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到自己很沉重,就像一块质量很大的铅块,慢慢地往下沉着,慢慢地深入到楼板里,然后压碎楼板,掉到下一层,再压碎,再掉……就这么沉,就这么掉,随后我掉在了一楼。沉稳的大地仍然无法承载我,我继续往下沉,渐渐地没入了地里。那些泥土涌了过来,淹没了我留下的空隙。我在漆黑的泥土里如同一只垂死的蚯蚓……我无法呼吸,胸口憋闷,脑袋昏涨,我不甘心就这么在窒息中灭亡了,于是开始挣扎。但是那些泥土就像坚硬的茧壳一样将我包裹得无比严实,我晓得再咋折腾也无济于事了,我绝望了……然而就在这一瞬间,我醒了过来。我就像一个被救的溺水者,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悠悠地吸了一口气。我挪动着自己的身子,站了起来,然后打开面前的灯。我想我不应该再继续待在黑暗里,我并非恐惧,我只是不想有恍若梦中的感觉。

    屋子里的一切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改变,电视机静静地摆在那里,冰箱也静静地摆在那里,还有那个精巧的茶叶罐……屋子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整洁。我回来了,回到一切都没改变的这个家,但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却不在,她在警察局,她杀人了。

    爱城有一条街道名字叫花街,据说取的就是“花街柳巷”的意思。在没解放以前,花街青楼之繁华,方圆千里,都是有名气的。人们称呼这些青楼并不叫“怡香院”、“素芳阁”或“红袖招”……而是按照青楼开张时日的先后,称之为“花街点芳楼”、“花街二品楼”、“花街三笑楼”、“花街四季花儿楼”……最后竟然排到了“花街十七楼”。后来解放了,人们嫌弃“花街”这名不好,让人一听,就联想到烟花柳巷之地,就改了名字。在十多年前,一位从爱城走出去的高官,衣锦还乡时溜达到花街,见花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异常,就问陪同的爱城官员这条街道现在叫啥名字。爱城官员答了。那高官听后直摇头,说改的这名字没有过去的那名字好。爱城官员说,因为花街这名字容易让人联想到花街柳巷,会引起误会。那高官嗤笑起来,说,花街也会让人联想到美丽的花朵,联想到花儿满街开放,联想到春天,联想到蓬勃生机……于是,花街又恢复了过去的名字,还叫花街。

    随着另外几条商业街的建立,花街往日的繁华与热闹也逐渐淡了下来,最后竟然变得冷清了。只有过去修建的几家酒店宾馆,那闪烁的霓虹灯,仿佛依旧坚持着热情,让人从中也品味出了不甘心冷落的成分。谁晓得曾几何时,花街又热闹起来,歌厅和歌城就像受不了花街的诱惑,从爱城的四面八方一起进驻了过来。于是每到夜里,花街的霓虹灯就像一群春情中的男女的眉眼,彼此表情丰富地挑逗着。还有那些歌声,漂浮在花街上空如同湿漉漉的雨云,矮矮地,时聚时散……爱城人背地里都叫花街“红灯区”。

    患病当初,艾榕显得比我还要着急,她到处为我寻访治疗这病的专家,还为我收罗了许多民间偏方,我除了上下班,就是在家喝药水。说是喝,其实等于是灌,我经常被灌得呕吐,连出汗都是一股子难闻的药味。其实打心里说,我并不认为我这是病,而是一种“审美疲劳”。艾榕已经无法刺激起我的性欲了,我想试验一下,看我那东西在别的女人身上是不是能够死灰复燃,生龙活虎。

    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约了一位朋友,还先去喝了酒。在那位朋友的带领下,我们去了花街,像幽灵一样在幽暗的灯光里飘行。

    那天晚上,我们走进了一家歌城,人家问我们唱素歌还是唱荤歌?我愣住了。从我忸怩的神态,人家看出了我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于是将我们叫进一间屋子里,要我们点。我是第一次亲眼目睹那么多穿着那么暴露的女人,而且她们都摆着非常诱人的坐姿。

