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当宅男的时候,遇到这种事,哪怕是挺熟悉的朋友,林放也会选择悄悄闪人,能不打招呼,肯定会选择尽量不打招呼。
这一世,被前女友们轮番骚扰之后,林放反倒习惯上了人多的热闹。
他很自然的走到施文城身边,笑着招呼道:“施先生,真巧,没想到在这里又碰面了!”
“咦?林律师!”
看到林放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施文城很是惊讶,他情不自禁的的握住林放的双手,道:“太巧了!太巧了!他乡遇故知,这可是人生三大喜事啊!林律师,给我个机会,今晚一定要让我请你好好吃上一顿!”
不要了吧?
上次就是你请客,让我动了心思,跟付好复合,结果还不到一个月,我就被甩了。
这次你再请客,万一我又不小心跟哪个前女友复合,我会怀疑你不是请客,而是下蛊的!
“咳咳……”
林放干咳了两声,委婉的道:“施先生,咱们就在这大胃王比赛的现场,看都看饱了,哪里还用吃什么东西啊?”
“嗳~~话可不能这么说!”
施文城哈哈大笑了两声,道:“林律师,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家小鹿的胃口,实不相瞒,我这闺女自从进入青春期之后,胃口一天比一天大,我也是偶然发现,她居然这么能吃的!
一开始这小丫头瞒着我参加锦城的各种大胃王比赛,我发现以后,还以为她得了什么疾病,后来去医院做了一个全面检查才知道,她是有点异于常人,可也不算是病。
医生说,她身体的新陈代谢很快,差不多是成年人的六倍,这就导致她的身体极度渴求营养。医生告诉我说,幸亏发现的早,她的身体处于营养不良状态很久,要是再不及时补充,可能会导致脏器衰竭!”
新陈代谢是成年人的六倍?!!
林放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就看了一眼,施小鹿,一时间都有些失语。
新陈代谢比正常人快,还快了这么多,别的东西林放不清楚,但有一点他很肯定,施小鹿受伤以后,身体肯定比别人恢复的快很多!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这是不死血统的前置天赋吧?
手动滑稽!
林放稍微开了一个脑洞,就想起了正事,担忧的问道:“施先生,这么说的话,那小鹿应该待在家里及时补充营养才对,再让她到处奔波,参加什么大胃王比赛,这不太好吧?”
施文城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跟小鹿说的,不过她还是想趁着假期,多参加一些比赛,等开会以后,她就没时间参加了。而且我也咨询过医生,这样暴饮暴食,会不会对身体构成负担。
当时医生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我后来才知道,新陈代谢快是一个整体结论,本身也意味着消化能力异于常人。只要能让她吃饱,倒也不用专门补充什么营养。我还挺尴尬的……”
林放这才彻底放心,难怪当初带着施小鹿去吃龙虾宴,她居然一个人放翻一桌人,别说几个借着名头吸粉的微视吃播网红,就连那几个大肚汉,都不是对手。
原来,根源在这里!
林放和施文城在一旁闲聊,这并不耽误他观看施小鹿面对一盘盘新鲜出炉的披萨痛下杀手。
这次的大胃王比赛和林放上次见过的两次都不一样,打的是持久战,从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十点结束。
中途除了上厕所,需要一直不停的吃下去。
真正的印证了一件事:剩者为王!
第三百三十四章 我可能是吃播教父
林放看到施文城的时候,大胃王比赛的进程已经过了大半。
两人又闲聊了一阵子,剩下的时间就已经不多了。
大胃王比赛通常有几种形式,限时赛、重量塞和拉力赛,也有些混合形式。
比如这一次,就是拉力赛和重量塞的混合,不但要坚持到最后不吐,还得是剩下的大胃王里面吃的最多的一个才能拿到冠军。
五个小时的时间一直吃,对普通人可能来说是煎熬,可对老饕来说还真不算个事。
哪怕是普通人,遇到许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边吃一边喝一边聊,五个小时也很容易过去。
唯独在五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吃,成为吃的最多的那一个,有些困难。
这次的大胃王比赛,规格已经算是相当高的。
不但有各路微视网红前来助阵,各种路人疯狂打卡,还有京北电视台现场录制,事后会剪辑一番后,在美食节目里面放送。
规格上去了,参赛选手的实力自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好在施小鹿人虽然小只,新陈代谢能力却横扫一切对手,哪怕是他们再高再壮,胃囊再大,也不过是群渣渣。
时间还剩下最后十分钟的时候,施小鹿已经吃了第二十四个披萨,一个披萨半斤左右,她已经整整吃下去了十二斤,接近六公斤的食物。
总重量听起来很恐怖,可相较于她强大的消化能力来说,不过是小试牛刀。
真正比起来,压力甚至还不如当初她参加龙虾宴那次。
毕竟披萨的主要成分是面粉,属于谷物,正常人最多两个小时就能消化的一干二净,施小鹿新陈代谢能力六倍于常人,消化能力更是可能要远高于这个数字。
哪怕是一直吃,哪怕披萨里还有其他诸如芝士、鸡肉、牛肉、培根、蔬菜的辅料,对她来说,也不过是毛毛雨。
可是施小鹿的其他对手,就没有这么恐怖的消化能力,哪怕食量最接近施小鹿的那个壮汉,也才不过吃到第十八张披萨,不满九斤。
就这,已经超过了他的历史最好成绩,他感觉食物已经充满了胃囊,塞满了食管,眼瞅着就要顶到喉咙眼了。
至于第一?
