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正是那小侍卫?

    大皇子看到祝怜:“这位姑娘是?”

    没等祝怜开口,宋昀道:“正是在下未婚之妻。”

    “原来如此。”

    看来自己之前的猜对了,那红衣女子果然同他关系不一般。站在大皇子身后的女子露出几分落寞之色。

    这时,便听到大皇子介绍道:“这位是三妹伊丽莎白。”

    那侍卫果然是女子!祝怜偷偷伸手掐了宋昀一把。

    丽萨被皇兄推到二人面前,脸色一红。

    “抱歉,皇兄他不是故意帮我隐瞒身份。因为父皇不想让我跟着,所以我假扮成男子溜上船,此事皆是我之过。”

    “无妨,我们大梁有句古话叫既来之则安之。”祝怜笑得十分大度:“今日二位殿下想体验什么直说便好,莫要客气。”

    反正宋大人请客。

    那二人都是第一次来大梁,自然也不会跟宋昀客气,到了热闹的街市中,凡事看到了稀奇的小摊儿都要凑过去围观一番,银子似流水似的花了出去。

    只是这一路上宋昀被祝怜揩了几把油,挑的位置非常擦枪走火,像是故意撩|拨似的,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她吃醋是这番模样,自己心里不好受,便要他也不好受,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女人。

    到了晌午时分,祝怜提议找一家酒楼歇息用膳。

    之前醉仙楼一楼被烧了个精光,如今重新修缮了一番,改名为得月楼。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名字一换,人气竟只增不减,四人刚下马车便被小厮迎了过来。

    看到是祝怜,店小二笑成了一朵花:“祝姑娘许久不来,顶楼雅厢给您留着呢。”

    祝怜笑道:“今日有贵客,开间天字号的。”

    “好嘞!”

    于是一行人被招呼着上楼。丽萨玩了一上午,孩子脾性已经掩饰不住,早就将这几日的尴尬抛之脑后。她看到食客手中的黄豆猪蹄软糯喷香,兴致勃勃地问到:“那个是什么?我也要吃那个!”

    “猪脚。”

    祝怜瞥了她一眼:“三公主喜欢?”

    丽萨的脸色变了变:“你们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话虽这么说,落座雅厢后,她还是鼓起勇气点了一份,谁知这猪蹄皮肉竟如此软糯,入口即化,便一发不可收拾。

    “好吃!”

    丽萨又夹了一筷子:“皇兄,你快尝尝,这猪蹄竟然这么美味。”

    “是么?”

    大皇子碟中本有一块,他却犹豫半晌都没敢下筷子。但是那香味实在诱人,他喝了口热酒助胆,将那块肥瘦相间的猪肉送入口中。

    “的确不错!”

    结果那盘黄豆猪蹄没等宋昀和祝怜下筷子,便被兰斯人分了干净。可二人仍不过瘾,喊来店小二又点了一盘上来。

    祝怜喝了几口酒,面色微醺,端起手中的酒杯,朝大皇子的方向指了指:“猪蹄皇子。”

    又指了指丽萨:“猪蹄公主。”

    宋昀慢条斯理地给她夹了一筷子辣子鸡丁:“吃菜。”

    祝怜咯咯直笑,她超宋昀招招手,示意他附上耳朵。

    “可我觉得,还是宋大人最好吃。”

    “……”

    又喝多了么?

    宋昀把她的酒杯拿走,她又悄悄缠上他的胳膊,晃了晃。

    “什么时候能吃了宋大人?”

    “祝怜,莫要胡闹。”

    “什么时候嘛?”

    “……成亲以后。”

    “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

    宋昀笑了笑,清泠泠的凤眸中闪过一丝柔软:“很快。”

    春季如约而至,好事将近。掐指一算,一个月后送走西域使臣,再过七天,便是他们二人的婚期。

    ……

    兰斯地处一玲珑海岛,并非物产富饶的之地,即使是皇家御膳也无甚珍馐可享。

    这次来到大梁,兰斯二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大开食欲,把这得月楼的招牌菜吃了个尽兴,又听闻此处珍藏酒类不下百种,自然是一番畅饮。

    猪蹄公主先上了头,之前看着这姑娘一杯一杯地喝酒,祝怜本来没拦着,却见那金发碧眼的小丫头突然直愣愣地看着她,嗖地一下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