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不管你走哪边,坚持走下去就好。

    大道朝天这个故事不怎么讲道理,只是想写我以为的修仙。以前蛤蟆书的简介里有一句话——千般法术、无穷大道,我只问一句,能得长生否?这就是我从小以为的修仙原则。人类为什么要修仙?为了更高更快更强?就算你要让自己的个人实力增强,也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不是为了风光。

    我很难接受一个修仙小说天天打架,搞阴谋,搞权术,修行就应该修行,如果可以,井九就应该像上辈子那样躲在洞府里不出门,问题是那样就不叫小说了。

    事实上最后我做的还是比较失败,还是经常弄点阴谋,搞些比较精彩的情节起伏,时刻不忘装腔作势一番……没办法,职业道德太强,读者阅读感优先已经成了习惯。

    好在绝大多数情节我都是很喜欢的,比如神末峰吃火锅,云集镇吃火锅,景园吃火锅,天光峰踏云海,柳词化剑,井九一路寻物磨剑,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州派问道大会,青天鉴里夺鼎,飞升后的情节我都写的很开心,尤其是后面望月星球的七二零栋楼的生活。因为那栋楼、那些雪与猫与鸟都是我有过的生活,我在那里喂过很多猫。

    追求平淡,情节与人物性格便不浓烈,修道者漫长的生命也会让生死有另外的一层感受,以前和大家说过,情节随时间淡忘本就是我写大道之始就预见到并且期待的,整本书我都不奢求以后会被多少人记住。就像一首现代诗,你看的时候会有感觉,但很少会有人能够记住这首诗到底说了些什么。

    在朝天大陆的那些卷,卷首词用的都是古诗词,飞升到星河联盟后用的都是现代诗,当然是故意做的,我非常喜欢那些卷首词——海棠同学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结合上一段说的,我的真实想法就是想把大道写成一首诗。

    是哪首诗呢?就是书里用过的那段话。史铁生《我与地坛》最后的那段话这几年一直在抚慰我,我觉得那就是一首好的不能再好的诗,请允许我再次抄录于此: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

    ……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也许他叫顾清,也许是南趋,或者是沈青山与沈云埋,可能叫雪姬,可能是许乐,当然更可能是井九。

    最初的时候,我曾经考虑要不要把大道写成群像,便有上面这层考虑,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井九太无趣——他的身体特殊,心志也特殊,而且纵横无敌,这样的人生必然无趣。

    很多读者都在说井九无味,有次在网上看到一个称号叫“无味道人”,我差点就用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他本来就尝不到味道,也体会不到生活里很多的滋味。

    用他来当男主角当然很冒险,但我开书的时候还是确定了这样做,因为我确认他的无味无趣之下有着对生命最大的热情、最深的执着,而那些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在共通的部分,也是生命最需要的那部分,是生命本命。

    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宇宙不息欲望的化身,自然更有资格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

    我写过的主角里还有一个也很有资格,那就是许乐,因为他已经成神,只不过自己选择了从生命里出走。

    很多年前写朱雀记后记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想写神经三部曲,分别是入神、出神、走神。

    应该很多朋友没有注意到大道朝天最后一卷叫出神记,是的,这就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

    事实上飞升去往星河联盟后,大部分看过间客的朋友都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是的,从庆余年到间客再到大道朝天,这是我一直想要完成的一个世界,也是大家一直都知道的事。

    大道朝天开书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这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之所以在新书感言里说会是最后两部或者一部大长篇,是不想读者们太早便想到这个故事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因为如果确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那我肯定就要把三部曲写完。

    由于是最后一部大长篇,我写的比以前更认真、更慎重、也更放肆,就像在新书感言与两百万字感言里着重提到过那样,大道的准备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写法非常刻意,哪怕可能会显得匠气,也一定会坚持到底。

    开书的时候我曾经在感言里说,这样写会不会担心故事太干?书中男主角以后会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技术细节上我极为谨慎认真,但在意趣与内核上我非常放肆,不会做任何调整与自我约束,只在一件事情上犹豫过。