这一世,被前女友们轮番骚扰之后,林放反倒习惯上了人多的热闹。
他很自然的走到施文城身边,笑着招呼道:“施先生,真巧,没想到在这里又碰面了!”
“咦?林律师!”
看到林放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施文城很是惊讶,他情不自禁的的握住林放的双手,道:“太巧了!太巧了!他乡遇故知,这可是人生三大喜事啊!林律师,给我个机会,今晚一定要让我请你好好吃上一顿!”
不要了吧?
上次就是你请客,让我动了心思,跟付好复合,结果还不到一个月,我就被甩了。
这次你再请客,万一我又不小心跟哪个前女友复合,我会怀疑你不是请客,而是下蛊的!
“咳咳……”
林放干咳了两声,委婉的道:“施先生,咱们就在这大胃王比赛的现场,看都看饱了,哪里还用吃什么东西啊?”
“嗳~~话可不能这么说!”
施文城哈哈大笑了两声,道:“林律师,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家小鹿的胃口,实不相瞒,我这闺女自从进入青春期之后,胃口一天比一天大,我也是偶然发现,她居然这么能吃的!
一开始这小丫头瞒着我参加锦城的各种大胃王比赛,我发现以后,还以为她得了什么疾病,后来去医院做了一个全面检查才知道,她是有点异于常人,可也不算是病。
医生说,她身体的新陈代谢很快,差不多是成年人的六倍,这就导致她的身体极度渴求营养。医生告诉我说,幸亏发现的早,她的身体处于营养不良状态很久,要是再不及时补充,可能会导致脏器衰竭!”
新陈代谢是成年人的六倍?!!
林放听到这个数字,忍不住就看了一眼,施小鹿,一时间都有些失语。
新陈代谢比正常人快,还快了这么多,别的东西林放不清楚,但有一点他很肯定,施小鹿受伤以后,身体肯定比别人恢复的快很多!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这是不死血统的前置天赋吧?
手动滑稽!
林放稍微开了一个脑洞,就想起了正事,担忧的问道:“施先生,这么说的话,那小鹿应该待在家里及时补充营养才对,再让她到处奔波,参加什么大胃王比赛,这不太好吧?”
施文城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跟小鹿说的,不过她还是想趁着假期,多参加一些比赛,等开会以后,她就没时间参加了。而且我也咨询过医生,这样暴饮暴食,会不会对身体构成负担。
当时医生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我后来才知道,新陈代谢快是一个整体结论,本身也意味着消化能力异于常人。只要能让她吃饱,倒也不用专门补充什么营养。我还挺尴尬的……”
林放这才彻底放心,难怪当初带着施小鹿去吃龙虾宴,她居然一个人放翻一桌人,别说几个借着名头吸粉的微视吃播网红,就连那几个大肚汉,都不是对手。
原来,根源在这里!
林放和施文城在一旁闲聊,这并不耽误他观看施小鹿面对一盘盘新鲜出炉的披萨痛下杀手。
这次的大胃王比赛和林放上次见过的两次都不一样,打的是持久战,从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十点结束。
中途除了上厕所,需要一直不停的吃下去。
真正的印证了一件事:剩者为王!
第三百三十四章 我可能是吃播教父
林放看到施文城的时候,大胃王比赛的进程已经过了大半。
两人又闲聊了一阵子,剩下的时间就已经不多了。
大胃王比赛通常有几种形式,限时赛、重量塞和拉力赛,也有些混合形式。
比如这一次,就是拉力赛和重量塞的混合,不但要坚持到最后不吐,还得是剩下的大胃王里面吃的最多的一个才能拿到冠军。
五个小时的时间一直吃,对普通人可能来说是煎熬,可对老饕来说还真不算个事。
哪怕是普通人,遇到许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边吃一边喝一边聊,五个小时也很容易过去。
唯独在五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吃,成为吃的最多的那一个,有些困难。
这次的大胃王比赛,规格已经算是相当高的。
不但有各路微视网红前来助阵,各种路人疯狂打卡,还有京北电视台现场录制,事后会剪辑一番后,在美食节目里面放送。
规格上去了,参赛选手的实力自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好在施小鹿人虽然小只,新陈代谢能力却横扫一切对手,哪怕是他们再高再壮,胃囊再大,也不过是群渣渣。
时间还剩下最后十分钟的时候,施小鹿已经吃了第二十四个披萨,一个披萨半斤左右,她已经整整吃下去了十二斤,接近六公斤的食物。
总重量听起来很恐怖,可相较于她强大的消化能力来说,不过是小试牛刀。
真正比起来,压力甚至还不如当初她参加龙虾宴那次。
毕竟披萨的主要成分是面粉,属于谷物,正常人最多两个小时就能消化的一干二净,施小鹿新陈代谢能力六倍于常人,消化能力更是可能要远高于这个数字。
哪怕是一直吃,哪怕披萨里还有其他诸如芝士、鸡肉、牛肉、培根、蔬菜的辅料,对她来说,也不过是毛毛雨。
可是施小鹿的其他对手,就没有这么恐怖的消化能力,哪怕食量最接近施小鹿的那个壮汉,也才不过吃到第十八张披萨,不满九斤。
就这,已经超过了他的历史最好成绩,他感觉食物已经充满了胃囊,塞满了食管,眼瞅着就要顶到喉咙眼了。
至于第一?
