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好家伙!几个人惊诧莫名的看着未央,就连未洵都目瞪口呆,自家二弟何时有如此才华了?这一篇词,绝对可以流传千古了,堪称绝世之作。
大苏的词一向豪迈不羁,更是文采飞扬,就算是诗仙诗圣李杜与大苏同一个时代,也只能分庭抗礼,那才华真是横溢,溢的都满出来了,压都压不住!
“喝吧!几位!”未央亲自抱起酒壶,笑眯眯的等着几人喝酒。
李尚慕掰着手指头算着该喝几杯,瞬间脸就白了,二十四句,二十四杯,这是要喝死的节奏啊!
他眼巴巴的看着未洵,很想让未洵说几句好话,当真要喝二十四杯酒,在座的全都的趴下。
未央兴奋劲还没过去,看着几人全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一巴掌就拍在了未央的后脑勺上,抑不住笑意的训斥道:“说是作诗,你作词算什么?这局不算,重新来。”
几人顿时醒悟过来,是啊!说好的作诗的,你作词算个怎么回事?而且这词还这么长,不是要命吗?
几人心知肚明,虽然赖皮了一点,但是一想到二十四杯酒要喝下去,谁也不想尝试一番,粉红佳人虽然是经过勾兑的,也比现在大宋世面上流通的酒度数高了不少,二三十度还是有的,这不是要命吗。
未央也无语了,好啊!你们耍赖皮,就不要怪小爷心狠手辣了!
“东方云海空复空,群仙出没空明中。欲构孤亭撑绝顶,烟霞深处可能攀。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阈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岁寒水冷天地闭,为我起蛰鞭鱼龙。重楼翠阜出霜晓,异事惊倒百岁翁。人间所得容力取,世外无物谁为雄。率然有请不我拒,信我人厄非天穷。潮阳太守南迁归,喜见石廪堆祝融。自言正直动山鬼,岂知造物哀龙钟。信眉一笑岂易得,神之报汝亦已丰。斜阳万里孤鸟没,但见碧海磨青铜。新诗绔语亦安用,相与变灭随东风。”
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看向未央的眼神变得如同看神仙一般。
未央也挑衅的看着几人,慢悠悠的笑道:“这首海上书怀如何?绝对是诗吧?不多不少二十六句!诸位饮胜!”
几人无语相凝噎,欲哭无泪,怎么偏偏遇上了这么个奇才奇葩,千古名篇随口而出,就像割韭菜似的,好像根本都不用想,一想到已经耍赖一次,这次人家可是标准的诗,虽然长了点,但是无疑是绝佳的诗篇,就算是乡间老农听到这诗,也不能违心说不好,总不能再耍赖一次吧?颜面何存啊!
没有人动杯子,现场寂静的可怕,过了许久,柳羽率先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恭恭敬敬的躬身拜倒道:“二郎大才吾不及也!今日是羽孟浪了,先为二郎赔罪!”
说完,柳羽豪迈的端起酒杯,抱起酒壶,刷刷刷连饮十杯,待要再饮,身躯晃了晃,咣叽一下倒在了地上。
潘肃连忙上前,把柳羽扶了起来,歉意的道:“柳羽不胜酒力,我这就送他回去,谢过大郎二郎的款待。”
说完,毫不迟疑的抱起柳羽,直接就冲了出去。
曹佾见状,连忙叫道:“大郎二郎,潘老弟骑术不行,我去照顾一二,告辞!”
这三个家伙一个比一个跑的快,确实是被未央吓到了,几十杯酒啊,谁也扛不住,所谓千杯不醉,你得看是什么酒不是?风雅阁出品的酒,还真没有二十度一下的,对于大宋人来说,已经是高度酒了。
未洵兄弟连忙前去相送,未央还假惺惺的对着三人的背影喊道:“三位哥哥慢走,待来日我必定前去拜访,咱们再行酒令,不醉不归!”
三人一个踉跄,好悬没有倒下去,曹佾连声道:“好说好说!”
回到屋内,未洵被王凯与李尚慕炽热的眼神几乎烧化了,他连忙讨饶道:“两位,不让你们喝酒就是,何必这样看着我?”
