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以前,可能常彬也不会太在意,出来社会七年,他能走到今天,也不是一帆风顺飘上来的,挫折经历的不要太多。

    但偏偏是现在,他最想要在事业上有所表现,卯着一股劲,最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

    向坤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安慰好友,他也知道常彬找他来其实主要是想找个信得过的人倾诉的,发泄发泄情绪。以他的情商,其实不需要什么开导,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自己就能有解决的方法。

    于是向坤什么也没说,只是帮常彬倒满啤酒……

    常彬忽然笑起来:“说起来,你、我、自成,咱们宿舍三个人,都是有点傻逼式的傲气。总是觉得自己有能力、愿努力,就能做到想做的事,就能出人头地,就能逆天改命。你们俩其实比我要傲气多了,别看自成在国外创业失败回来,大大咧咧的好像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苦逼得很,肯定是不甘心、不服气的。而你……我从大一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你小子是最傲气的。不过你确实很聪明,而且做事有韧性,能坚持,有规划,有执行力,我那时就觉得,你小子以后肯定能成大器……”

    向坤苦笑,差点忍不住也喝杯酒:“没想到现在这样,让你失望了吧。”

    常彬摇头,认真地说道:“不,我很欣慰。老实说,刚知道你们公司关掉的时候,我是很担心你的,因为我知道你对那家公司投注了多少的心血和期望,有点担心你钻牛角尖。你现在能看得这么开,很好,确实很好。”

    说着,用自己的啤酒和向坤装着矿泉水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向坤抿了口水,心下感叹,是啊,都有难处,都不容易啊。别人看自成,觉得这小胖子在国外创业肯定就是搞着玩的,搞不成回来了也没什么,反正家里有钱,跟着老爹混也能当个富二代逍遥自在,却不知道他在国外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努力、多少眼泪往肚里吞,多少委屈自己藏心里,又有着怎样的抱负,怎样的理想;而常彬,外人看来肯定觉得已经事业有成、年少多金,长得也帅,女朋友又漂亮又有钱、又温柔又体贴、工作能力也强,简直是人生赢家,却不知道他一路走来摔了多少次、身上多少伤,现在又有着怎样的压力和挣扎。

    至于向坤自己,他也忍不住想叹口气,我就是想在这座城市买个房、扎下根、好好当个钻研技术的程序员而已,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其实他也知道,这世上比他们难的人太多太多太多,他们遇到的事,真和那些人遇到的事比起来,根本不值一道。

    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最先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小世界,最为敏感的,也都是自己的小情绪。

    向坤想着,忽然把杯里价值35块的矿泉水一饮而尽,然后起身走向酒吧里给驻唱歌手准备的小舞台。

    现在没有歌手在上面,向坤叫过服务员,询问他要上去唱歌的话要多少钱。

    得到的答复是不用钱,于是告诉了服务员他要唱的歌,但在他们的点歌软件里没有向坤想要的那首歌的版本。虽然他可以直接用电脑打开那首歌的v,但原音没法消掉,却不合他的打算。

    所以向坤跟服务员表示要清唱,然后在后者有些怀疑和担忧的表情中,走到台上拿起了麦克风。

    向坤可以听到那服务员在跟一个同伴低声嘀咕:“那歌清唱,不会大型车祸现场吧?”

    那同伴也有些担忧:“那怎么办?会不会被其他客人扔瓶子?要不等下唱的太难听,送碟小菜,提前请下来?这位看着好像没喝多少,应该不会发酒疯吧?”

    对于服务员的担心,向坤深表理解,因为其实他自己也没有把握,毕竟他要用来演绎这首歌的,主要不是唱功,而是刚刚心血来潮想要试验的一个方法,主要靠的是涌起的一丝情绪。

    他要唱的这首歌,是刘家昌作曲,黄霑填词,关正杰原唱的粤语歌《大丈夫》。

    不过他要唱的,是张学友的编曲版本,所以不想用原唱的伴奏。

    他们宿舍里,自成是周杰伦的铁杆粉,而常彬则是张学友的死忠蜜,但常彬最喜欢的,却不是张学友的那些成名情歌或其他原唱歌曲,反而是这首翻唱的《大丈夫》。

    这首歌是在张学友1996年爱与交响曲演唱会上翻唱的,常彬有那场演唱会的高清视频版,专门把这首歌截下来放在电脑桌面上,没事就放出来听一下,这是他的打气歌,也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宿舍的打气歌。

    有时候向坤和自成打团团灭了,在那总结打法问题的时候,常彬就会点开那首音乐说道:“来来来,大丈夫一下!”