    挑吧,挑一个吧。人家说。我拿不准,也表现得很没底气,有些虚。我的那朋友做主给我挑了一个。

    她是一个很小巧的女人,我问她的年纪,她说十七岁。然后我跟她说了人家问我们“素歌”的事,她惊讶起来,问,你这是第一次来这些地方吗?我说是啊。她顿时显得热情起来,跟我说,“素歌”就是只唱歌,不做事,“荤歌”就是做事。她还告诉我,到这地方来,要装得很老成,人家以为你是老手,要不,要挨宰的。我点点头。她问我给了多少钱,我说了。她叹息一声,说,你果然挨宰了。我说没关系。她说,那几个钱在你们这些有钱人眼里当然是没关系了。我说给都给了,那能咋办。她说,这样吧,我给你个号码,你要是想了,可以叫我,我们出去做……我不会多收你的钱的,我也是个老实人。

    我说我们就这么说话么?她讪笑说,当然不是,没想到你这么性急呢。

    尽管我很性急,也很努力,出了一身大汗,但是却没办法。她也急了,努力帮我。最后她松了手,幽幽地说,你不行。

    回家后,我老感觉到不踏实,害怕被艾榕看出啥蛛丝马迹。但还是被她看出来了。她先是在我的身上闻出了味,很直接地跟我说,你去那些地方了?

    我被吓坏了。

    艾榕冷笑一声,说,你成功了吗?

    我扑通一下跪在地上,乞求艾榕的原谅。她蔑视着我,一语不发地进了屋。我没敢进去,就在沙发上坐到天明。

    第二天早晨,艾榕表现的和往常并无两样,只是不再熬药。那天我根本没心思上班,人家跟我说话,我总是答非所问,就像掉了魂魄,惶恐难安。

    中午回到家里,发现家里的那些药瓶药罐已经无影无踪了。我怯怯地问艾榕,那些药呢?

    你不用吃药了吧。艾榕看着我,两眼红肿着,你那不是病,只是我唤不起你的欲望了……我说你原谅我吧,我是病了……艾榕哭泣起来,她从阳台上把那些药瓶和药罐提了回来,按照当初摆放的位置,又放归原处。夜里,我又开始喝药了。一年时间过后,我实在不愿意再吃那些没一点效果的药了,就把那些药瓶药罐装进一只口袋,从窗口准确无误地扔进了下面的一个垃圾筒。

    尽管曾经有两位有夫之妇向我暗示过愿意和我一度春宵,而且时机都很成熟。但是我临阵脱逃了,我害怕,害怕的不是她们破门而入的丈夫,而是我自己,那种在女人面前不举的耻辱让我刻骨铭心。我偷偷地又去过两次花街,我更愿意在那些女人身上去做试验,然而每次都以失败告终,那些婊子们嘲笑的眼神让我恨不得把她们的眼珠子都抠出来。我不愿意再从花街经过,甚至走到那里都要绕道而行。我害怕她们认出我,把一个尽管不举、却热衷于此的家伙那狼狈可怜的样子四处传播。有朋友要约我去花街风流快活,我不屑地说,花街?去玩三流婊子?我咋会去那个鬼地方?

    艾榕咋会去呢?她咋会去那么个鬼地方呢?那是不良男人和不良女人去的地方,是藏污纳垢的地方……

    第21章

    目击者是一家宾馆的服务员。这家宾馆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花都。但是这家宾馆的名声却非常不好,好像因为容留卖淫还被查封过。就在这家宾馆,警察还查获了一桩毒品交易案,在抓捕过程中,两个主犯被当场打死。

    我并没有看见作为目击者的那位服务员,牛警官转告了我她的目击证词。她说,她当时去财务室领工资回来,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一个女人慌慌张张地从一间客房里钻出来,这个女人的衣服还没有穿好,头发很凌乱,还有就是她穿的裙子,后面只扣上了,拉链却没有拉。

    服务员对这个女人的描述非常仔细,主要是因为这个女人是花都的常客――她起码来花都不止三次,而当时的情况看起来很糟糕。那位服务员说,在宾馆里,经常可以看见样子被搞得很凌乱的女人,但是在她的关于这个女人的非常有限的几次印象里,这个女人一直是很从容的,穿着打扮和神态举止,是根本不可能把她和那些女人联系到一起的。