未洵满面笑意的看着自己兄弟,他觉得未家可能要出一位状元了,前年宋夏大战,陕西经略安抚副使韩琦当众喊了一句:东华门唱名方为好男儿。
这句话不知激励了多少读书人,打破了头也要在独木桥上争一争。
未洵也是读书人,自然对这句话奉为圭臬,而且他通过了解试,已经是解士,虽然屡次参加省试不通过,但是却不妨碍他对自家兄弟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只要随着这场宴席上的两首诗词传颂出去,未家二郎未央的大名,将天下皆知,未必就不能蟾宫折桂,东华门唱名,成为进士,光宗耀祖。
这是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想一想未大郎都浑身战栗。
王凯与李尚慕看妖怪一般的看着未央,过了许久,王凯才幽幽道:“若是我家爷爷见到你,只怕我有免不了一顿打。”
“这是何故?”未央愕然。
王凯郁闷的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说何故?”
未央恍然,感情自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了,也是,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在大宋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几乎是必然,谁让咱这么优秀呢?
沾沾自喜的未央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大哥狼一般的目光,自顾着开心去了,能给几个天底下最大的纨绔一个下马威,能不开心吗?
第21章 倒霉孩子(三更庆签约)
翌日,农庄内无缘无故多了一大车的书,全都是经史子集,还有一些杂书,这都是未洵与李尚慕一起在蓬莱搜罗的,蓬莱唯二的两家书斋,里面的书几乎全被买了下来,送到了农庄。
未洵豪迈的指着满屋子的书,一根手指如同指点江山一般到:“二弟,从今而后,你就安心读书,其他的事情,自有我们去做,无须担忧。”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自己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科举科举!历代最重视的事情,真正的独木桥,一旦跨过去,就是鱼跃龙门,飞腾直上,在大宋这个不杀士大夫的年代,几乎就是有了免死金牌,你就算强抢民女,都不会有啥问题,当然,前提是你要给予足够的赔偿。
未央本来有志于科举入仕,这算是一条捷径,直通龙门的捷径。
所谓:山高我为峰,海深身化龙!
不过看到这一大车的书,堆满了一间房子,未央觉得自己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真的科举入仕了。
大宋的科举说实话还是比较开明的,没有什么八股文,但是也讲究个骈四俪六,没有下过苦功的人,没有基本功,连话语都不通顺,那是不可能中第的,而且省试的时候,以太学体为官方字体,若是没有使用太学体也没啥,不过会落个不好的印象。
未央的毛笔字嘛!呵呵!2118年还有几个人会这玩意?会的都在博物馆供着让人参观呢。
未央忽然想到著名的千古第一榜,嘉佑二年的那一场科举,堪称古往今来最牛逼的科举,没有之一,他就是第一,那一榜有名传千古的大才子,有青史留名的数位宰执,几乎可以说是中华千年来的精华所在,无以伦比。
今年是庆历二年,未央掰着手指算了算,那一榜还有十年才来,自己是赶不上了,所以不用对阵那些变态。
所以未央觉得,自己倒是可以试试,看看科举之路,到底是个什么样。
说干就干,以后的日子里,未央几乎除了如厕睡觉,连一日三餐都呆在书房里,如饥似渴的吸收着经史子集中的精华,每日上午练字,下午读书。
作为科研世家最顶尖的纨绔,未央智力超群,这是遗传的缘故,而且经过一场穿越,他的记忆力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一目十行不足以说明他记忆力之强悍,短短十日的功夫,几乎一屋子的书,便全部装在了他的脑子里,最恐怖的是,他发现自己读书的时候,他的精神竟然越来越旺盛,如同得到了催化剂一般,不断的攀升,就算是数日不眠不休,也依旧精力充沛,当真是一件大好事,感情读书还能给自己加油?
不过读书读的好,不代表写字写得好,未洵考较他的时候,他总是对答如流,还能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见解,但是一旦写字的时候,那就是不堪入目了,如同狗爬一般的字,气的未洵手直抖,这种字要是能中第,除非考官瞎了。
于是乎,未央接下来的日子,开始了惨绝人寰的书法练习,早晨练书法,上午练书法,下午还是练书法。
六月尾的时候,未央的书法依旧是那般不堪入目,未洵已经绝望了,他觉得自家兄弟虽然是旷世奇才,但是想要科举入仕,就这一笔字,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不过也未必,勤学苦练罢了。
大苏的词一向豪迈不羁,更是文采飞扬,就算是诗仙诗圣李杜与大苏同一个时代,也只能分庭抗礼,那才华真是横溢,溢的都满出来了,压都压不住!