    最初的时候,我准备把许乐写成大反派——神明惯常站在人类的对立面,我变成当年最厌恶的那种人——这种文艺咏唱、这种对过往的颠覆太过刻意。

    我不在乎刻意,但我喜欢许乐,为什么要把他写成我不喜欢的人?更重要的是,我不觉得过往需要被颠覆。

    我写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那些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是勇敢的人还是怯懦的人,都是我想写的。

    江一草与阿愁浑身是血离开了高阳,春风在哪里呢?老狗在九江教书,白象在远方行过,弥勒就要爆了,邹蕾蕾还在安静地睡觉。范闲最终在草间站了起来,陈萍萍还是等到了他回来。二师兄、王破、西来的手臂都断了,陈长生与唐三十六在国教学院的树上看着肥鲤鱼向池塘底的污泥沉去n次,天不生夫子,万古真如长夜,桑桑被宁缺修成了一座佛,自然忘了怎么做煎蛋面。春风般的柳词淡淡地来了又淡淡地走了,晨光如昨,风雪如前,七二零楼前只有黑白二色。

    一只猫在老笔斋的墙头趴着,也在神末峰的崖边趴着,看着这一切,而当它在小书店里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

    这就是我的过往。

    非常简单。

    就是写故事,写那些人。

    这样的生活开始于无聊之时。

    零一年的时候,诱骗家里人凑钱买了一个电脑,用来看小说听歌,闲来无事的时候写过一个北宋背景的武侠小说,时至今日,除了我的家人再没有谁看过。

    接着是零三年,那时候在爬爬论坛混,闲得无聊,又想和资料区版主阿愁姑娘搭讪,便写了映秀十年事,把她弄进了书里。庆余年里有几首小词都是她写的,去年和她说起这事儿,她居然忘了,回家查了半天才说好像还真是她写的,时间真可怕。领导那时候在做评论区的版主,很自然地认识了,就要开始考虑挣钱的问题,于是便有了朱雀记。我承认过很多次,朱雀记开始时的创作态度非常不好,觉得是挣钱,没必要太认真,直到台湾出版社倒闭,到起点开始上架,态度才完全扭转过来,开始了非常潇洒的神佛大战,写的那叫一个痛快,每周休息一天也是再没有的痛快。

    朱雀记钱挣的不多,但算是正式进入了这个行业,也是猫腻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你们面前,接着便要谈婚论嫁,涉及到挣更多钱的问题,于是态度非常端正地想要写一本大红书,这便有了庆余年的诞生。

    零九年写完庆余年,手里有了些存款,掐指一算,付房子首付、结婚仪式都够用了——大庆房价贼便宜,我买的时候四千多一平米,还贷了三十几万——觉得很是稳当,便决定写一本自己最想写的书,那就是间客。间客的题材、做法,怎么看都知道受众有限,于是我主动和宝剑说要降价……看看,我对市场的判断多么的准确,而且多么的可爱。

    间客开心地写完了,觉得人生牛逼极了,便陷入了强烈的焦虑,心想下本书怎么办啊。于是我用最认真的态度写了一本我觉得应该能最好的书,那就是将夜。事实上,我一直认为从精神饱满度到实现程度再到成绩以及各方面,将夜都是最好的,因为那时候还年轻。

    只不过一二年狂飙突进的太厉害,一三年身体就撑不住了。老爸心脏搭桥手术做完,送领导从机场回家就不行了,去了社区医院,让我直接去大医院,然后一医院的医生一看血压,理都不理我,直接拿起电话就问住院部还有床吗?不,是必须有床……高压二百二也是个很了不起的经验。

    像老太爷一样休养了一段时间,克服了很多耳鸣、眼底出血之类毫不严重但极其令人焦虑的毛病,我把将夜写完了,然后去了腾讯文学。虽然现在两边都是一家子,但当时……挑眉,还是有些压力的。压力在于我的成绩一定要好……

    好在择天记的成绩真的很好。

    接着便是一五年母亲生病,情绪、精力与时间被撕扯得难以描述,当时的微信公众号里只能看到我的今天无更四个字,我也没有解释过一次原因,因为我还是在认真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