    然后不知不觉三人跟着唱起来,引来隔壁宿舍的笑骂:“再嚎就要过来打人了!”

    向坤上台的这个行为,可以说是极度出乎常彬的预料,他很清楚这个好友并不擅长唱歌,而且就算擅长,也绝不会在这种公共场合主动上台唱,他的性格最怕这样的事情了。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带来一首张学友演唱的《大丈夫》,献丑了。”

    向坤用麦克风简单地问了声好后,就开始酝酿情绪。

    如果是以前的话,单单说这句话,就足够他尴尬到挖坑把自己埋了。但现在他没有心思去尴尬,正在全力地找情绪的点。

    因为刚刚和常彬聊天的时候,其实向坤就多次回想起大学时期,在宿舍里一起听这首歌的情景,对于三个人现下的境况也是有感而发,情绪本就酝酿得差不多了,才会突然冒起这个念头,趁这机会尝试一下。

    在酒吧里不少人的目光注视下,向坤在脑海里回响着那首歌的前奏和拍子,沉浸入情绪里,然后自然而然开口唱起:

    “男儿一生要经过艰苦锻炼共多少,男儿一生要几次做到失望与心焦,我有无边毅力,捱尽困难考验,立誓披荆斩棘心里,更愿永不折腰……”

    因为以前听过太多次,向坤这首歌的粤语发音还算是不错,但毕竟是清唱,而且他也确实没多少歌唱天赋,偶尔唱错调什么的也很正常。

    但奇怪的是,整个酒吧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几乎所有人都被歌声给吸引了过去,连窃窃私语的声音都没有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加强效果

    一般来说,这种酒吧里,有驻场歌手在的时候,偶尔会有人花钱点歌。

    若是没有驻唱歌手,一般很少有客人会主动上去唱,会主动上去唱的,大都是有一定实力、知道唱出来不会变成笑话或噪音的。

    当然,也不乏喝醉了酒想上去乱嚎的,但一般都会被服务员找借口阻止,以免把其他客人吵走。

    向坤刚刚开口的第一句,那带他上台的服务员就皱起了眉头,和同伴对视一眼,准备一会找借口提前把向坤请下来。

    但接下来第二句、第三句,继续往下唱后,他却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目光,整个人的情绪都被吸引进了歌声的情境里,耳畔仿佛能听见一整个交响乐团慷慨激昂的配乐,而向坤的歌声也一下变得好听起来,这歌声让他振奋得忍不住握起了拳头,脑袋也跟着脑海里听到的节奏一点一点地。

    不仅是这个服务员,酒吧里的所有客人,包括酒保在内,都停下了手头的活,停下了正在聊的话题,抬头看着舞台上那个光头眼镜仔。

    这样的注意力,只有以前酒吧请一些已经上过选秀节目的前驻唱歌手回来表演的时候出现过。

    和同学过来的眼镜妹杨婕也认出了台上唱歌的向坤,她有些诧异的同时,也是不由得被歌声带进了情绪里,一会好像看到一个年轻人在图书馆里埋头苦读,旁边的人越来越少,直到只剩他一个;一会好像看到一个年轻人满脸憔悴和焦急地带着同事布置会场,而因为过于疲惫,出门的时候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一会好像看到一个小胖子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满脸不舍和遗憾地慢慢将门关上。

    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看到的这些人的情绪,他们的压力,他们的痛苦,他们的决心,他们的无奈,以及他们的心气。

    而当唱到中段的时候,向坤的眼神扫过来,和她对了一下,她忽然觉得周围的景象好像发生了变化,自己突然置身于一场演唱会中,舞台上有一整个交响乐团,有一个女指挥家,还有站在舞台中间拿着话筒正在唱歌的张学友,她耳中的歌声,也变成了张学友的声音。

    这一切是如此的真实,真实到了她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冲上台去,就可以抱到张学友。

    不知过了多久,杨婕忽然反应过来,想要看看周围的同伴,一转头,却发现他们正有些热烈地互相讨论着,自己也并没有处在演唱会中。

    她猛然抬头,再看向舞台时,只看到那个戴着眼镜的光头正在致谢,然后向台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