“喝吧!几位!”未央亲自抱起酒壶,笑眯眯的等着几人喝酒。
李尚慕掰着手指头算着该喝几杯,瞬间脸就白了,二十四句,二十四杯,这是要喝死的节奏啊!
他眼巴巴的看着未洵,很想让未洵说几句好话,当真要喝二十四杯酒,在座的全都的趴下。
未央兴奋劲还没过去,看着几人全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一巴掌就拍在了未央的后脑勺上,抑不住笑意的训斥道:“说是作诗,你作词算什么?这局不算,重新来。”
几人顿时醒悟过来,是啊!说好的作诗的,你作词算个怎么回事?而且这词还这么长,不是要命吗?
几人心知肚明,虽然赖皮了一点,但是一想到二十四杯酒要喝下去,谁也不想尝试一番,粉红佳人虽然是经过勾兑的,也比现在大宋世面上流通的酒度数高了不少,二三十度还是有的,这不是要命吗。
未央也无语了,好啊!你们耍赖皮,就不要怪小爷心狠手辣了!
“东方云海空复空,群仙出没空明中。欲构孤亭撑绝顶,烟霞深处可能攀。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阈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岁寒水冷天地闭,为我起蛰鞭鱼龙。重楼翠阜出霜晓,异事惊倒百岁翁。人间所得容力取,世外无物谁为雄。率然有请不我拒,信我人厄非天穷。潮阳太守南迁归,喜见石廪堆祝融。自言正直动山鬼,岂知造物哀龙钟。信眉一笑岂易得,神之报汝亦已丰。斜阳万里孤鸟没,但见碧海磨青铜。新诗绔语亦安用,相与变灭随东风。”
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看向未央的眼神变得如同看神仙一般。
未央也挑衅的看着几人,慢悠悠的笑道:“这首海上书怀如何?绝对是诗吧?不多不少二十六句!诸位饮胜!”
几人无语相凝噎,欲哭无泪,怎么偏偏遇上了这么个奇才奇葩,千古名篇随口而出,就像割韭菜似的,好像根本都不用想,一想到已经耍赖一次,这次人家可是标准的诗,虽然长了点,但是无疑是绝佳的诗篇,就算是乡间老农听到这诗,也不能违心说不好,总不能再耍赖一次吧?颜面何存啊!
没有人动杯子,现场寂静的可怕,过了许久,柳羽率先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恭恭敬敬的躬身拜倒道:“二郎大才吾不及也!今日是羽孟浪了,先为二郎赔罪!”
说完,柳羽豪迈的端起酒杯,抱起酒壶,刷刷刷连饮十杯,待要再饮,身躯晃了晃,咣叽一下倒在了地上。
潘肃连忙上前,把柳羽扶了起来,歉意的道:“柳羽不胜酒力,我这就送他回去,谢过大郎二郎的款待。”
说完,毫不迟疑的抱起柳羽,直接就冲了出去。
曹佾见状,连忙叫道:“大郎二郎,潘老弟骑术不行,我去照顾一二,告辞!”
这三个家伙一个比一个跑的快,确实是被未央吓到了,几十杯酒啊,谁也扛不住,所谓千杯不醉,你得看是什么酒不是?风雅阁出品的酒,还真没有二十度一下的,对于大宋人来说,已经是高度酒了。
未洵兄弟连忙前去相送,未央还假惺惺的对着三人的背影喊道:“三位哥哥慢走,待来日我必定前去拜访,咱们再行酒令,不醉不归!”
三人一个踉跄,好悬没有倒下去,曹佾连声道:“好说好说!”
回到屋内,未洵被王凯与李尚慕炽热的眼神几乎烧化了,他连忙讨饶道:“两位,不让你们喝酒就是,何必这样看着我?”
