阔气了?”

    “我只是想得长远一些而已,这一系列大案我们破定了,到时我们立了大功,陈老大怎么想?

    他又不可能来邀功,因为这次他们是违规操作,到时他眼红,然后不小心说出我们是用不正当方法破案怎么办?”

    “老大真是高瞻远瞩啊!”

    “兄弟别来这一套,赶紧回去睡个午觉,下午三点我们准时开案情分析会!”

    “不用的,又不是经常睡午觉的人,回去就可以开始。”

    “我知道你辛苦了,赶紧去休息,走吧!”

    但廖闻自已并没有休息,虽然昨晚他只睡了三个小时。他把三张表格平摊在办公桌上,站着查看。

    很显然,这三张训练记录表是同一个人的笔迹,但训练者姓名不同,时间也不同,内容也有明显差异。

    从内容来看,记录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把训练者已经完成的步骤记下来,以计划下一步的时间和内容。

    比如郭世财老婆的这张,写着:至今日,已掌握握刀的力量大小,已做到握得稳稳当当。

    但需要再练习两天,下一步要学习从哪里刺入,怎么样做到准确。

    廖闻把这两句话读了三遍,却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

    把于志老婆的那张表格读完,他心里叫了一声:原来如此!

    于志老婆的记录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教练叮嘱早上至少锻炼半小时,不然体力不行。

    原来,这几张训练记录并不是教练写的!首先用语很不专业,比如“握刀的力量大小”这句。

    如果是专业教练应写为“握刀力度”,再比如“从哪里刺入”,专业教练应写成“刺入位置”。

    而于志老婆的记录那一句“教练叮嘱”,更加说明了这并不是教练自已写的。

    第230章

    训练记录(下)

    廖闻发现,很显然这三张记录表不是健身教练自已写的。那么,只能是训练者自已定的,或者组织者写的。

    其中,组织者写的可能性更大!

    其实很简单,这是手写的记录,对照一下笔迹就知道是谁的了。是不是沙青写的呢?

    廖闻翻出笔录的复印件,对照一下沙青的笔迹。从她写的仅一行字“以上记录与本人所说一致”就可以看出来,训练记录不是她写的。

    难道真是钟以婷写的?

    可是钟以婷案已经结案,他的临时办公室里并没有她的笔录。

    他本想叫人送过来,想到如果不是差别很大,仅凭一两行字他不一定能判断是不是她的笔迹,于是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