    就在那个女人慌张离开不久――可能她刚刚走到宾馆大门口,服务员说她就听见了一阵呼救声,然后看见一只手慢慢从那间客房的门口伸出来,像是要把啥东西抓住。她当时有些紧张,但还是走了过去。她被吓傻了,呆了不到两秒钟,明白发生了啥事,顿时尖叫起来,发疯了似的往楼下跑……服务员在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腿骨被摔断了,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呢。牛警官说。

    那个服务员看到的,是一个躺在血泊里的赤裸身体的男人。服务员跟后来赶到的警察说了那个女人的长相,然后警察就很轻易地抓到了艾榕――艾榕上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看她神色仓皇,于是就特别留了意。当警察局要求出租车公司协助的时候,那个出租车司机说出了艾榕的相貌特征,然后将警察领到艾榕下车的地方――我家楼下。艾榕的照片被送到医院过后,那个服务员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跟警察说,就是她!

    爱城在我眼里,只一夜,就突然变得陌生了。

    行走在大街小巷,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无家可归的野狗。最后我在东鱼的门口停下了脚步,站了一会儿,当我正要离去的时候,门开了,是东鱼。

    东鱼开了门,瞥了我一眼,回身走到门槛前,坐下,伸手在里面拿出一个小凳子,搁在地上,然后用脚往我跟前踹了踹。我拾过凳子,塞在自己屁股下面。

    东鱼起身去了他的厨房。他抓过几张纸片,塞进灶膛里,划了根火柴点着,然后塞了几只鞋子进去。过了一阵,灶膛里冒出了黑烟,黑烟由淡变浓,过了一阵,又变得淡了。东鱼那苍白的脸,开始被舔出来的火苗映照得通红起来。

    你今天就在我这里吃罢。东鱼说。

    我应了声。

    东鱼煮了一锅饭,熟后,就把那锅饭端进里屋,放在那张铁腿的桌子上。然后又不声不响地端了一口铝锅出来,因为盖着盖子,我没看见里面是啥。但是他将那口铝锅放在灶上面一会儿时间,我就闻到了香气。香气很淡,却将我的肠胃搅得天翻地覆的了,我饿了,我已经好几顿没吃东西了。

    到吃饭的时候,东鱼把那口铝锅的盖子揭开,我才看见,锅里面全是肉,小块小块的,肉是粉红色的,看起来很诱人食欲。东鱼问我喝酒吗?我说喝吧。于是他开始到处找可以盛酒的东西,找了好半天,给我找出了一只碗。他拿着那只碗,到灶膛前抓了把灰烬,然后在碗里使劲蹭着,过了一阵,那只原本肮脏的碗,在他的手里开始变得明亮起来。最后他拿水冲洗了,搁在我的面前。

    我也要喝点。东鱼说着,将桌子上的那个大瓦罐抱起来,倒了一碗酒,酒是暗红色的,飘散着一股浓烈的酒香。

    这酒看样子很好。我说。

    你喝这个。东鱼伸手在桌子下面抓出一个塑料小桶,拧开盖子,给我倒了一碗――是很纯正的白酒。

    原来我还以为我会吃不进去,也喝不进去,但是这天中午我的食欲好极了,尤其是那肉,嫩,而且味道非常鲜美。随着几大口酒灌进肚子里,心中那郁结许久的块垒,也被浇散了。东鱼喝酒的样子很古怪,他举止缓慢,神色凝重,像是在进行个啥仪式。整个进食的过程中,我们谁都没有说一句话。

    这天中午,我喝了两大碗酒,吃了两碗米饭,那一铝锅粉红色的肉,东鱼几乎没咋动它,全是被我吃了的。

    酒后,东鱼回过身,靠在桌子上,微闭着眼睛,仿佛入定一般。他的脸色早不是原来的苍白了,而是酡红,额头上还冒着密密的汗珠。

    吃饱了么?东鱼问。

    我说吃饱了,很好很舒服。

    东鱼点点头说,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说,这么几十年了,你还是第一个在我这里吃饭的。

    我说,他们都说你是怪人。

    他们没说我是怪人,而说我是怪物。东鱼嘴角扯了扯,又露出一丝笑容来。

    我也笑了,说,我原来是想要采访你,给你做几期节目的。

    你要我在电视上面说啥?东鱼问。

    我叹息声,说,不说啥了,现在啥也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