未洵满面笑意的看着自己兄弟,他觉得未家可能要出一位状元了,前年宋夏大战,陕西经略安抚副使韩琦当众喊了一句:东华门唱名方为好男儿。
这句话不知激励了多少读书人,打破了头也要在独木桥上争一争。
未洵也是读书人,自然对这句话奉为圭臬,而且他通过了解试,已经是解士,虽然屡次参加省试不通过,但是却不妨碍他对自家兄弟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只要随着这场宴席上的两首诗词传颂出去,未家二郎未央的大名,将天下皆知,未必就不能蟾宫折桂,东华门唱名,成为进士,光宗耀祖。
这是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想一想未大郎都浑身战栗。
王凯与李尚慕看妖怪一般的看着未央,过了许久,王凯才幽幽道:“若是我家爷爷见到你,只怕我有免不了一顿打。”
“这是何故?”未央愕然。
王凯郁闷的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说何故?”
未央恍然,感情自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了,也是,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在大宋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几乎是必然,谁让咱这么优秀呢?
沾沾自喜的未央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大哥狼一般的目光,自顾着开心去了,能给几个天底下最大的纨绔一个下马威,能不开心吗?
第21章 倒霉孩子(三更庆签约)
翌日,农庄内无缘无故多了一大车的书,全都是经史子集,还有一些杂书,这都是未洵与李尚慕一起在蓬莱搜罗的,蓬莱唯二的两家书斋,里面的书几乎全被买了下来,送到了农庄。
未洵豪迈的指着满屋子的书,一根手指如同指点江山一般到:“二弟,从今而后,你就安心读书,其他的事情,自有我们去做,无须担忧。”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自己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科举科举!历代最重视的事情,真正的独木桥,一旦跨过去,就是鱼跃龙门,飞腾直上,在大宋这个不杀士大夫的年代,几乎就是有了免死金牌,你就算强抢民女,都不会有啥问题,当然,前提是你要给予足够的赔偿。
未央本来有志于科举入仕,这算是一条捷径,直通龙门的捷径。
所谓:山高我为峰,海深身化龙!
不过看到这一大车的书,堆满了一间房子,未央觉得自己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真的科举入仕了。
大宋的科举说实话还是比较开明的,没有什么八股文,但是也讲究个骈四俪六,没有下过苦功的人,没有基本功,连话语都不通顺,那是不可能中第的,而且省试的时候,以太学体为官方字体,若是没有使用太学体也没啥,不过会落个不好的印象。
未央的毛笔字嘛!呵呵!2118年还有几个人会这玩意?会的都在博物馆供着让人参观呢。
未央忽然想到著名的千古第一榜,嘉佑二年的那一场科举,堪称古往今来最牛逼的科举,没有之一,他就是第一,那一榜有名传千古的大才子,有青史留名的数位宰执,几乎可以说是中华千年来的精华所在,无以伦比。
今年是庆历二年,未央掰着手指算了算,那一榜还有十年才来,自己是赶不上了,所以不用对阵那些变态。
所以未央觉得,自己倒是可以试试,看看科举之路,到底是个什么样。
说干就干,以后的日子里,未央几乎除了如厕睡觉,连一日三餐都呆在书房里,如饥似渴的吸收着经史子集中的精华,每日上午练字,下午读书。
作为科研世家最顶尖的纨绔,未央智力超群,这是遗传的缘故,而且经过一场穿越,他的记忆力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一目十行不足以说明他记忆力之强悍,短短十日的功夫,几乎一屋子的书,便全部装在了他的脑子里,最恐怖的是,他发现自己读书的时候,他的精神竟然越来越旺盛,如同得到了催化剂一般,不断的攀升,就算是数日不眠不休,也依旧精力充沛,当真是一件大好事,感情读书还能给自己加油?
不过读书读的好,不代表写字写得好,未洵考较他的时候,他总是对答如流,还能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见解,但是一旦写字的时候,那就是不堪入目了,如同狗爬一般的字,气的未洵手直抖,这种字要是能中第,除非考官瞎了。
于是乎,未央接下来的日子,开始了惨绝人寰的书法练习,早晨练书法,上午练书法,下午还是练书法。
六月尾的时候,未央的书法依旧是那般不堪入目,未洵已经绝望了,他觉得自家兄弟虽然是旷世奇才,但是想要科举入仕,就这一笔字,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不过也未必,勤学苦练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