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老板,你还笑得出来?你现在在哪里?对了,你不会告诉我的,但我们可以定位到你在哪里的,你应该知道吧?”

    “当然知道,廖大队,你们的手段很高明,我又不是第一次领教,但我打完这个电话马上就转移了。”

    “三更半夜的你们还要转移?钟老板的身体受得了吗?”

    “谢谢你的关心,她的身体很好,言归正传吧,正是她叫我打给你的,主要是想问你,你知道我们准备去哪里吗?”

    “我也是今晚才想到的,我知道你们肯定不是准备偷渡国外,至于去哪……”

    “行了廖队,不用说了,我知道你知道了,我们想求你一件事情,就是求你不要把你知道的,告诉你的同事。”

    “你这个,玩笑开大了吧沙老板!我是你们案件的主办人,你现在却让我帮助你们逃逸?”

    “我不是求你廖大队帮忙,只是求你不要把你所知道的事情告诉同事,当然我不会无条件的求你,这样对你不公平。”

    “那你给我什么条件呢?”

    “当然是给你你想要的,你现在工作到半夜,为的是什么呢?不就是想找出我的犯罪证据?我给你!”

    “那好,你说说怎么给我?”

    “你一直怀疑李三妹的案子是我教唆谋杀,你一直在找一个证据,就是案发前的一夜三起入室盗窃案,作案人留下的证据,对不对?

    我现在就告诉你,那个盗窃案是我做的,证据我还保留着,就是一大一小两双布鞋,现在放在我批发店的货仓里,如果你答应我,马小乐就帮你找出来。”

    “你做这个盗窃案,目的就是让李三妹家在阳台防盗网上通电?”

    “对,一切都是我谋划的,李三妹老公死的那晚,也是我指使燕姑的老公找汪总喝酒,以使他比平常晚归,然后李三妹按时给防盗网通电,汪总就这样被电死了。”

    “跟我推测的一样,可是,仅仅凭两双布鞋,只能证实你做了盗窃案,并不能证实你教唆谋杀。”

    “再加上一个证据就够了,那是我和燕姑老公的那天晚上的微信记录,那台手机也在货仓里,马小乐也可以帮你找到。”

    “确实够了,可是,沙老板,你为什么要作那么大的牺牲,只为了换取你们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

    “我跟钟老板商量过了,我迟早会被你们查出来的,这个牺牲并不是很大,如果能够换取完成她的心愿,值了!”

    “你是不是想从你们的目的地,逃到国外去?”

    “哈哈!廖大队,你们这一行可真是无处不怀疑啊!一般人想偷渡都非常难,何况我们这两个犯有命案的嫌疑犯?你以为我们真有通天的本事啊?”

    “算我多疑了,其实我可以在你们的目的地周围布控的。”

    “不必布控,你看一下地图就知道,那里离边境远着呢,而且从山阻隔,你真的多虑了廖大队长!”

    第279章

    午夜电话(下)

    “那么我问你,沙老板,你们到达目的地之后,计划怎么做?是自己回来自首,还是等我去把你们带回来?”

    “随便吧,廖队,你想来就来,反正我们做的事情,自首和不自首都没多大区别了。”

    “我还是希望你们自首,我跟钟老板毕竟相识一场,我会尽力帮你们。对了,钟老板在你身边吗?”

    “我在,廖大队,谢谢你的关照!”

    “钟,钟姐,你的身体还好吗?”

    “还行的,你放心吧,我拿了新药,足够我这一趟旅程用的,还是谢谢你啊,我真对不起你,给你添太多麻烦了。”

    “没有,真没有,钟姐,既然你都走了,我也尊重你的选择吧!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真的。”

    “那么,你是答应我们的请求了,对吗?”

    “我不阻拦你,但是,我希望你们两个自己回来,到时你通知我,我去接你也行,只要我记录了,就算你们是自首。”

    “廖队,我这种身体,多判几年少判几年没有区别的,所以我只能看情况,自不自首的,不重要了。”

    “但你得为沙老板考虑啊!她为了让你完成心愿,作出的牺牲你也知道的。”

    “我跟她的关系,不用论什么牺牲不牺牲的了,她愿意陪我这一趟,我还能说什么呢?”

    “钟姐,你要好好注意身体,反正你知道我的为人的。”

    “那好,我们就说到这吧,等一下你的老同学会来找你。”钟以婷说完挂了电话。

    廖闻放下手机,呆坐在办公椅上,一时百感交集。

    敲门声把他惊醒,打开门一看,果然是马小乐。

    “你答应她们了?”马小乐面带悲伤的问。

    “嗯!唉!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啊?”廖闻坐在木沙发上,有气无力。

    “这样做不是正好帮了你吗?走吧,叫上你的人,跟我去货仓拿东西。”

    “等一下,沙青是不是跟你说,把这个立功的机会留给你?”

    “是,她对我实在太好了,让我羞愧难当啊!大胖,刚才我是一路哭着过来的。”

    “唉!钟以婷说她对不起我,其实是我对不起她!我们做男人的,负了人家啊!”

    “有你这个态度我就放心了,老实说大胖,我来之前真是不敢完全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